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密宗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7年11月26日) |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11月26日) |
藏傳佛教 |
---|
藏傳密宗(藏語:རྡོ་རྗེ་ཐེག་པ་,威利轉寫:rdo rje theg pa),佛教宗派之一,是流傳在西藏地區的密宗派別,來自印度佛教。它始於蓮花生與寂護,藏傳佛教的四大宗派都有自己的密宗傳承。它包含了四部密續(事續、行續、瑜伽續、無上瑜伽續),但是以無上瑜伽續為主,又可分成舊譯派的大圓滿傳承,與新譯派的大手印,形成兩大主流。
概論
藏傳佛教中的密宗傳承,依宗喀巴大師《密宗道次第廣論》分為四部:事續(雜密)、 行續(胎藏密)、 瑜伽續(金剛密)以及無上瑜伽續。藏傳佛教屬密教,有不許公開的秘密傳授,及充滿神秘內容的特徵,更以上師為最重要的皈依,與漢傳佛教不同,也與以金剛界、胎藏界兩部純密為主的東密、唐密不盡相同。因為藏傳佛教是先傳入前三部密續,後傳入無上瑜伽續,無上瑜伽續是藏傳佛教最高極的修行法門。因此,西藏傳統上稱前三部為老密,而無上瑜伽續則稱為新密。
在佛教進入西藏之前,西藏原本就有苯教的傳統。苯教近於蒙古的薩滿教,以役使鬼神為主。蓮華生進入西藏之後,帶入的密宗,其中有許多部份與苯教類似,因此易於被西藏人所接受。苯教的神靈與咒語,也部份被融入藏傳佛教中,被認為是事續的一部份。
蓮華生與寂護傳入西藏的密法,在朗達瑪滅佛之後,多數已喪失傳承,無法了解它的面貌。以時間上來說,他們相當於開元三大士來到中國的時間,因此,他們所傳授的密法,很有可能是行續與瑜伽續。
在朗達瑪滅佛後,西藏再度派人至印度取回佛教經典,此時印度盛行無上瑜伽續。因此,新譯派皆以無上瑜伽續為主要的密宗傳承。新譯派形成,先有噶舉派與噶當派,後有薩迦派,但它們皆源自於那洛巴在那爛陀寺的大手印傳承。寧瑪派雖然據說是傳承自蓮華生大士,但他們的九乘判教,認為無上瑜伽續才是最高的密宗,很明顯的受到了後來新起的無上瑜伽續影響,最終形成了大圓滿傳承。
但部分人士認為藏傳密宗是印度佛教晚期衰落後逐漸被印度婆羅門教融合才產生,所以有許多儀軌與咒語,與婆羅門教相似,因此有學者認為其實這是婆羅門教復興,認為藏密為旁門左道。
歷史
據說佛教傳入西藏,大約開始於西元5世紀,吐蕃贊普佗土度時期。據說當時從天而降「百拜懺悔經」、「舍利寶塔」、「六字真言」、「法教軌則」等四寶,但已無法考據其真偽。佛教較大規模地傳入則是在吐蕃贊普松贊干布時期。當時贊普松贊干布與唐朝文成公主及尼婆羅尺尊公主聯姻,佛教自中國與印度兩個方向傳入西藏。與漢傳佛教相同,最初進入西藏的密教,是被稱為雜密的一些咒語儀軌。
到了西元770年左右,贊普赤松德贊邀請印度高僧寂護及蓮花生大師入蕃傳教,建立了吐蕃第一座出家僧寺(桑耶寺),並為七位藏族貴族青年剃度出家(此即著名的「七覺士」)。寂護是一位嫻曉三藏典籍的大法師,蓮花生則是一位精通密咒的大宗師。蓮花生大師來到吐蕃之後,示現多種神通、降伏許多魔障,並傳下大量珍貴的密法。此外,赤松德贊為了奠定佛教根基,也廣泛地翻譯經典。其不僅從印度迎請多位譯師入蕃譯經,也派遣藏族才俊前往印度學習教典及翻譯。但是,到了開成、會昌年間,贊普朗達瑪卻大肆摧毀佛教。在這個時期,寺廟被毀、佛經被焚、僧人被迫還俗或殺害,這使得藏傳佛教在往後的百年間陷入了黑暗期。在這個百年間,佛教僧團在西藏絕跡,教理散失,但是佛教咒語與密法仍然留傳在西藏民間,因此蓮華生的地位逐漸提高。寂護與蓮華生傳入西藏的密法,因傳承斷絕,現今已不可知其原貌。但因他們與開元三大士約在同時,因此他們傳入的有可能是胎藏界與金剛界傳承。
直至西元970年左右,佛教在西藏開始復興。為了彌補先前的損毀,於是西藏民間再次前往印度學習佛典或迎請高僧入藏。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以仁欽桑布譯師、阿底峽尊者、卓彌譯師、瑪爾巴譯師為主。在仁欽桑布之前所翻譯的經典被稱為「舊譯派」與「舊密咒」,而於此之後所翻譯的經典被稱為「新譯派」與「新密咒」。由於有了新、舊之分後,故教派也形成了有舊譯派及新譯派。在此時,無上瑜伽續在印度興起,成為密宗的主流,那爛陀寺為其中心。由那洛巴傳承的密法,進入西藏,形成大手印傳承,新譯派皆以此為主流。舊譯派在吸收無上瑜伽續之後,與先前舊有的密法整合,形成了大圓滿傳承。
接著,至中統元年(西元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封薩迦派法王八思巴為國師,授與玉印,統領吐蕃(西藏)。於是,薩迦派在當時成為隸屬於宣政院的吐蕃政治與宗教領袖。雖然往後由於元朝的衰敗,薩迦的政治勢力也逐次漸縮,但至現今,薩迦王室在藏人的心目中仍有皇族的象徵。
到了永樂五年(西元1407年),明成祖冊封噶舉派「噶瑪噶舉」第五世法王德行謝巴為「大寶法王」。噶舉派勢力逐漸抬頭,而「大寶法王」這個封號,至今也一直被「噶瑪噶舉」歷代法王所專用。
然而,此時格魯派在宗喀巴的領導之下,聲勢也發展迅速,並不斷擴展。至順治九年(西元1652年),清世祖冊封格魯派領袖五世達賴為「西天大善自在佛統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達剌達賴喇嘛」。[1]
宗派
寧瑪派(舊譯派)
寧瑪派一直以來遵循蓮花生大士與寂護上師最初所傳的舊密咒,即便是朗達瑪滅佛後,寧瑪派的教法傳承也與藏傳佛教前弘時期的法統一脈相承。在禁佛時期是採取更為隱蔽的方式進行傳授。寧瑪派的教法傳承,主要有三種:一遠者經典傳承,二近者埋藏傳承,三甚深淨境傳承。寧瑪派的教法全部包括在九乘三部裏,九乘包括顯三乘〈一聲聞,二獨覺,三菩薩〉、外密三乘(四事乘,五行乘,六瑜伽)和內密三乘(七大瑜伽乘,八無比瑜伽,九無上瑜伽)。
寧瑪派以大圓滿傳承為主。
新譯派
新譯派分成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三個主流。後起的格魯派綜合前人的傳統,成為最強盛的派別。新譯派以大手印傳承為主。
噶舉派
所謂「噶舉」即「口耳相傳」,此派極為講究師徒之間的口傳心授,其創始者為公元十一世紀西藏瑪爾巴大譯師,又經瑪爾巴大譯師之徒米拉日巴大師,米拉日巴大師之徒岡波巴大師相傳使得以發揚光大繁盛一時。瑪爾巴大譯師、米拉日巴大師及岡波巴大師並稱為「噶舉三祖」。噶舉派支派繁多,有「四大八小」之說,又因瑪爾巴大譯師、米拉日巴大師說法時皆遵循印度、尼泊爾密教傳統身著白袍,所以又被稱作「白教」。
薩迦派
西藏佛教薩迦派得名自昆族成員之一的恭卻嘉波(1034-1102),於1073年在西藏西南部薩迦(原義為灰土之地)一地所建的寺院。
在對昆族父子血脈傳承的授記中,珍貴上師蓮花生大師和阿底峽尊者,均曾親見薩千貢噶寧波為文殊師利的化身們所環繞—這表示所有昆族血脈中的子孫都是至高神聖的。
關於薩迦的建寺,釋迦牟尼佛曾在「文殊師利本續」中預言授記:薩迦寺將使佛法在西藏盛開;而蓮師的授記則是預言該寺建寺之前,將有四座舍利塔被豎立在四方以清淨地基,使其成為吉祥之地。
西元1040年,尊貴的阿底峽尊者(982-1053)從印度至西藏行經此地時,曾做了多次頂禮及供養。他在山邊接連感知種子字「啥」、七個種子字「迪」及種子字「吽」,因而授記該地將出現一位觀世音菩薩的化身、七位文殊師利菩薩的化身,以及一位金剛手菩薩的化身,使之成為一切眾生幸福的泉源。在這個佛陀與蓮師授記的地方,昆恭卻嘉波創建了薩迦寺,從而出現了今日所傳稱的薩迦巴。
此時昆族在修學寧瑪傳承之外,也研習流傳於十一世紀西藏新傳密法的理論與方法,特別以卓彌大譯師(994-1078)與其弟子所傳持的「道果」最為重要。
十二、十三世紀時,薩迦傳承在西藏的宗教和文化生活中,躍升至顯著的地位-這大部分要歸功於薩迦初祖-薩千貢噶寧波(1092-1158)、薩迦二祖索南策莫(1142-1182)、薩迦三祖扎巴蔣稱(1147-1216)、薩迦四祖-薩迦班智達(1182-1251)及薩迦五祖-法王八思巴(1235-1280)在弘傳教證二法上的努力。昆恭卻嘉波之子-薩千貢噶寧波,是觀世音菩薩的化現,是殊勝的大菩薩、三界之尊,及尋求解脫者的導引。當他十二歲時,依止上師拔日大譯師(1040-1111),專一不移地修持了六個月,感得文殊師利菩薩親自現身,賜給他「離四執」的教法,於是薩千貢噶寧波於剎那間,了悟一切圓滿佛道之要點皆攝含於此教法中。他還精通一切當時所有西藏、印度聖人與成就者所傳授的顯密教法,特別是他持有印度大成就者毘瓦巴道果遠近傳承。 他的兒子索南策莫證悟一切成就之內相,親見諸多本尊並擁有天眼通,能同時在不同地方示現六種色身傳法與灌頂,圓寂時化為虹光身消失在一片光明中,即身圓滿究竟佛果。
索南策莫的弟弟扎巴蔣稱,十一歲時即昇座說法、辯才無礙;每日毫無間斷地禪修七十種密法,曾以神通阻止日蝕發生,具足前往不同佛剎的能力。 扎巴蔣稱的姪子—薩迦班智達慶喜幢,是薩迦派和漢地淵源之始。他是文殊師利的化身,能立刻通曉一切教法,並獲得清晰的理解,對其他知識亦然。他從無數印度、尼泊爾、喀什米爾和西藏上師處受教。透過研習、深思和禪修,成為一位深廣的智慧藏者,與精通一切教法的大師,並進一步透過教授、辯論和著書立說顯揚正法。
薩迦班智達是第一位在辯論中,大敗印度外道學者的西藏人,聲譽因此遍揚全印度。他同時也是西藏第一位三因明和十明的邏輯探究傳承之創始者。 法王八思巴是賢劫千佛第五十五佛的化身,他和叔父薩迦班智達一起到漢地,後來受到元世祖忽必烈的邀請,在漢地弘揚佛法利益眾生。有次對七萬僧侶傳法時,八思巴藉著精湛的辯論,擊敗七位精通仙術的外道,並使之轉而皈依佛法。元世祖忽必烈在帝師之外,另封大寶法王,使八思巴首開大寶法王冊封先例,並為元明二朝沿用為冊封西藏佛教領袖的最高封號。
使八思巴成為藏區三地的宗教和政治領袖,薩迦王朝由此確立。 從那時起,薩迦傳承和它的兩個主要支派-由哦千貢噶桑波(1382-1457)創立的哦支派,和茶千羅桑嘉措(1494-1556)所創立的茶支派,便以無數赫赫有名的瑜伽士和學者以為嚴飾。現在的薩迦傳承,在第四十一任薩迦法王(1945-)的慈悲領導下,正往西藏以外的印度、東南亞、北美和歐洲等地播種紮根。
噶當派
噶當派創建於1056年。藏語「噶」指佛語,「噹」指教授。「噶當」意為用佛的教誨來指導凡人接受佛教道理的意思,故稱「噶當派」。
格魯派
15世紀初,宗喀巴及其弟子賈曹傑、克主傑等延續噶當派教法,創立格魯派。下傳達賴、班禪兩大系,為現今藏地盛行的一大密宗教派。
覺囊派
因在覺囊縣建立的覺囊寺,發展起來故紀念叫覺囊派。 覺囊派所持之法是釋迦牟尼佛親自傳授的一切密法,因而覺囊派也是釋迦牟尼佛所講一切密法精華重要的一支。
藏密三昧耶戒
藏密修學,也首依持三昧耶戒,一般在接受灌頂時受持此戒,但其所出經典與漢傳密教不同。格魯派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秘密戒頌》。宗喀巴認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的灌頂都需要遵守十四根本戒,而在他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講事部、行部道次第則以蘇悉地經和大日經所宣講的三味耶為主。寧瑪派則認為下三部密法的灌頂各有其戒律,十四根本戒僅為無上密三部共同遵守。在此十四條戒律的基礎上,不同的灌頂又有不同的戒律。如《大幻化網》的戒律,包括五條根本戒與十條支分戒;大圓滿則有二十七根本戒。無論那一派,也以尊師為根本戒。
雖《金剛頂》說瑜伽續中有十四根本墮之建立,然無其它解釋十四條細目之標準梵典。《金剛界攝義釋》中言及此十四條,如前已述。
《事師五十頌》雲:
「次施予咒等,令成正法器,念誦復受持,十四根本墮。」
諸由無垢灌頂成金剛乘道器之學人,欲由金剛乘道行進者,首當致力於二種悉地之本三昧耶與律儀清淨。
……
《紅降閻摩》第十八品、《黑降閻摩》第十七品、《金剛心莊嚴》第十二品說十四根本墮全部,《金剛幕》第十五品說有十,別有多續說各別者。《時輪》中所說全部,當於下釋。
事部十四根本戒 | 淨信佛寶 | 淨信法寶 | 淨信僧寶 | 淨信密宗 | 勝解大乘 | 恭敬師友 | 不嗔怒世間出世間及他宗天神 | 晦望四時供養不衰 | 不祭祀外道及其經典 | 飲食供養來訪之陌生人 | 慈憫眾生 | 精進培植福德資糧 | 勤行念頌 | 嚴密護持其他的密宗誓言 | |
行部十四根本戒 | 不殺生 | 不偷盜 | 不邪淫 | 不妄語 | 不兩舌 | 不綺語 | 不粗惡語 | 不貪心 | 不嗔恨 | 不邪見 | 不捨正法 | 不捨菩提心 | 不因慳貪而不布施 | 不害有情 | |
瑜伽部十四根本戒 | 如來部 | 金剛部 | 寶生部 | 蓮花部 | 事業部 | ||||||||||
---|---|---|---|---|---|---|---|---|---|---|---|---|---|---|---|
皈依佛 | 皈依法 | 皈依僧 | 不離金剛杵 | 不離金剛鈴 | 不捨上師 | 法布施 | 財布施 | 無畏布施 | 布施 | 外不捨事部與行部 | 內不捨瑜伽部 | 不捨三乘佛法 | 精勤供養 | ||
五方佛戒 | 毗盧遮那佛六戒 | 不動佛四戒 | 寶生佛四戒 | 阿彌陀佛三戒 | 不空成就佛二戒 | ||||||||||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 學律儀、學攝善法戒 | 學饒益有情戒 | 持鈴 | 持杵 | 自觀為佛、恭敬上師 | 法施 | 財施 | 無畏施 | 慈施 | 作密、行密為一法 | 瑜伽密、無上瑜伽密為一法 | 三乘為一法護持不諍 | 受持前四部戒,盡力供養 | ||
金剛薩埵二十五禁行戒 | 五根本罪 | 五近罪 | 五殺罪 | 五怨恨 | 五根境罪 | ||||||||||
不殺細微生靈,乃至禁止剎那的害心、損惱 | 通過打牌、下棋等方式賭博 | 欲求善趣,為了供施而殺氂牛 | 對於正法與世間法的同行善友生嗔懷恨 | 眼、耳、鼻、舌、身五根識不應貪執色、聲、香、味、觸五境 | |||||||||||
以自私自利欺騙他人的心態說妄語 | 依靠別人為了飲食、錢財而殺的肉等非法食品維生 | 為了供神而殺孩童 | 對依照二軌應當恭敬的尊者長者等生嗔懷恨 | ||||||||||||
盜取旁生以上執為我所的他者財物 | 以煩惱心引發而談論戰爭、經商的話題等 | 為了供施而殺男人 | 對人天上師佛陀生嗔懷恨 | ||||||||||||
依止他人的女人等行邪淫 | 將吠陀中所說的祭祀祖先所信奉的神祇等視為解脫的善法、唯一依止以牲畜供施等魔法 | 為了女人而殺女人 | 對比丘僧眾生嗔懷恨 | ||||||||||||
飲用產生罪過根源的迷醉之酒 | 除了自己殺的肉以外以業力而死的肉不吃、穿著白衣、飲用雞蛋清等,隨學邊地非法陋軌 | 殺人天上師、即指毀壞佛菩薩像、經典以及佛塔 | 對理當依止的堪布阿闍黎等上師生嗔懷恨 | ||||||||||||
五部共同誓言 | 如來部誓言 | 金剛部誓言 | 珍寶部誓言 | 蓮花部誓言 | 事業部誓言 | ||||||||||
修習願行二菩提心與三律儀 | 受持手印鈴杵、依止上師 | 財施、法施、無畏施與慈施 | 受持內外密乘義 | 儘可能地供養內外密的供品 | |||||||||||
五部不共誓言 | 如來部誓言 | 金剛部誓言 | 珍寶部誓言 | 蓮花部誓言 | 事業部誓言 | ||||||||||
痴心清淨,而享用五肉、飲酒、享用五甘露 | 嗔心清淨而殺生 | 我慢清淨而取他物 | 貪心清淨而邪淫 | 嫉妒清淨、而說妄語 | |||||||||||
無上密十四根本戒 | 不詆毀上師 | 不違如來教 | 不嗔恨道友 | 不捨棄慈心 | 不捨菩提心 | 不詆毀宗派 | 不洩露秘密 | 不詆毀五蘊 | 不於法生疑 | 不拒度惡者 | 不揣度正法 | 不令信士厭 | 不拒受聖物 | 不詆毀女性 | |
無上密八支分粗墮 | 親近不具備修密行條件的女性 | 在密聚餐集會中進行爭吵 | 從非攝取對象攝取甘露 | 因貪財吝法,對成熟的弟子不傳密法 | 對虔誠弟子的問法,不答或答非所問 | 在不信密法的小乘弟子家中留宿一周以上 | 冒充密法師,信口談密說空 | 對未經灌頂者談密行密法 | |||||||
大幻化網十五條戒 | 五條根本戒 | 十條支分戒 | |||||||||||||
恭敬上師 | 不捨無上 | 不間斷密咒及手印 | 慈愍已入正道者 | 對非法器保守秘密 | 不捨貪、瞋、痴、慢、嫉五毒 | 不捨五甘露 | |||||||||
大圓滿二十七根本誓言 | 身之三種外誓言 | 身之三種內誓言 | 身之三種密誓言 | 語之三種外誓言 | 語之三種內誓言 | 語之三種密誓言 | 意之三種外誓言 | 意之三種內誓言 | 意之三種密誓言 | ||||||
外外誓言:斷不予取 | 內外誓言:不詆毀父母、道友與自之身體 | 密外誓言:不毆打或準備毆打金剛道友的身體、不詆毀其裝飾 | 斷除妄語 | 誹謗說法者 | 不輕侮違越金剛道友之語 | 斷除害心 | 斷除放逸草率的邪行 | 斷除每日每座不作意見修行 | |||||||
外內誓言:斷非梵行 | 內內誓言:不詆毀法與補特伽羅 | 密內誓言:不侮辱上師的空行母 | 斷離間語 | 不誹謗思維法義者 | 不輕侮違越上師手印及侍者之語 | 斷除嗔心 | 斷除沉掉歧障的邪修 | 斷除不觀修本尊 | |||||||
外密誓言:斷除殺生 | 內密誓言:不毆打苦行輕侮、折磨自己的身體 | 密密誓言:不踐踏上師的身影,在其前言行謹慎 | 斷粗語 | 不誹謗修持實相者 | 不輕侮違越上師的一切言教 | 斷除邪見 | 斷除常斷邊執的邪見 | 斷除不觀修上師瑜伽及對道友不修慈心 | |||||||
大圓滿二十五支分誓言 | 五應行 | 五不捨誓言 | 五應取誓言 | 五應知之誓言 | 五應修之誓言 | ||||||||||
為利他而行降伏、雙運、取不予取、妄語,綺語 | 不斷貪、嗔、痴、慢、嫉五毒 | 享用大香、小香、人血、人肉、享用五甘露 | 認識五蘊為五如來佛父,五大為五佛母,五境為五勇母,五根與五根識為五勇士,五色為五部五智慧 | 修持如來部、金剛部、珍寶部、蓮花部與事業部五部法門 | |||||||||||
大圓滿特殊誓言二十條 | 不損害金剛上師的身體、不違背其教言 | 不享用上師的空行母 | 不損耗信士的資糧 | 不享用三寶信財與智者的財產,不飲用醉人的酒 | 不享用金剛道友的明妃 | 不依止劣相明妃 | 不依靠不具法相的聖物 | 不誹謗智者的功德 | 對非法器不傳密法 | 不能捨棄具相明妃與堪為法器的弟子 | 不離空樂之義及其因——佛父佛母 | 對於金剛道友甚至連開玩笑也不能發生內戰 | 不食用他人享用剩下的飲食 | 不要貪執上師的地位 | |
不要脫離自他的界限 | 等持不要跟隨沉掉所轉 | 念經誦咒儀軌不要被人的閒言碎語所中斷 | 不離灌頂因之手印,不說表示法 | 不擾亂瑜伽士之壇城,不退士夫之咒力 | 不應當失去頂戴上師 |
參考文獻
- ^ 中華民國薩迦諾爾旺遍德林佛學會
研究書目
- John Blofeld 著,耿昇 譯:《西藏佛教密宗》(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