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豳
邵
生平
邵豳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浙江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2],获授建阳知县,立法管理粮饷,又兴办学校、增设学田、毁坏淫祠、禁止巫术[3];嘉靖三年(1524年)选授山西道监察御史[4]。
两年后(1526年)邵豳弹劾武定侯郭勋维护弥勒教首领李福达党逆,再巡按广东,兴水利、革弊政不遗余力,与两广总督王守仁严禁西樵矿害。当地物料贡额无常,他向朝廷请求划一派折、随粮带征,取消一切岁办杂办征税以及椒木盐利,其后因为忤逆权贵降职,在任内去世[1]。
引用
- ^ 1.0 1.1 道光《东阳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三》:邵豳 字宗周,紫溪人,正德甲戌进士,知建阳。邑粮多被豪家飞诡,豳履亩清文,一洗宿弊,毁淫祠祀、增置学田社仓、兴水利。擢监察御史,嘉靖五年劾武定侯郭勖护妖贼李福达党逆当坐,六年按广东,兴水利革弊不遗余力,与总制王守仁严绝西樵石矿之禁。物料贡额檄征无常向以病民,豳请画一均派折价,随粮带征其额办,岁办杂办名目一切除之,续派不敷取诸赃赎椒木盐利,广人永赖焉;后以忤权贵左迁,卒于官。 参〔福建、广东通志〕 《明史》马录传
- ^ 道光《东阳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一》:举人……宏治十七年甲子……邵豳 甲戌进士
- ^ 民国《建阳县志·卷十一·第三十二条·循吏传》:邵豳,字宗周,东阳人。正德间以进士为邑令,邑粮旧多被豪家飞诡,公立法清丈,沿邱履亩清文,纤毫必析,夙弊为之一清。在任兴学校、增学田、毁淫祠、禁巫觋,六年政修人和,民无夭札,擢御史。 旧志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五》:(嘉靖三年正月甲午)选授推官季本、戴金,行人王时柯、王懋,博士马明衡,知县王泮、沈教、任佃、曹宏、萧一中、邵豳、王舜耕,进士陈褒、蓝田、胡体干、方启颜、朱淛、李文芝、刘隅、章衮、叚续、潘壮、白清、署应坤、赵得祐、王献、李高、朱佐、乔棋、司马泰,教谕粘灿俱为监察御史,本、时柯、田河南道,明衡、懋、衮山东道,泮、教陜西道,褒、佃、舜、耕、续云南道,弘、豳山西道,金广西道,一中、体干贵州道,启、颜广东道,浙、文芝湖广道,隅福建道,壮南京河南道,清浙江道,应坤广东道,得佑陜西道,献江西道,高山东道,灿、棋山西道,佐贵州道,泰云南道。
参考文献
- 道光《东阳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一
- 道光《东阳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三
- 民国《建阳县志》·卷十一·第三十二条·循吏传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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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戚雄 |
明朝建阳县知县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
继任: 项锡 |
前任: 张梓 |
明朝无为州判官 嘉靖年间 |
继任: 贾文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