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Chithree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Chithre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灭绝日月食专题2016年1月28日 (四) 16:58 (UTC)[回复]

郭冠英

(:)回应 1. 二倭并不是指台湾人而是指跟他政治立场不同的人。

2. 就算你能证明他认为整体外省人比较高级(况且没有),也无法推论出,他在《绕不出来的圆环》讲“高级外省人”的是种带有优越感的用法,这里的“高级外省人”是自称,认为其他外省人比较高级逻辑上也无法推论出认为自己比较高级,除非有其他证据。还有你现在是拿郭冠英的B文章去解释A文章(还解释错误),问题是A文章本身上下文就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他的“高级外省人”是种自嘲讲法,简单讲你的所谓证据都是张冠李戴。 Wttwcl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20:57 (UTC)[回复]

(:)回应2

  1. 你给的新资料还是无法清楚说明:二倭是指全体台湾人。
  2. 还有“二倭”这词,定义并不明确,不同文章可能指涉不同团体,在你最先提到那篇文章,从上下文跟前后发生的历史来讲,指的应该是跟他政治立场不同的人。你现在是拿郭冠英的b文章去解释他的a文章,现在b文章有争议了,又拿c文章去解释b文章,你这样子会扭曲原始a文章的意思。就跟你讲a文章上下文意义已经很明显了,你这是标准的脱裤子放屁 - 多此一举。
  3. “高级外省人”是自称,你给的所谓证据都是想证明“他称”,也就是他认为:“别人”比较高级,认为别人高级无法推论认为自己比较高级,自称跟他称你是分不出来吗?我之前就说过两者不同了。简单讲他认为某些人比较高级,无法推论出他认为自己是这个高级集团的一员,事实上郭冠英自己讲过:他顶多算是中级,这有很难懂吗?这种简单的逻辑不要我一讲再讲好不好...

Wttwcl留言2016年2月8日 (一) 16:54 (UTC)[回复]

(:)回应

  1. 郭冠英已经清楚说明二倭是台湾人,不是你自认为不是,就不是。
  2. 郭冠英已经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调侃说法,他说:现在我又变了,我确实瞧不起那些低级的人,还是我前面的说法对,外省人集中国菁英,确实比二倭高级。这是他自己针对“绕不出来的圆环”这文章的最新看法,不是你自认为不是,就不是。你新增的引述,是2009年,仍是旧的,他是在2011年自我更新。
  3. 你说不是“自称”,你可以改别的形容方式,但不会是“自我解嘲是”,因为他自己已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调侃说法。
  4. 请你思考清楚现在争议的冲突点是什么。条目内,目前引起我们冲突的讲法,是“结果论”,为要他的“高级外省人”说一个形容及评论,那么,既然仅能只有一个,当然是以郭冠英他本人的最后讲法做为形容及评论。你讲的“自我解嘲是”,或者是更精准的讲法“自我调侃是”,这在过程中是成立的,这是“过程论”,你的论述,在2009年是正确的,但在2011-07-09就不再正确,这样,你了解吧!
  5. 我并不是无视你的证据,你的证据曾经成立,只不过,在2011-07-09后他自己又已确定不是调侃。你下次再更改,要改成没有争议的方式,请你要改成“过程论”,是依2011-07-09他自己的说法去改,把他的心路历程改变都写上去,也就是曾经自我调侃,后来又变成非自我调侃,及2009年的“他顶多算是中级”也加回去,那么,就能一方面仍维持你的修改(但要把'解嘲'二字改成他自己的用字'调侃'),也不会引起争议。

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9日 (二) 15:22 (UTC)[回复]

(!)意见

  1. 郭冠英只用二倭来骂人,并没说二倭的指涉对象,说二倭一定是指台湾人,纯粹是脑补。
  2. 就跟你讲过了,这段话郭冠英只说外省人之中有些比较高级,他并没说他是这高级阶层中的一员。这是我第三次讲同样道理了,这有这么难懂吗?
  3. 郭冠英讲的话他自己最有解释权,我已经给出证据,郭冠英自己说“高级外省人”这是种调侃的讲法,你还真有趣,认为你比原文作者还了解他写作时的心态,不要一直脑补还不自知好吗。Wttwcl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2:34 (UTC)[回复]

(:)回应 你无视我提的直接证据,一直做你个人片面的解释,我解释你又不听,你只能找管理员仲裁。 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0:31 (UTC)[回复]

(!)意见 你有证据?笑话,别的不要讲,请问郭冠英清楚定义二倭=台湾人的证据在哪里?请你拿出来,你说二倭=台湾人纯粹是你脑补,没有清晰的证据证明你论点。你赶快给出郭冠英清楚定义二倭=台湾人的证据,给不出就不要继续坚持错误的观点。 Wttwcl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2: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