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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穀」。
李穀(903年—960年),字惟珍,潁州汝陰(今安徽阜陽)人。後周、宋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穀身長八尺,進士出身,擔任華、泰二州從事。後晉天福年間,擔任監察御史,歷任開封府太常丞、虞部員外郎、吏部郎中等。開運元年(944年),隨晉帝征契丹,任樞密直學士,加封給事中。開運二年(945年),出任磁州刺史、北面水陸轉運使。後漢初年,任左散騎常侍。後周廣順初年,加戶部侍郎。不久,升任中書侍郎、平章事。任內奏請廢除屯田制,屯田收歸國有,而改行均田制,將土地下放給民眾[1][2]。
廣順二年,擔任東京留守,掌開封府事。顯德元年,加封右僕射、集賢殿大學士。此後跟從周世宗征太原,大軍班師後,晉升司空、門下侍郎、監修國史。顯德元年,黃河在靈河、魚池、酸棗、陽武、常樂驛、河陰等地決口,周世宗對此尤為關注,命其監管河道治理,他奉旨巡查並在三十天內完成[3]。顯德二年,以李穀為淮南道行營前軍都部署。建隆元年去世,贈侍中。
參考
參考書目
五代宰相(同平章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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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梁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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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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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晉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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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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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周宰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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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職銜為 侍中注2:職銜為同中書門下二品 注3:職銜為 中書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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