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永事件
竹永事件发生在太平洋战争结束后的1945年5月3日,竹永正治中佐率领的一支日军部队在东新几内亚(当时为澳大利亚领土,现为巴布亚新几内亚)向澳大利亚军队投降。在当时极度厌恶成为俘虏的日军中,这是极为罕见的有组织的投降事例。
事件经过
1945年3、4月间,日军第41师团第239步兵团在东新几内亚北海岸艾塔佩东南的特里克里山脉(萨南区)南侧追击澳军。 据《第41师团新几内亚作战史》记载,该团第2营在竹永正春中佐的率领下,于3月24日开始主动西进,远离向东撤退的该团主力。但根据竹永部队排长之一的中士的回忆录,该团主力反而在没有任何通信的情况下转移了,所以他们判断自己已经被抛弃,于是独立行动。
4月中旬(据村民说,12日),约45名得永部队侵入只有几间房子的头村,寻找粮食。 村民们手持长矛和手榴弹,向日军发起攻击,日军开始寻找食物,一场战斗就此展开。 村民们很快就逃走了,但双方各有两人被杀。 竹永的部队第二天上午离开了头村,但仍留在附近。
从警察和居民的举报中得知竹永队的存在的澳大利亚陆军,在4月16日从第2/5大队中选出了由C·H·迈尔斯中尉率领的1个小队进行扫荡。 4月24日,迈尔斯小队与竹永队接触,发生枪战,日方2人阵亡。
竹永的部队暂时摆脱了追击,但他们决定投降,没有再战。 士兵们把投降的条件用英文写在了他们随身携带的一张传单上,并把它绑在一根棍子上留下。 迈尔斯排的一名侦察员发现了传单,并将传单带回澳大利亚,5月2日,澳军在西部的翁古拉村附近发现了竹永的部队,并以当地人为向导,试图与他们取得联系。 日方有两人作为军事特使到村里访问,并与之谈判,次日,即5月3日,朱克庸的部队在翁古拉村投降并被解除武装。 当时,部队由竹永中佐和42人组成(军官5人、旅长4人、士兵33人),装备轻机枪5挺、步枪17支、手枪5支、子弹750发。俘虏们被迈尔斯小队护送到马普里克机场,进行了三天的行军,然后从那里空运到伊塔佩。
其他日军一直在寻找高勇部队,以为该部队迷路或其他原因失踪了,但他们从澳军散发的宣传单上得知该部队投降的消息。
讨论投降的决定过程
关于竹长决定投降的过程,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部队所有成员都确认了自己的意图,另一种说是高级军官才做出的决定。
据高桥文雄和畑郁彦依靠自己的研究,在竹永中佐等军官同意投降后,召集所有士兵确认其意图。 据高桥和畑说,一个连长告诉他们,投降是营长的命令,请赞成投降的人举手。 在没有举手的人中,约有一半的人得到了手榴弹,并被指示立即自杀,但最后所有的人都投票赞成投降。
相比之下,佐藤清彦认为,决策过程只由高级军官执行,而不是由整个集团执行。 据佐藤说,高桥和畑提到的证人否认他们接受过询问。 根据新的访谈和一位曾任排长的中士的回忆录,他推断出决策是由一个只由军官和士兵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做出的,只有命令才会下达给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