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如春,别号澹胜浙江台州府黄岩县灶籍,湖广武昌人,明朝政治人物。

家族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举乙卯科浙江乡试,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进士。万历四十六年知广东香山县[1]

引用

  1. ^ 《广东通志》:王如春,万历进士,四十六年知香山,有兼人才,甫下车即召诸吏,试以律算,小有纰缪,必立擿之。已试诸医及堪舆家术不精者,悉驱出境,曰无令此曹误吾民也。捕险健讼民,置之法,下令曰:凡讼必以情,涉伪者先治其诬,然后视事曲直。由是无敢欺者,一时称为能吏。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曾栋
明朝香山县知县
1618年-1621年
继任:
周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