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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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遂(15世纪—16世纪),元成福建福宁直隶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遂个性简易,是弘治十四年(1504年)福建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先任安吉教谕,以身作则教导士子[2],调任象山,再改任松阳,不立规矩,视诸生为子弟[3],到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4],获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寺正嘉靖初年上陈九事:“恒敬心、远邪佞、容戅直、公是非、重守令、择风宪、谨刑罚、修武备、革弊俗”获嘉靖帝嘉纳,不久擢官湖广按察司佥事[5]

在湖广他以太和山香价赈济襄阳、沔阳饥民,救活百余万人,又停止郧阳督办运务弊政和郴州永州老女不嫁恶习,嘉靖五年(1526年)再晋四川按察司副使[6],平定酉阳乱事,婉拒送赠金瓯,人民为他建立“却金亭”;荒年命各府县修建学校,有人认为不应该,他说:“这是范仲淹遗意。”后来麦子成长数尺,巡抚打算称瑞入贺,他认为大寒之后必有阳春,不在贺表署名,到嘉靖十一年(1532年)陞贵州右参政后致仕[7],回乡后他家中没有多余资产,服食清淡,著有《石壁集》,入祀乡贤祠,儿子林应鸿任职始兴县教谕,也有廉介名声[1]

引用

  1. ^ 1.0 1.1 光绪《福宁府志·卷二十一·人物志》:林遂,字元成,父韬字崇文传胪人,以贡任广平训导,却贽助葬,未四十致仕归。遂以乡举历安吉、象山、松阳教谕,正德甲戌进士,授南京大理寺,嘉靖初陈九事,曰:恒敬心、远邪佞、容戅直、公是非、重守令、择风宪、谨刑罚、修武备、革弊俗,帝嘉纳之。擢湖广按察佥事,以太和山香价赈襄沔饥民,全活百余万人,先是郧阳之人苦于部运,郴永之女老而不嫁,公除其弊俗;晋四川副使,平酉阳之乱,有赠以金瓯者𨚫之,民为𨚫金亭,岁饥檄郡县各修学校,或谓不可,曰:“此范文正遗意也。”后麦大熟长数尺,巡抚将以瑞进贺,遂谓大寒之后必有阳春,独不署名,升贵州参政致仕。家居囊无余赀,服食简淡,至脱冠帔以给𫗴粥,著有《石壁集》,祀乡贤,子应鸿始兴谕,亦以廉介称。
  2. ^ 同治《安吉县志·卷十一·名宦》:林遂,福甯人,举人,《备志》(云)宏治十三年教谕,以身立教,士习丕变,后登进士,官至四川参政。
  3. ^ 光绪《松阳县志》·卷七·官秩志:林遂,福甯人,正德间署教事,率性简易,不立町畦,视诸生若子弟,囊箧皆付就业人掌之,逾年春试登第。
  4. ^ 光绪《福宁府志·卷十八·选举志》:进士……明……正德九年甲戌科唐皋榜 林遂 字元成,有传,霞浦人……举人……明……宏治十四年辛酉科……林遂 见进士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正德十六年十月丙申)调湖广按察司副使王𫄧于河南,大理寺寺正林遂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6.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嘉靖五年十一月壬辰)陞湖广按察司佥事林遂为四川按察司副使。
  7.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一百三十八》:(嘉靖十一年五月庚戌)陞四川按察司副使林遂为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

参考文献

  • 光绪《福宁府志》·卷十八·选举志
  • 光绪《福宁府志》·卷二十一·人物志
  • 同治《安吉县志》·卷十一·名宦
  • 光绪《松阳县志》·卷七·官秩志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卷七十、卷一百三十八
官衔
前任:
锺翰
明朝安吉县教谕
弘治年间-1507年
继任:
崔纪
安吉州学正
前任:
林广
明朝象山县教谕
正德年间
继任:
张相
前任:
林深
明朝松阳县教谕
正德年间
继任:
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