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戴东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戴东雄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08-21) 1937年8月21日87岁)
日治台湾高雄州屏东郡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7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经历

戴东雄(1937年8月21日),出生于屏东县屏东市台湾法学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

经历

小学三年级时随父亲北上任教,就读于龙安国小,后进入师大附中初中部、高中部,1960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受系主任韩忠谟启发决心前往德国留学,1969年获德国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专长为民法,尤其身份法领域更系台湾之权威。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并长年于东吴大学兼任教授亲属法继承法课程。现任铭传大学法律学系专任讲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中华民国法务部民法亲属暨民法继承修改委员会之召集人。

戴氏于2004年曾因推动中华民国和德国的法学、文化、经济、环境保护等交流,获颁德国联邦总统“一级联邦十字勋章”,是有史以来,获颁这项勋章殊荣的第一位台湾人。

家庭

戴炎辉亦为台湾著名法律学者,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也是首任台湾人出任司法院院长。三弟戴东原为前台大医院院长,四弟戴怡德则是国立台湾大学化工系退休教授。侄子戴桓青戴松青。 育有一子一女,女儿戴瑀如亦为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儿子戴楠青毕业自台大造船系,拥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现于台北科技大学任教。

逸事

参考文献

  1. ^ 台湾法界耆宿口述历史第六辑- 戴东雄先生访谈纪录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