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熙
孔祥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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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6任行政院院长 | |
任期 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 | |
前任 | 王宠惠(代理) |
继任 | 蒋中正 |
代理任期 1936年12月13日—1937年4月6日 | |
前任 | 蒋中正 |
继任 | 王宠惠(代理) |
代理任期 1935年11月6日—1935年12月16日 | |
前任 | 宋子文(代理) |
继任 | 蒋中正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0年9月11日 大清山西省太原府太谷县 |
逝世 | 1967年8月16日 美国纽约州纽约 | (86岁)
国籍 | 大清(1880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华民国(1928年–1967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宋霭龄 |
宗教信仰 | 基督新教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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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1880年9月11日—1967年8月16日),字庸之,号子渊,男,山西太谷人,祖籍山东曲阜,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银行家、富商,自称孔子第75代孙。妻子为宋霭龄;与宋子文、蒋介石、孙中山为姻亲。孔祥熙长期主理国民政府财政,主要政绩有改革中国币制,建设中国银行体系,加大国家对资本市场控制等。
生平
早年
1880年9月11日,孔祥熙生于山西太谷县。父亲孔繁慈(1861年-1911年)是贡生,以教书为生。孔祥熙在虚岁10岁以前随父亲读书。1889年,孔祥熙患上流行性腮腺炎,病情反复,求救于教会在太谷开设的仁术医院得以痊愈。1890年,孔祥熙进入教会所办之华美公学。1894年,毕业后到美国华北公理会于直隶通州开设的潞河书院就读,并且受洗成为教徒。
1900年,爆发义和团运动,20岁的孔祥熙暂时回到家乡。在山西巡抚毓贤唆使下,义和团焚烧教堂,屠杀教民。原本在太谷县的传教士及教徒被杀。孔祥熙及家人依靠乡亲收容方才脱险。义和团被镇压后,孔祥熙协助教徒后事,并且联络和帮助教会进行之后的善后工作。1905年,孔祥熙于俄亥俄州欧柏林学院毕业,之后进入耶鲁大学,主修矿物学。
学成归国
1907年,取得硕士学位。同年回到中国,在家乡太谷县在公理会的协助之下创办铭贤学堂。学堂包括中小学,孔祥熙自任校长,部分科目由公理会传教士任教。
1908年,29岁的孔祥熙和其在潞河书院就读的女同学韩玉梅结为夫妻。不料四年后,韩玉梅因肺结核去世,死时还不到30岁,两人没有生下儿女。
办学兼经商而致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孔祥熙调集太谷县的商团及铭贤学堂学生,组成民团负责地方秩序,之后被推举为山西中路民军总司令,至1912年南北议和后去职。
孔祥熙办教育时同时营商,1912年获得英国亚细亚壳牌火油公司在山西的独家代理权,经营煤油买卖,当时山西居民多用灯油照明,孔为使煤油打入市场,打出买煤油,送煤油灯的优惠,当地民众争相抢购,由此获利甚丰。
1913年,孔祥熙应邀去日本,担任“中华留日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在东京期间,为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筹集经费;并曾为孙中山处理文件,结识时任孙中山英文秘书宋霭龄。1914年春天,孔祥熙与宋霭龄于日本横滨结婚。孔祥熙比宋霭龄大9岁。1915年,孔祥熙夫妻二人回到山西,孔祥熙继续经商和办教育。之后被山西督军兼省长阎锡山聘为参议。
1923年,应邀任中俄交涉驻奉天代表,并替孙中山联络各北方将领,曾与冯玉祥会面,为其带去了《建国大纲》等孙中山政治著作。
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孔祥熙是总理遗嘱的见证人之一。
1926年,孔祥熙到美国为铭贤学堂开办大学部筹款,并且接受欧伯林学院赠与的名誉博士学位。
从政
1926年,孔祥熙回广州,任国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长,兼理后方财务。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清党后,孔祥熙协助蒋介石在上海拉拢各方势力。1928年,孔祥熙任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长。1930年,改为国民政府实业部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孔祥熙亦同时请辞。
1932年,奉命到欧美考察,同时秘密向德意志国和意大利王国购入武器。
1933年10月,由于1933年的财政部已发行公债140000万多元[1]:737,此事加深部长宋子文与上海金融家之矛盾,吃力于筹划公债还本付息和开发财源,因此与蒋介石在军费及预算问题上激烈冲突,蒋介石只好让孔祥熙接替宋子文[1]:737,于是宋子文辞去财政部长。1933年11月1日,由孔祥熙同时兼任行政院副院长及财政部长[1]:737。孔接任时,“国库每月收入1500余万元,支出2200余万元,其中军费一项每月即达1800万元,每月不敷数目约800万元之谱。库存仅有现金300万元及尚未发行的公债库券2700余万元,黄金外汇全无。即使2700余万元的公债能全部顺利发行,也不过维持三个月的开支而已。宋子文认为:“三个月之后,国民政府的财政,就要垮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2]:83-84。孔祥熙上任财政部部长初期,即以改革税收,加强以财政控制地方和减轻民困,此外还整理政府债务。此等举措,使国民政府得以以国家资本控制金融市场,不但为当时的军事行动提供财源,亦为之后抗战提供财政基础。之后孔祥熙一路担任财政部部长一职,一直到1944年卸任。
1933年,为挽救国民政府财政窘迫之情况下,孔祥熙受命接任中央银行总裁及财政部长。[1]:737孔与蒋、宋子文在武汉开会密商,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增资改组,提高中央银行地位。[1]:737-738
1935年初,孔开始面临新财政危机,美国白银政策威胁孔所施行之赤字财政政策。[1]:738由于货币市场紧张,上海金融界不愿意认购政府新公债,而中央银行负担极大。[1]:738在此情形下,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反对孔之赤字财政政策,且在财政危急时,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联合拒绝以财力支援孔,使孔很恼怒。[1]:738
1935年3月23日,孔突然宣布,政府将要对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实行管制,要求两行增发股票,要把两行之控制权交给政府[3]。起初,孔企图使中国银行资本股额变为国家资本占30万股,私人资本占20万股,每股100元,但江浙资本集团反对。[1]:738经过讨价还价,最后是国家与私人资本各占20万股,使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4]。在向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强行增资同时,孔宣布由宋子文接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后来为拉拢江浙资本集团,宋子文只任董事长,总经理由江浙资本集团之宋汉章担任)。[1]:739
1935年6月3日,财政部次长(原为钱币司司长)徐堪,奉命拟定法币政策条文。[1]:76311月3日下午4时,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财政部办事处,召集银行界领袖开会,讨论改善金融,巩固币制,实行新货币政策之办法,至晚上9时结束。[1]:764会后即颁布实施徐堪拟定之《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就是《财政部改革币制令》[1]:764:“一、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十一月四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5]《财政部改革币制布告》还谈到:“中央银行之组织,亦将力求改善,以尽银行之职务。……”[6]11月4日凌晨,为减少商民之疑虑,孔发表谈话,说明实施法币之原因和目的,并布告实施法币政策。[1]:765
1936年西安事变时,孔祥熙力主和平解决。抗战开始以后,孔更曾一度任行政院长。抗战初期,各界对孔的财政政策尚无大怨言;但到了抗战后期,民间对孔祥熙及其家属亦官亦商,利用权力进行投机及发展私人资本大感不满。而美国人亦留意到孔家不正常的敛财手法。
1937年,孔祥熙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任内,代表政府参加英王加冕典礼,并顺道赴欧洲各国考察经济现况。1944年7月作为中国代表参与布雷顿森林会议。
晚年
1944年,傅斯年在国民参政会上,向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发难,揭发其在发行美金公债中贪污舞弊。不久,孔被免去财政部长职位。1945年,孔再辞去行政院副院长及中央银行总裁。1947年,以宋霭龄病重为由赴美国定居。1948年,辞去最后的中国银行董事长职,被蒋中正聘为首批总统府资政。1962年后,曾赴台湾暂住,据周宏涛回忆录载,他是意欲安排长子孔令侃出任财政部长。
逝世
1967年8月15日,孔祥熙在纽约心脏病发去世,蒋介石发表〈孔庸之先生事略〉悼文,并派宋美龄和蒋纬国率领一支5人仪仗队,搭乘专机赴美参加葬礼,台北官方并举行隆重追悼会[8],葬于纽约州的芬克里夫墓园。8月18日,蒋经国函电宋美龄:“此时大人想已安抵纽约儿因远在国内未能参加姨丈丧礼至感不安请代问候姨母并向令仪令侃令伟令杰致意孝勇已去日月潭陪侍父亲此间一切如常请勿念敬请福安儿”[7]:315。蒋介石撰写〈孔庸之先生事略〉称:“……第二次世界大战告终,即我抗战结束之初,共匪乃千方百计,造谣惑众,动摇中外舆论,企图推倒我国民政府者,必先推倒我财经当局之阴谋,于是其矛头乃集中于庸之先生之一人,使其无法久安于位,而不得不出于辞职之一途,惟当其正式交卸其后任时,其在国库者,实存有外汇九亿余万美元,而其他金银镍等各种硬币,所值美金一亿三千万余元,尚不在此数之内,以上两项合计,实值美金十亿美元以上,乃可谓中国财政有史以来唯一辉煌之政绩。在庸之先生功成身退之时,虽遭中外诽谤,所谓中国政府贪污无能之共匪谣诼,社会之中,亦竟有受此影响而多存怀疑之心者,至此当可以事实证明,其为贪污乎?其为清廉乎?其为无能乎?其为有能乎?自不待明辩而晓然矣!然当其辞职以后,国家之财政经济与金融事业,竟皆由此江河日下,一落千丈,卒至不可收拾,于是未及三年,共匪之阴谋达成,而我国家与民族,至今竟蒙此空前之浩劫,政府与人民且遭受如此奇耻大辱,更足证明孔前院长在其任职期间,自北伐剿共以至抗战胜利为止之二十年中,不辞劳怨,不辩枉屈,而一心竭智尽瘁,报效党国,其革命之精神,自足为吾辈与后世崇敬难忘者也。”[9]:27
评价
- 孔祥熙自称用人“惟贤、惟晋”,认为理所当然。惟贤意思取于其任校长铭贤师范学校师生,惟晋倾向于山西同乡子弟。
- 蒋经国曾[何时?]批评孔祥熙和宋子文为“大资产阶级”。
- 傅斯年曾在国民参政会上炮轰孔祥熙贪污。
- 孔祥熙以权谋私,拿回扣、办公司,大发国难财。孔祥熙以行政院长身份下令,军火买卖一律由其子、中央信托局理事孔令侃代买,否则不发护照,以从中赚取暴利。[10]
家庭
世系简谱[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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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祖:孔子
- 派祖:孔洵,十七派
- 户祖:孔希翥,四十七户,纸坊户
- 始迁祖:孔宏问,在山西出任县令,死于交城任上,其次子孔闻钦、三子孔闻美便定居于山西。
- 祖父:孔庆丰,字梦鱼,诰授奉政大夫,晋封中宪大夫
- 父亲:孔繁慈,字和亭,封奉政大夫,驰封中议大夫
- 妹:孔祥贞
- 配偶:宋霭龄
- 子女:
轶事
孔祥熙自称祖籍山东曲阜,祖上在明末迁往山西太谷。孔子家族自乾隆年间之后就一直未修家谱,他们这一支系自孔闻美便未能入谱。民国初年,孔祥熙路过山东济南,结识了与孔府血缘关系较近的八府长孙孔祥勉,请其代查族谱,孔祥熙提供的名字属于孔氏“六十户”中的“纸坊户”。孔祥熙得知自己成功攀附孔裔身份后十分高兴,以德国设计的青岛电话机械纲络蓝图一份酬谢孔祥勉,日后常以孔子七十五代孙的身份示以众人。
1930年,孔德成主持编修《孔子世家谱》,孔祥熙不仅捐款大洋一千元,还派员四处查访孔氏族人。他在《孔子世家谱》卷四十九“纸坊户”谱中占据了将近六面。有传言孔祥熙并非孔子后裔,是在《孔子世家谱》民国版修订时才挤进家谱当中,甚至还为此花了一笔钱收买孔家。孔令朋驳斥了这一说法,他指出孔祥熙出的钱实为入谱费,入谱孔氏皆要出钱,只是多少不一而已。
1941年12月18日,时日军进攻香港,国民政府派专机赴港撤离重要人士,《新民报》日刊刊出采访部主任浦熙修报道:指飞机抵达重庆机场后,未见本应搭机的香港《大公报》社长胡霖,却见孔祥熙之二女儿孔令俊及其十余名保姆、保镖、宠物狗、钢琴马桶等独自返渝。被当时新闻界称为“飞狗事件”,并引发大规模学生抗议活动。
1943年11月1日,孔祥勉的长女孔令仪于重庆举办婚礼,由孔祥熙任证婚人,他在致词中讲了一个故事,说是1937年以特使身份代表国家参加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加冕礼,泰晤士报曾刊出一幅漫画,画有一棵大树,旁倚一支蘑菇。文字说明是英国王室的历史与孔子家族相比,犹如蘑菇之比大树。在座宾客都认为这是个再好没有的比喻。[来源请求]
参考资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周天度、郑则民、齐福霖、李义彬等著 (编). 《中華民國史》第八卷.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年7月.
- ^ 郭荣生. 《孔祥熙年譜》.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1.
- ^ 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1927-1937)〉,刊小科布尔:《江浙财阀与国民政府》,蔡静仪译,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17页
- ^ 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B70页
- ^ 《国民政府档案》,档号:2-1•12•10-11《改定货币政策》,台北:“国史馆”藏
- ^ 《国民政府财政部改革币制布告》,1935年11月3日,刊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94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第6-7页
- ^ 7.0 7.1 周美华、萧李居 (编). 《蔣經國書信集——與宋美齡往來函電》(上). 台北: “国史馆”. 2009.
- ^ 林博文著:《张学良、宋子文档案大揭秘》,台北:时报文化,2007年12月,第20页,ISBN 978-957-13-4772-1
- ^ 刘仲敬. 《近代史的墮落——國共卷》. 新北市: 八旗文化. ISBN 978-986-93562-0-6.
- ^ 郑会欣 <民国权贵的私密档案> P184起
- ^ 《孔子世家譜》卷四十九紙坊戶(1935年版本). FamilySearch.
书籍
- 《孔子世家谱》民国版 卷首、卷四十九
- 林博文,《跨世纪第一夫人宋美龄》第十章 孔祥熙与宋子文郎舅斗争,时报出版,2000年1月20日
- 孔祥云,《孔氏家族私密生活相册》,华文出版社,2006年1月1日,ISBN 7507518744
- 孔令朋,《孔裔谈孔》,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9月1日,ISBN 7-5034-0938-X
- 孔令朋,《今生今世》,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8年1月 ISBN 978-7-5034-0895-3
前任: 宋子文(代理) |
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 1935年7月2日—1935年8月23日 1935年11月6日—1935年12月7日(代理) |
继任: 蒋介石 |
前任: 蒋介石 |
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代理) 1936年12月13日—1937年4月4日 |
继任: 王宠惠(代理) |
前任: 王宠惠(代理) |
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 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 |
继任: 蒋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