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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李幸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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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公開本名

請求已處理

本人是李幸倪歌迷會的的前會長,收到李幸倪本人的請求,請勿公開她的本名,她有點介意,謝謝 --Ronaldmk0714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9:07 (UTC)[回覆]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

三合港(Chaah)是隸屬昔加末縣(Segamat)的一個小鎮。 新山(Johor Bahru)是柔佛州(Johor)的首府。 --1.32.69.192留言2018年6月20日 (三) 16:35 (UTC)[回覆]

完成,煩請查驗。如需再作修改,請提供應修改之文字。--Lakokat 2018年6月22日 (五) 10:48 (UTC)[回覆]

李幸倪的本名

李幸倪的本名目前僅提供了兩個Facebook的來源佐證,這未能符合Wikipedia:生者傳記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可靠來源的要求,應該予以移除。--Xiplus#Talk 2018年6月18日 (一) 02:45 (UTC)[回覆]

@Elmond第一手來源,非可靠發表,應移除。--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18日 (一) 03:09 (UTC)[回覆]
@YFdyh000:你不查清楚就說資料來源非可靠我沒話可說。我已說過來源證明了李幸倪與她的小學同學的關係,更何況是李本人自己親證。我不明白你們究竟堅持甚麼原則。當事人自己說明了這一點都仍要說來源不可靠。我不批評你們判斷力有問題也不行。另外,香港區的管理人Manchiu之前為頁面加上保護都同意了資料來源的可靠性。不然他不會有此做法。我只是一位編輯者,以義務身份進行編輯。我大可以撒手不管。但看見你們以不正確的理由來質疑他人提供來源之真確性就不能坐視不理。正如我所說,其他管理員同意要移除就移除,但需要與維基原則相符才行。--Elmond ☯ 2018年6月18日 (一) 08:00 (UTC)[回覆]
@Elmond:有檢查過來源。WP:PSTS:「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而「當事人」在Facebook上的發表不是「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引用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而根據「校友群組」分析本名已是原創分析,也違背WP:BLP方針。--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18日 (一) 17:13 (UTC)[回覆]
      • 不要搬字眼。事實就是事實。甚麼都歸類入原創分析就不會有討論空間。我已說過資料來源的真確性。根本不需要去爭辯。假如把合理合邏輯的事本末倒置,維基條目內很多的資料來源都會出事。為何你們不會去從我放出來的資料來源去分析李幸倪本人有否真的說過她的本名叫(原內容已經隱藏)。資料不真確的話我也不會放上來。就是這麼簡單。我問心無愧,只根據蒐集到的公開資料來引述。所謂第一手來源,從客觀角度分析,應該包括了是否由當事人親身說法。確認了這一點的話就不用再浪費時間硬要說它是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或者主要用甚麼第二手來源。更何況李幸倪既已發表貼文且她的小學同學已確認-她就是(原內容已經隱藏)/李幸倪。從邏輯角度來說,那位小學同學不確認她是(原內容已經隱藏)/李幸倪也不會說她是(原內容已經隱藏)/李幸倪。-Elmond ☯ 2018年6月19日 (二) 01:14 (UTC)[回覆]
      • 這一點我要吐槽一下,維基的來源本來就要直接,間接證據是不算數的,資料還要去分析才會得出結果本身就是最大的問題,對,這個方針不近人情,不要說這個條目,很多歷史條目也有一樣的問題,因為文言文不只一種解釋,每一種說法都有道理啊,難道要每個都放嗎?,這樣只會更混亂而已,這種時候也只能放具備足夠權威性與可靠性的來源。風鳴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01:42 (UTC)[回覆]
        • 其實主要還是傳記本人(或許)透過他人提出抗議,才需要討論。如果本人對於提出本名沒有意見,應不會有這段討論。另外,我認為YFdyh000沒有將WP:PSTS的後半段:「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提出來是不恰當的。人名是一種描述性斷言,並不會有任何非中立,偏袒的問題。FB在此時用作參考來源,應是合理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9日 (二) 01:56 (UTC)[回覆]
  • 李幸倪本人Facebook可作來源,其他不宜。 ——CommInt'l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18:37 (UTC)[回覆]
          • 即便沒有當事人意見,添加也應謹慎。WP:BLP「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嚴格說這是「少來源」內容,並且因為不是正式公開而可能有爭議。從WP:SPS來說,的確允許採用當事人自行出版來源,並且未限制對本人姓名的隱私。對適用「描述性斷言」存疑,如果名人在非正式場合說「我是XXX」就可當做公開本名,很多非正式的玩笑話也可因此成為來源;以發表位置、上下文分析猜測則是原創研究風險。最後,WP:BLP#其他考量。--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20日 (三) 09:23 (UTC)[回覆]
            • (+)同意第一段回應,不過Elmond似乎有找到以她本人發出的FACEBOOK留言。而對描述性斷言的例子我認為不合適,如果名人在非正式場合僅用口述表示,要去哪裡找到來源查證?又如有八卦雜誌報料此事,其並不屬第一手來源。最後我想說,我們人不應被方針指引完全束縛(WP:IAR),還是可以考慮使用常識判斷,如果李幸倪願意公開本名,應該有不少資料會有相關訊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20日 (三) 09:47 (UTC)[回覆]

編輯請求

建議可於代表作部分加上《自我感覺還好》和《天地一沙鷗》,兩首歌獲不少好評,前者更為三台冠。此外,建議移除《信》,此歌代表性不足。 Yercetk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3:13 (UTC)[回覆]

你好,你的評論我看到了,我可以代為編輯,請問有什麼可以參考的資料嗎?不然每個人對他的代表作想法可能不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日 (四) 03:22 (UTC)[回覆]
@Yercetka我以獲得三台冠的歌(一首四台冠)作為代表作,再加上模板要求不超過5首,刪除其他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日 (四) 03: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