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将莫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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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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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氏:干 名:将 |
国籍 | 吴国 |
活跃时期 | 春秋时期 |
知名于 | 工匠、铸剑师 |
配偶 | 正妻:莫邪 |
莫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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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名:莫邪 |
国籍 | 越国→吴国 |
活跃时期 | 春秋时期 |
知名于 | 工匠、铸剑师 |
配偶 | 夫:干将 |
父母 | 父:欧冶子 |
莫邪之父欧冶子亦为当时铸剑大宗师,曾为越王允常铸了五柄宝剑:湛卢、巨阙、胜邪、鱼肠、纯钧,又开凿茨山取铁为楚昭王铸了三柄名剑:龙渊、泰阿、工布。
历史
干将是春秋时代吴国人,娶莫邪为妻。吴王阖闾命令干将铸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以三百童男童女鼓橐装炭。可是铁汁不下,于是莫邪问干将:“铁汁不下,怎么办?”干将回答说:“古时候的铸剑大师欧冶子铸剑,铁汁不下,于是让女人担任炉神,很快就成功了。”莫邪听到,立即窜入火中(一说将头发、指甲投入炉中);接着铁汁流出,“金铁乃濡,遂以成剑”,于是便铸成了两把利剑,雄的叫“干将”,雌的叫“莫邪[1]”。现在的人经常用“干将”、“莫邪”来比喻锋利精美的剑。
另外在其他说法,干将用了三年才成功把剑炼成,却只献上雌剑,雄剑自己收起来,因此被楚王所杀。因为干将知道自己必定会被楚王所杀,出发前对其妻曰:“他日你所生的如果是儿子,你要对他说:‘出门,望南山,在南边山上,剑藏在石中’。”后来莫邪生一子名赤,儿子长大后问其母:“我的父亲在哪?”莫邪把当年干将要她说的话一一告其子。
干将之子赤欲报父仇不得其法,楚王梦见一青年将要杀他。于是重金捉此青年。干将之子赤在报仇中途,不禁唱起歌哭起来。佚名刺客遇到干将儿子赤,问因何事而哭。于是干将儿子把所在事告知刺客,刺客说:“听说楚王用千金悬赏你的人头,把你的人头和剑给我,我为你报仇。”赤闻言拔剑自刎,双手把自己的人头和剑献给佚名刺客。刺客被其诚所感动,持人头和剑取得楚王信任,楚王见剑大喜,刺客对楚王曰:“此为勇者之头,须将其煮了免其复活。”楚王听其言,把头颅煮了;但头没有熟,刺客再对楚王曰:“楚王请看,看了之后一定熟。”楚王又信,探头张望,刺客把握机会把楚王头也一起砍到热汤中。赤与楚王的头颅在鼎中大战,赤的头颅渐渐不敌楚王头颅,于是佚名刺客也自刎让头颅进入鼎中助战,最后终于合力将楚王头颅消灭沉入鼎底,赤与刺客的头颅在胜利后相视哈哈大笑,随后也沉入鼎底。
最后自刎的刺客、楚王与赤的头同堕热汤中,烧得不可分辨,同葬于汝南北宜春县界,名为三王墓[2]。
《晋书·张华传》记载两剑曾于西晋初年复现,后隐没于延平津[3](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今延平区建有“双剑化龙”纪念建筑。
记载
关于干将、莫邪这两把名剑,战国文献有这样的记载:
考古
到目前为止两剑皆无任何考古证据;两剑以什么金属铸造,外型、重量,暂时只能从古籍略窥一二,或根据已出土的同时期武器推敲。而最大的可能性是,干将、莫邪是春秋时期吴国的铜剑,因为1965年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和其他同时期的剑都是铜剑。另一说是,根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记载,干将、莫邪乃是铁剑。但《吴越春秋》一书是东汉时的著作,当时铜剑的地位已被铁剑取代,因此记载可能有误。
纪念
为了纪念莫邪和干将的爱情,浙江德清有以他们夫妻名字命名的名山莫干山,为中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
艺术形象
小说
影视
《东游记》电视剧中吕洞宾所携宝剑
游戏
- 《Fate/stay night》、《Fate/stay night [Unlimited Blade Works]》
Archer最常用的武器
- *王者荣耀*
- 忘川风华录(手游+音乐企划)
漫画 • 王者天下
参考条目
参考资料
- ^ 又称“镆铘”,《新华字典》,1989年香港改订版第1版,ISBN 9620701283
- ^ 搜神记·第十一卷: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与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王梦剑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雌。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 ^ 初,吴之未灭也,斗牛之间常有紫气,道术者皆以吴方强盛,未可图也,惟华以为不然。及吴平之后,紫气愈明。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纬象,乃要焕宿,屏人曰:“可共寻天文,知将来吉凶。”因登楼仰观,焕曰:“仆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间颇有异气。”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耳。”华曰:“君言得之。吾少时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当得宝剑佩之。斯言岂效与!”因问曰:“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华曰:“欲屈君为宰,密共寻之,可乎?”焕许之。华大喜,即补焕为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屋基,入地四丈余,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其夕,斗牛间气不复见焉。焕以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剑,光芒艳发。大盆盛水,置剑其上,视之者精芒炫目。遣使送一剑并土与华,留一自佩。或谓焕曰:“得两送一,张公岂可欺乎?”焕曰:“本朝将乱,张公当受其祸。此剑当系徐君墓树耳。灵异之物,终当化去,不永为人服也。”华得剑,宝爱之,常置坐侧。华以南昌土不如华阴赤土,报焕书曰:“详观剑文,乃干将也,莫邪何复不至?虽然,天生神物,终当合耳。”因以华阴土一斤致焕。焕更以拭剑,倍益精明。华诛,失剑所在。焕卒,子华为州从事,持剑行经延平津,剑忽于腰间跃出堕水,使人没水取之,不见剑,但见两龙各长数丈,蟠萦有文章,没者惧而反。须臾光彩照水,波浪惊沸,于是失剑。华叹曰:“先君化去之言,张公终合之论,此其验乎!”——《晋书·张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