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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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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棐
大明
籍贯直隶广平府邯郸县
字号字体周,号西冈
出生弘治九年(1496年)八月十九日
逝世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配偶娶谢氏
亲属曾祖张晋,祖父张锡,父张瀚,母谭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张棐(1496年—1555年),字体周,号西冈直隶广平府邯郸县[1][2],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顺天乡试第十一名举人[3],嘉靖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十六名[1][2],三甲第四十七名进士。授南直隶金坛县知县,十四年(1535年)遭逢父母丧事,十七年(1538年)补河南延津县知县。时遇粮作歉收,盗贼蜂起,张棐赈济灾民,救活者甚多,盗贼相诫不入其境。明世宗南巡时,所过府县耗费大量钱财,延津县单独获免,地方人士编歌谣称:“前有长清张父,后有邯郸张母”,获拔擢为南京监察御史[4]。张棐为官清忠亮直,同僚间的奏章,多由他拟稿。其后至长江下游巡按,获传扬具有御史的本质。三十四年(1555年)返京复命中途染上疾病,抵家而卒[5]

家族

曾祖张晋,训导;祖父张锡,太仆寺少卿;父张瀚,赠文林郎知县。母谭氏。慈侍下。妻谢氏。兄张杲(监生),弟张渠。子张炯、张煜、张煌。

参考文献

  1. ^ 1.0 1.1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2. ^ 2.0 2.1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3. ^ 清光绪《畿辅通志·卷三十八·选举表六》
  4. ^ 嘉靖二十年二月,诏南京河南等道试御史张棐、符验、李又龙、陆瑚、冯璋、黄河俱实授。
  5. ^ 《广平府志》
官衔
前任:
戴璟
明朝金坛县知县
1533年-1535年
继任:
张尧年
前任:
陈鹤
明朝延津县知县
1538年-1540年
继任:
陈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