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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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仏教
假名ぶっきょう
平文式罗马字bukkyō

日本佛教飛鳥時代傳入,並於奈良時代平安時代開始發展,為漢傳佛教的一支,以大乘佛教為主流。中国佛教已经消失的宗派如真言宗法相宗等,在日本反而传承至今。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調查,神道教約佔日本人口比率70.4%,佛教徒約佔人口的69.8%(含同時信奉神道教)。根據日本文化廳每年實施的《宗教統計調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神道教的信徒有8953萬人(約佔人口70%),佛教徒有8872萬人(約佔人口69%),亦即大多數日本人同時信仰神道教與日本佛教[1]。許多的日本人不參與任何宗教組織,只參與婚喪喜慶與祭祀等傳統上的宗教儀式;還有不少年輕人就算參加宗教儀式,卻自認為不可知論者甚至無神論者

日本宗教信徒比率(CIA)
神道
70.4%
基督宗教
1.5%
佛教(同時信奉神道)
69.8%
其他(同時信奉神道)
6.9%
中央情報局2015年調査[2]

概說

法隆寺金堂(西院伽藍)

日本約有75000座日本佛教寺院、30萬尊以上的佛像

現在日本佛教的概略,根據文化廳編纂的《宗教年鑑》等統計,現在日本的佛教徒大半屬於大乘鎌倉時代宗派[3]。根據2010年東本願寺僧侶的調查,淨土宗系(含淨土真宗)宗派占大多數,約佔47%;日蓮宗系(含創價學會)的宗派約占21%;禪宗系的宗派約16%;密教系(含台密東密)約12%,其餘4%。

特色

以下是日本佛教異於其他佛教之處。「寺請制度」、「本末制度」、「觸頭制度」雖已廢除,但是仍然影響現今的日本佛教。

寺請制度

寺請制度是江戶幕府的宗教統制之制度。源自江戶時代初期,用於消滅天主教,在島原之亂後全面實施。原本是天主教徒透過寺請,由寺院發行寺請証文(寺手形),証明放棄天主教信仰。起初只是以棄教者為對象,之後演變成為了証明非天主教徒,每戶家庭都必須歸屬在某宗派的某寺院之下,也就是成為寺院的檀越,也稱作「寺檀制度」。明治維新後廢除。

本末制度

本末制度是江戶幕府為了統制佛教教團創設的制度,規定各宗派寺院的本山末寺的關係,將寺院的上下階層組織化,用於統制各宗派。1631年,江戶幕府禁止新寺的創建;翌年以降,各本山有提出「末寺帳」的義務,幕府藉此掌握各宗派末寺的狀況。明治維新後廢除。

觸頭制度

觸頭是江戶幕府或寺社奉行之下,在各宗派之中任命的特定寺院,也是宗教統制之一環。執行和本山及其他寺院之間的上申下達等連絡,統制地域內的寺院。明治維新後廢除。

肉食妻帶

「肉食」是食肉,「妻帶」是娶妻。原先日本佛教除了淨土真宗之外,其餘各宗皆禁止肉食妻帶(另一派是真言宗立川流);明治政府宣布僧侶可娶妻,至此日本佛教各宗全面開放肉食妻帶,至今仍是日本佛教的一大特色。肉食妻带只有限于子孙院,因为子孙院是父子世袭當主;十方丛林大寺仍要严守佛教戒律,因为丛林大寺是选贤制度。而且子孙院的住持儿子要继承父亲住持之位,也要到丛林大寺参学三到五年,然后受一日一夜三坛大戒取得住持资格证书,要回到子孙院继承父亲住持之位,隔日举行還俗的捨戒典禮,返回子孙院,这种行为称作「本山交众生」;如果要坚守出家生活,就要待在十方丛林大寺。

现在的日本僧侣的模式反而很像古代的婆罗门有在家期、出家期,還俗並娶妻;不还俗的婆罗门则称为「梵志」。在日本,做法事的主法僧必须是有在丛林寺参学毕业,一般的学问僧不能参与俗家法事,不然会被告上法庭。

系譜

日本各宗派系統

以下列出現今日本佛教之傳統宗教系譜。

历史

飛鳥時代

日本書紀》有載佛教傳至日本始於飛鳥時代、552年(欽明天皇13年)有百濟聖明王始贈予釋迦佛的金銅像與經論。佛教傳來之際,引起反對佛教的物部尾輿中臣鎌子等(神道勢力)和信奉佛教的蘇我稻目的對立。雙方的對立延續到下一代(物部守屋蘇我馬子),直到物部守屋滅亡為止。厩戶皇子(聖德太子)參加馬子方,戰勝後在攝津國建立四天王寺(位於今大阪市天王寺区)。厩戶皇子著『三經義疏』,在『十七條憲法』第二條制定「篤敬三寶。三寶者,佛法僧也」,對導入佛教發揮積極的角色。之後,佛教成為國家鎮護的宗教,天皇家本身也建立寺院。

奈良時代

佛教在「鎮護國家」的發想下,導入「僧尼令」、僧綱度牒制度,僧尼成為官僚組織的一員。此時稱作「南都六宗」的三論宗成實宗法相宗俱舍宗律宗華嚴宗大為發展。聖武天皇下詔在諸國建造國分寺、國分尼寺,在大和東大寺建造大佛。佛教確立之際,出現日本的八百萬之神也是佛化身顯現的「權現」的本地垂迹說,制定神的本地(佛),制作僧侶形態的神像

平安時代

寺院群開始對政治發揮影響力,桓武天皇為了弱化寺院的影響力,遷都平安京,同時派出空海最澄傳入密教,以新佛教對抗奈良的舊佛教。最澄(天台宗)、空海(真言宗)分別在比叡山高野山開闢道場,傳布密教。平安時代中期是釋迦牟尼入滅的二千年後,正法的千年、像法的千年之後,也就是正值佛教衰落的末法之世的開始,國家衰微、人心不安,現世的幸福無法期待,祈願來世幸福的淨土信仰大為流行,宛如阿彌陀佛的宮殿的宇治平等院建立。平安時代末期,社會不安增大,擁有廣大領地的大寺院為了防衛盗賊等外部的侵入者,而有僧侶或信徒武裝的僧兵出現,但是,僧兵的勢力擴大為武裝集團,成為行使武力攻擊對立宗派、寺院,成為對朝廷強訴等社會不安的要素之一。

鎌倉時代

鎌倉時代,持續自前時代末期的動亂引起佛教的變革。長久以來以「鎮護國家」為主流的佛教,逐漸成為救濟民眾的宗教。主因是在叡山學習的僧侶力圖佛教的民眾化,並創立新宗派。其中有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日蓮宗、唱唸「南無阿彌陀佛」和念佛淨土宗、還有源自淨土宗,提倡惡人正機說的淨土真宗(一向宗)、提倡踊念佛的融通念佛時宗

鎌倉時代也是武士從貴族奪取權力的時代。稱為禪宗臨濟宗曹洞宗在此時代傳入,受到武士的信仰,鎌倉等地出現許多禪寺,大為繁榮,代表的是「鎌倉五山」。

舊佛教之間也有批判現狀者,特別是從律宗派生的真言律宗等也有革新運動。

南北朝・室町時代

1333年,鎌倉幕府滅亡。南北朝時代室町時代的政治中心地移到京都後醍醐天皇建武新政開始後,五山從鎌倉改為京都本位,京都五山成立。足利尊氏在京都成立武家政權後,臨濟宗受幕府保護。室町時代初期,南禪寺禪宗和舊佛教勢力的延曆寺天台宗對立,成為幕府初期的政治問題。因為室町幕府的皈依,「七朝帝師」夢窓疎石和弟子春屋妙葩擁有政治的影響力,導致武家和佛教界的接近,對貴族文化武士文化帶來影響。在三代將軍足利義滿時代的金閣寺(鹿苑寺)等北山文化足利義政時代的銀閣寺(慈照寺)等東山文化可見融合的跡象。受佛教影響的室町時代文化影響直到後世,如水墨畫書院造茶湯華道枯山水庭園等。

戰國時代

應仁之亂後,宗教勢力因治安惡化而強化武力。法華宗攻擊山科本願寺天台宗天文法華之亂等,宗教團體過激派也引發宗教戰爭。其中有加賀國一揆等的一向一揆滅亡守護大名富樫氏,支配加賀(主要是徵稅權和裁判權)約80年。石山本願寺等成為如同大名家的強固組織,迫使守護大名戰國大名和其妥協。

但是,尾張的戰國大名・織田信長在「天下布武」的方針下,徹底討伐敵對的宗教勢力,如延曆寺燒討長島一向一揆石山合戰等。此外,信長主催日蓮宗僧和淨土宗僧的宗論(安土宗論)。結果,因為淨土宗的勝利,信長約束法華宗不再非難其他宗派,也是抑制宗教勢力之策。

安土桃山時代

信長死於本能寺之變,家臣豐臣秀吉成為實質的後繼者。秀吉大概繼承信長的路線,使敵對的根來寺高野山屈服。之後將有力寺社轉移到大坂城的城下町,派遣弟・豐臣秀長到僧兵擁有強大影響力的大和,透過刀狩總無事令,解除寺院的武裝,強化寺社的統制。寺院統制和武裝解除也被之後的江戶幕府繼承。

江戶時代

徳川家康在豐臣秀吉死後掌握權勢,制定寺院諸法度、設置寺社奉行,管理佛教。每個人都必需登錄在某個寺院的寺請制度確立後,實質的終止了布教活動。當時最大的佛教勢力淨土真宗本願寺東西分裂,結果造成勢力的弱體化。日蓮宗的不施不受派和基督教受到同樣嚴厲的彈壓。1654年,隱元隆琦傳入黄檗宗

明治時代

江戶時代後半開始,以本居宣長為祖的國學影響了明治維新大政奉還之後,新政府重視神道的結果,造成全國性的廢佛毀釋,寺院數減少。1871年(明治4年),明治政府發布太政官達廢止虛無僧在籍的普化宗。但是,不受不施派基督教的布教解禁。各宗派推進佛教的近代化,推動宗門大學的設立等教育活動、社會福祉活動。

大正時代

昭和時代至現代

1939年(昭和14年),宗教團体法發布,是宗教管理最初的統一法典。透過宗教團体法的制定,一般的宗教團体成為法人,基督教也初次獲得法律的地位。但是,此法是監督・統制色強的法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昭和20年),宗教法人令制定・施行,對宗教團体的規制撤廢。1951年,宗教法人令撤廢,認証制的宗教法人法制定。高度經濟成長的同時,法華經系新宗教創價學會立正佼成會等勢力大為發展。1990年代,麻原彰晃所創藏密系統邪教奧姆真理教,引起松本沙林事件坂本堤律師一家殺害事件龜戶異臭事件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等一連串恐怖事件,造成1995年(平成7年)的宗教法人法一部改正。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日本資料庫 日本人口1.26億,宗教信徒卻有1.82億.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4). 
  2. ^ CIA World Factbook "Japan"2015年11月30日閲覧。複数回答形式
  3. ^ 文化廳《宗教年鑑》[需要完整来源]

《宗教年鑑》 平成28年版 - 文化廳,第35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