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
30°39′14″N 118°13′17″E / 30.65389°N 118.22139°E
新四军军部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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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安徽省泾县 |
分类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1938-1941年 |
编号 | 第一批第27项 |
认定时间 | 1961年3月4日 |
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位于中国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云岭镇,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37年10月,南方八省的红军和游击队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或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937年12月25日在湖北汉口建立军部(汉口新四军军部旧址),1938年1月6日移驻南昌(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2月开始在安徽歙县岩寺镇集结部队(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集中地旧址),4月4日军部离开南昌,5月军部移至南陵县土塘村,7月进驻云岭地区。1941年1月4日军部北撤,次日皖南事变爆发,3月20日在江苏盐城重建军部(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
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包括司令部、政治部、教导总队、战地服务团、修械所、中共中央东南局等机构,分设于罗里、南堡、中村等十三个自然村中。司令部旧址位于罗里村,叶挺、项英、周子昆、李一氓均居住于此。[1]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71.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