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巴哈姆特电玩资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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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板事件

麻烦请管理员在"讨论版"加此文字

  • 2012年7月4日,维基网站不断被ip用户跟注册用户破坏。
  • 2014年6月30日:神魔版版务jeff10000000(帅帅晋)将原本板上巴友的置顶关卡资讯卸下,把自己后来才整理的资讯放上置顶,引起大量巴友挞伐。事后jeff10000000(帅帅晋)发了一篇道歉文,仍难平息大家的愤怒,经过统计后当天遭水桶人数高达575人。
  • 2014年9月3日:神魔版版务jeff10000000(帅帅晋),以hadesky(泰奥尼修斯) 提出“【公告】未经授权转载、盗用他人著作”,全站禁贴5天→jeff10000000(帅帅晋)将hadesky(泰奥尼修斯) 以“第43条 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者,最重删除账号处分。”永久封锁账号,并且以“该事件与神魔版无关 若有意见请至站规版反应或是当事人上诉”回复为hadesky(泰奥尼修斯)争口气的闹版民众,并予以水桶,此被称为903神魔版白色恐怖事件,经过统计后当天遭水桶人数高达1426人、全站禁贴人数99人。

821

烦请不断回退至无821条目版本的使用者说明一下原因
认为内容不中立者应将内容中立化而非删除内文不是?

Ai841110 2011年9月15日 (四) 12:59 (UTC)[回复]


虽然我只是IP用户

我也想问,为什么不是修改而是直接删除?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1.252.184.44对话贡献)加入。


基本上821是值得记载的

他不是只有场外休憩区此版受到影响,甚至连其他版、非巴哈用户都有受到影响

路小玮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05:51 (UTC)[回复]


历史沿革应该是站方有推出新功能或是举办大型活动的纪录

821事件应该归类在纠纷事件里面比较适合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1:34 (UTC)[回复]

那就标示到纠纷事件去阿 但是某些人只想把事件的纪录消除 这样根本就违反维基百科纪录的目的了吧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加入。

如果要详细描述821事件的话,我的建议是另开一个条目。
巴哈姆特资讯站这个条目下,用重点描述即可。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0:40 (UTC)[回复]


因为格式有点零乱,暂时先移来这里 先讨论如何编排比较妥当 (没有其它条目可以参考格式)

雾隐虎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13:25 (UTC)[回复]

我的建议是在此条目底下,采用叙述的方式来说明此事件,就像是"站方与会员的冲突"这个项目一样。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0日 (四) 00:53 (UTC)[回复]


你修改看看,然后弄出来给大家看看 再来讨论要用哪一个版本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加入。


场外821事件
2011年8月21日,由于巴哈姆特场外休息区副版主小咪以内文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引发会员抗议之事件。
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
其结果为小咪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务一职。1 2

以上是我提出的版本,如果有其他重要事项没有加进此叙述,可以再做修改。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00:38 (UTC)[回复]


我的版本是:
  • 2011年8月21日,“场外休憩区哈啦板”管理者因认为讨论区的讨论文章内容格式不符合讨论区规定,在未经再三确认状况下,擅自径行删除,因而引发讨论者抗议,认为管理者失当。而后更发起活动,要求管理者辞去职务。8月24日,管理者宣布辞去职务,并对于删除做出简单说明。
另外格式确定后,其它事件也会跟进格式。
雾隐虎 (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07:45 (UTC)[回复]

个人较支持Doomforest的版本如下 另稍作些许修改
场外821事件
2011年8月21日,因哈拉版“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小咪)以内文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引发使用者抗议,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
其抗议行为最终致使lilinda1028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主一职。1 2
Ai841110 2011年11月11日 (五) 12:12 (UTC)


可以把完整版本弄出来吗 因为旧版本的内容很多,我想你只是修改一部分吧 可以把你修改的部分跟原本的旧版本统合一下嘛? 这样才能比较新旧版本的差异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加入。


另外可以说明一下,旧版本与你的新版本差异吗 毕竟,旧版本还有不少内容 你针对那些内容做出哪些修改

场外821事件
2011年8月21日,因哈拉版“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 小咪(有时会改名 美)以内文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版规中并无此规定),引发使用者抗议,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期间许多抗议的使用者遭该版版务水桶以及被巴哈姆特A车处分永久删除账号。
其抗议行为最终致使lilinda1028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主一职。该名版务于两个月后重新回任版务工作。1 2
Ai841110 2011年11月11日 (五) 12:12 (UTC)

我想做这些修改,如果要把原本的旧版本改成目前讨论的版本, 我要做以上的修改。 没问题的话我就要把新的条目编辑到专页去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加入。

我没有问题,我支持采用Ai841110的最新版本作为此事件的描述。
不过格式可能要更动,目前条目底下的"重大事件"项目的格式有做调整,格式比较像雾隐虎的版本。
所以我的建议是改成以下的格式:

  • 2011年8月21日,因哈拉版“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 小咪(有时会改名 美)以内文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版规中并无此规定),引发使用者抗议,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期间许多抗议的使用者遭该版版务水桶以及被巴哈姆特A车处分永久删除账号。其抗议行为最终致使lilinda1028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主一职。该名版务于两个月后重新回任版务工作。1 2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00:54 (UTC)[回复]


可以接受 那如果没有人有意见的话 就把有共识的版本弄上去吧



稍微修饰 另外"改名 美"有人能提供一下来源吗?
场外821事件

  • 2011年8月21日,因哈拉版“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 小咪(有时会改名 美)以违反板规未限制之文内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引发使用者抗议,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期间许多抗议的使用者遭该版版务水桶以及被巴哈姆特A车处分永久删除账号。其抗议行为最终致使lilinda1028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主一职。该名版务于两个月后重新回任版务工作。1 2

Ai841110 2011年11月14日 (一) 11:40 (UTC)

还是就用副版主lilinda1028,不加上后面的昵称。就会是

  • 2011年8月21日,因哈拉版“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以违反板规未限制之文内空白过多为由删除部分文章,引发使用者抗议,抗议活动从2011年8月21日延续到2011年8月24日。期间许多抗议的使用者遭该版版务水桶以及被巴哈姆特A车处分永久删除账号。其抗议行为最终致使lilinda1028于2011年8月26日辞去副版主一职。该名版务于两个月后重新回任版务工作。1 2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1:54 (UTC)[回复]



他现在仍然是巴哈姆特场外休憩区的副版主 只要去巴哈姆特场外休憩区看,就知道他现在的昵称是美了 需要来源嘛?


真的改叫美了...
另外为顾及方便性 我认为还是加上中文昵称比较易于辨识
我的建议是这样  “场外休憩区”副版主lilinda1028 小咪(现名 美)
Ai841110 2011年11月14日 (一) 17:52 (UTC)

好的,我认为按照Ai841110的建议处理即可。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0:34 (UTC)[回复]


那就看哪位ID用户有空弄一下吧 我只是IP用户,反正也没有贡献,给别人赚吧 我对目前的Ai841110版本没有意见



我已经将Ai841110的版本放到重大事件讨论版项目下。
Doomforest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00:47 (UTC)[回复]




请Ai841110说明依下目前关于julian0827z的叙述中哪部分不中立或涉及主观评论好吗?
221.224.54.198 (留言) 2011年12月13日 (二) 05:38 (UTC)[回复]

语气及用词
另个人认为其中大部分内容可移至821之下
已对内容稍做修改
烦请阁下在行扩充内文 谢谢指教
Ai841110 2011年12月15日 (四) 09:07 (UTC)


如果原文是对"人"的叙述,那就可能涉及主观评论,但被您修改的原文都是在叙述"事"。
再来,举一个被您删掉的关于"镇压"魔兽世界版的叙述为例,"镇压"这两字是当事人自己对自己行为和动机下的形容词,可以到魔兽世界版务区或是站规讨论区去翻翻旧文章
因不知事情全貌而作错判断无可厚非,但不知事情来龙去脉就先删掉他人陈述内容的修改方式,似乎有待商榷。
以个人对用词和语气的好恶,作为指导他人如何叙事的标准,进而删除他人的报导与纪录,是不是更不客观?请深思。
221.224.54.198 (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08:48 (UTC)[回复]





好好好
我把镇压放回去了
不过我实在觉得原先的版本不符合百科语气
Ai841110 2011年12月16日 (五) 12:19 (UTC)

又看到有人恶意删除之前已经获得共识的资料了

想也知道是哪些人

不过,我真的比较有兴趣的是

如果那么害怕别人把你做过的事公布出来

那么,当初你们为什么要那样做

之后才要隐藏身份以破坏的方式,来破坏其他人编辑的内容呢?


语气字句可以讨论,但是整段删除,那种方式不叫编辑

把它人经过磨合后决定的叙述字句整段删除

更可以看出某些人的心虚,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别以为网络世界做什么事都不用负责,像现在被人把行为记述在维基百科上

那也是一种为自己行为负责的结果。


有脸反对别人的记述,那就指出别人的记述有哪些是虚构的或无事实根据

再将它删除吧,否则只是让人看笑话而已

看来有必要独立写出821事件

首先要说明的是,因为不常访问,故事件内容我不清楚全部,只能靠各位IP用户及登记用户所提供的内容来改写内容。就目前状况,遇到的问题是:

  • 事件来龙去脉有问题。
  • 与事件有关人物有问题。

以上问题造成段落内容不断被改写,甚至于有纠纷,故目前我的考虑是独立出一个章节来特别说明事件,不知道各位意见如何?


雾隐虎 (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11:17 (UTC)[回复]

我认为不需要
场外版三天两头就出事
每一件事都独立写出
条目都快从巴哈姆特变成场外休憩区了
Ai841110 2011年12月16日 (五) 12:15 (UTC)

您说的没错,确实写太多会造成低落,目前是朝向整合到一个段落或章节,否则零零散散的也不好

雾隐虎 (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13:30 (UTC)[回复]

Ai兄对场外821的叙述末句是julian0827z随lilinda1028下台
但巴哈制度是版主卸任则副版主并予卸任
故个人认为除非能在时序上确定是lilinda1028先下台后julian0827z跟着请辞
或有证据显示julian0827z是因为lilinda1028而请辞
不然仍宜叙述为lilinda1028因julian0827z下台而被解职
请参考
221.224.54.198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02:49 (UTC)[回复]



又看到熟悉的IP和熟悉的大量删除内容手法 连惯用的形容词都再熟悉不过

这边想确认一下 检附图文照片等证据陈述名人的犯罪事实 有没有违反维基的原则? 221.224.54.198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03:44 (UTC)[回复]

应该是没有 这种东西更应该附上来源 Ai841110 2011年12月29日 (四) 13:56 (UTC)

以一个也有经历场外那群烂版务引发的事件的人的立场来说 只要可以忠实的呈现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 是否要编辑新条目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其实之前把那群烂版务引发的事件编辑在重大事件条目下 我也认为已经算是不错的处理方式了 没有必要为了一个讨论版的少数几个烂版务,而单独加入一个条目。 至于资料嘛,821事件的很多文章我都还保留在部落格的相簿里 http://olditnwork.pixnet.net/album/set/337296 有兴趣的可以到那边去研究。

而之后julian0827z与lilinda1028再度引发事件, 导致巴哈姆特站方将场外休息区列为站方管理版面,并且不再征求专任版务的过程, 因为那段时间我已经离开巴哈姆特了, 也许可以到场外休憩区去寻找资料吧。 julian0827z与lilinda1028相关的事件,是否要另外成立条目来记录, 我就没啥意见了。

关于锺明轩

此人并非公众人物,也与巴哈姆特站方无关,并不足以放入本条目中,故将相关资料移除。若有本人的作法有争议请提出。金☧肃≽◕≼ 2012年7月4日 (三) 15:22 (UTC)[回复]

纯为网络恶作剧,我已建议将此条目加入保护。--Outlookxp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04:39 (UTC)[回复]


关于903事件我觉得叙述不精确,建议修改条目

条目内容为: 2014年9月3日:神魔版版务jeff10000000(帅帅晋),以hadesky(泰奥尼修斯) 提出【公告】未经授权转载、盗用他人著作,全站禁贴5天→jeff10000000,将hadesky(泰奥尼修斯)以“第43条 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者,最重删除账号处分。”永久封锁账号,并且以“该事件与神魔版无关 若有意见请至站规版反应或是当事人上诉”回复水桶闹版民众,此为903神魔版白色恐怖事件,经过统计后当天遭水桶人数高达1426人。全站禁贴人数99人,创下巴哈史上单次闹板最高水桶纪录。


建议修改内容为: 2014年9月3日:因hadesky(泰奥尼修斯)对神魔版版务jeff10000000(帅帅晋)提出的著作权侵权检举被站方驳回,反遭处以违反站规43条“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而永久封锁账号发言权。板众认为站方曲解著作权之引用原则(注)且以不实理由处份原告为颠倒是非之举,因而引起大规模闹板,经过统计后当天遭水桶人数高达1426人,全站禁贴人数99人,创下巴哈史上单次闹板最高水桶纪录。 注:站方认定单次同意引用可引申为永久同意引用,且引用时如原作者无特别要求,可不附上原作者姓名及来源。

重大事件重新编辑解释

从事件起因来分类,重新分类为骇客攻击与管理问题,管理问题又区分为站务方与板务方。 另外新增了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与巴哈姆特的特产:站务人员免责权 对于编辑内容有异议的朋友欢迎一起讨论 谢谢

Graffiti2100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14:09 (UTC)[回复]

管理问题与其他轶事是否应该放置于主条目

举例来说谈一个国家的页面,并不会详细去说明其的政党或政治地方领袖私底下做了什么事

管理员把轶事的部分都删掉了

Justnu$1024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00:3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