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將莫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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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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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氏:干 名:將 |
國籍 | 吳國 |
活躍時期 | 春秋時期 |
知名於 | 工匠、鑄劍師 |
配偶 | 正妻:莫邪 |
莫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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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名:莫邪 |
國籍 | 越國→吳國 |
活躍時期 | 春秋時期 |
知名於 | 工匠、鑄劍師 |
配偶 | 夫:干將 |
父母 | 父:歐冶子 |
莫邪之父歐冶子亦為當時鑄劍大宗師,曾為越王允常鑄了五柄寶劍:湛盧、巨闕、勝邪、魚腸、純鈞,又開鑿茨山取鐵為楚昭王鑄了三柄名劍:龍淵、泰阿、工布。
歷史
干將是春秋時代吳國人,娶莫邪為妻。吳王闔閭命令干將鑄劍,采五山之鐵,精六合之金英,以三百童男童女鼓橐裝炭。可是鐵汁不下,於是莫邪問干將:「鐵汁不下,怎麼辦?」干將回答說:「古時候的鑄劍大師歐冶子鑄劍,鐵汁不下,於是讓女人擔任爐神,很快就成功了。」莫邪聽到,立即竄入火中(一說將頭髮、指甲投入爐中);接着鐵汁流出,「金鐵乃濡,遂以成劍」,於是便鑄成了兩把利劍,雄的叫「干將」,雌的叫「莫邪[1]」。現在的人經常用「干將」、「莫邪」來比喻鋒利精美的劍。
另外在其他說法,干將用了三年才成功把劍煉成,卻只獻上雌劍,雄劍自己收起來,因此被楚王所殺。因為干將知道自己必定會被楚王所殺,出發前對其妻曰:「他日你所生的如果是兒子,你要對他說:『出門,望南山,在南邊山上,劍藏在石中』。」後來莫邪生一子名赤,兒子長大後問其母:「我的父親在哪?」莫邪把當年干將要她說的話一一告其子。
干將之子赤欲報父仇不得其法,楚王夢見一青年將要殺他。於是重金捉此青年。干將之子赤在報仇中途,不禁唱起歌哭起來。佚名刺客遇到干將兒子赤,問因何事而哭。於是干將兒子把所在事告知刺客,刺客說:「聽說楚王用千金懸賞你的人頭,把你的人頭和劍給我,我為你報仇。」赤聞言拔劍自刎,雙手把自己的人頭和劍獻給佚名刺客。刺客被其誠所感動,持人頭和劍取得楚王信任,楚王見劍大喜,刺客對楚王曰:「此為勇者之頭,須將其煮了免其復活。」楚王聽其言,把頭顱煮了;但頭沒有熟,刺客再對楚王曰:「楚王請看,看了之後一定熟。」楚王又信,探頭張望,刺客把握機會把楚王頭也一起砍到熱湯中。赤與楚王的頭顱在鼎中大戰,赤的頭顱漸漸不敵楚王頭顱,於是佚名刺客也自刎讓頭顱進入鼎中助戰,最後終於合力將楚王頭顱消滅沉入鼎底,赤與刺客的頭顱在勝利後相視哈哈大笑,隨後也沉入鼎底。
最後自刎的刺客、楚王與赤的頭同墮熱湯中,燒得不可分辨,同葬於汝南北宜春縣界,名為三王墓[2]。
《晉書·張華傳》記載兩劍曾於西晉初年復現,後隱沒於延平津[3](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今延平區建有「雙劍化龍」紀念建築。
記載
關於干將、莫邪這兩把名劍,戰國文獻有這樣的記載:
考古
到目前為止兩劍皆無任何考古證據;兩劍以甚麼金屬鑄造,外型、重量,暫時只能從古籍略窺一二,或根據已出土的同時期武器推敲。而最大的可能性是,干將、莫邪是春秋時期吳國的銅劍,因為1965年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和其他同時期的劍都是銅劍。另一說是,根據《吳越春秋‧闔閭內傳》的記載,干將、莫邪乃是鐵劍。但《吳越春秋》一書是東漢時的著作,當時銅劍的地位已被鐵劍取代,因此記載可能有誤。
紀念
為了紀念莫邪和干將的愛情,浙江德清有以他們夫妻名字命名的名山莫干山,為中國四大避暑勝地之一。
藝術形象
小說
影視
《東遊記》電視劇中呂洞賓所攜寶劍
遊戲
- 《Fate/stay night》、《Fate/stay night [Unlimited Blade Works]》
Archer最常用的武器
- *王者榮耀*
- 忘川風華錄(手遊+音樂企劃)
漫畫 • 王者天下
參考條目
參考資料
- ^ 又稱「鏌鋣」,《新華字典》,1989年香港改訂版第1版,ISBN 9620701283
- ^ 搜神記·第十一卷: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與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往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王夢劍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雌。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仆。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 ^ 初,吳之未滅也,斗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華以為不然。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因登樓仰觀,煥曰:「仆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間頗有異氣。」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於天耳。」華曰:「君言得之。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斯言豈效與!」因問曰:「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煥許之。華大喜,即補煥為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余,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其夕,斗牛間氣不復見焉。煥以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劍,光芒艷發。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精芒炫目。遣使送一劍並土與華,留一自佩。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煥曰:「本朝將亂,張公當受其禍。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華得劍,寶愛之,常置坐側。華以南昌土不如華陰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干將也,莫邪何復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因以華陰土一斤致煥。煥更以拭劍,倍益精明。華誅,失劍所在。煥卒,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於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沒者懼而反。須臾光彩照水,波浪驚沸,於是失劍。華嘆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晉書·張華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