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藝苑歌舞廳火災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阜新市藝苑歌舞廳火災,1994年11月27日13時20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阜新市「藝苑歌舞廳」, 廳內304人,233人死、4重傷。[1]這是發生於歌舞廳較嚴重的中國火災之一。

經過

據遼寧省政府報告的說法,13時20分,吳志國(男,18歲,阜新市化工技校學生)在舞廳3號雅間內給邢勝利(男,17歲,市玻璃製品廠工人)等人散發香菸,邢勝利坐在角沙發頂部,用卷著的報紙燃火點菸,隨手將未熄滅的報紙扔進所坐沙發的破損洞裡,致使角沙發起火。[1][2]

另一說法是,舞廳承包人王文忠聽說著火後,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無效後報警。所以報警時間有為救火而造成的延誤在裡面。[2]

死因

在舞廳的304人中除逃生的倖存者71名外,其餘233人不同程度一氧化碳中毒,無力逃離。不久,火場建築的迅速坍塌,導致死亡率極高。[2]

逃生

阜新大火逃生過程的兩大致命錯誤都是舞廳女主人李革新造成的,其中一道逃生門太晚解鎖、人為停電造成群體恐慌(停電是當時消防培訓內容,有其內在的考量)。[2]

相關條目

  • 阜新市其他事故

引用文獻

  1. ^ 1.0 1.1 遼寧省人民政府. 呈國務院報告:阜新市“11 .27”特大火灾伤亡事故. 1994-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0) –透過安全管理網. 
  2. ^ 2.0 2.1 2.2 2.3 麻庭光. 20年后说说阜新大火. 科學網. 2014-11-19 [2020-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1).  作者是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副教授,研究方向為消防工程.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