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時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戴時宗(1488年—1558年),字宗道,號梁崗(良崗),福建長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吏部,武宗南巡,疏諫忤旨廷杖,罰跪三日。歷考功、文選司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八月升太僕寺少卿,十年正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一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十二月調任順天巡撫,令星夜疾速赴任薊鎮,十二年四月考察致仕。十八年閏七月起用,以原職撫治鄖陽等處,二十年(1541年)三月命回院協理,未幾巡按福建御史王瑛論劾時宗貪濫不法,宜罷,詔回籍聽勘[1]。為官剛正,執法不貸,頗有惠政[2]。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去世。入祀漳州鄉賢祠[3]

著作

著有《朽庵存稿》。

家族

父戴昀(1451年-1530年),字正中,號希齋,晚年更號為稼翁,成化十年(1474年)舉人,任浙江樂清縣知縣。敕封吏部考功司主事,贈太僕寺少卿。

時宗曾孫戴燝,萬曆丙戌進士。戴爝,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標註

  1.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五》:嘉靖二十四年閏正月,先是都御史戴時宗以子湖抑奪鄉人田產為怨家所奏,有旨令回籍聽勘。前福建巡按御史王瑛因劾時宗貪橫宜罷,時宗疏辯,並下撫按會勘。於是巡撫虞守愚、巡按何維柏各奏湖所犯雖不系時宗,而故縱之罪亦自難免,詔褫職閒住。
  2. ^ 《文昌長泰》編委會編. 文昌长泰. 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 2009.10: 48–49. ISBN 978-7-80719-433-0. 
  3. ^ 楊西北主編. 作家笔下的漳州. 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 2010.06: 75–76. ISBN 978-7-80719-472-9. 

參考文獻

  • 《漳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