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 (1945年)
陈建国(1945年7月14日—),男,山东荣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生平
1962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参加工作,历任战士、班长、保密员。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退伍,被安排到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当工人;后历任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团委书记,祥山铁矿党总支部书记,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厂党委副书记等职。1976年4月,进入烟台地区政府部门任职。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在山东大学经济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3年后,历任中共烟台市委常委、烟台市芝罘区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中共威海市委副书记,中共烟台市委书记。1992年2月当选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并出任山东省政法委书记;1993年4月,出任山东省副省长;1994年11月,晋升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副省长。2002年3月,调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2002年4月起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7月24日,因年龄到限,中共中央宣布免去陈建国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的职务。[1]8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2013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其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3]2018年届满卸任。
参考文献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网. 2010-07-24 [2021-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26).
- ^ 陈建国石宗源调任全国人大 任副主任委员.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 ^ (两会授权发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新华网. 2013-03-16 [2021-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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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云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3年3月-2018年3月 |
继任: 陈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毛如柏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2年5月-2010年8月 |
继任: 张毅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毛如柏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2002年3月-2010年7月 |
继任: 张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