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原理
爆炸原理(principle of explosion, "from falsehood, anything (follows)"),是经典逻辑中实质条件陈述从矛盾中可以得出任何事物的规则。用更加形式化的术语,从形如 P ∧ ¬P 的命题可以推导出任何任意的 Q (ex contradictione quodlibet (ECQ))[1]。 “爆炸”指称接受一个单一的矛盾到一个系统中会导致整体定理的“爆炸”。
除了矛盾平常的一目了然的不真实性之外,这是对在形式系统中不允许 P ∧ ¬P 为真的主要逻辑论证: 在其中任何任意的公式都是定理的系统是琐碎的。所以爆炸原理证明了无矛盾律的正当性。
证明
爆炸基于析取就是对应于英语的“或”的逻辑算子的一些基本形式性质。考虑下列证明:
步骤 | 命题 | 推论 |
---|---|---|
1 | 假定 | |
2 | 假定 | |
3 | 析取介入 (1) | |
4 | 选言三段论 (3,2) |
以说谎者悖论例子:
(1) 这个语句为真 ∧ ¬这个语句为真 | 假定 |
(2) 这个语句为真 | 通过 (1) 和合取除去 |
(3) 这个语句为真 ∨ 猪会飞 | 通过 (2) 和析取介入 |
(4) ¬这个语句为真 | 通过 (1) 和合取除去 |
(5) 猪会飞 | 通过 (3)、(4) 和选言三段论 |
次协调逻辑拒绝上述推理,通常声称要么析取介入要么选言三段论是无效的。一个特定的次协调逻辑双面真理,为了接受 P ∧ ¬P 的特定实例而拒绝这种论证。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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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 Paraconsistent Logic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20-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