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燕
刘小燕(1958年11月—),陕西安康人。女,汉族。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财经学校(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政专业毕业,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陕西省财政厅厅长等职。2012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6月兼任省委秘书长[1]。2012年7月,不再兼任陕西省财政厅厅长[2]。2017年1月,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2017年5月,担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不再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职务[4]。2018年2月,担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2022年1月,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6]。
参考文献
- ^ 刘小燕任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新华网. [2012-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1).
- ^ 陕西省委常委刘小燕不再兼任省财政厅厅长. 中国经济网. [2014-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4).
- ^ 魏民洲姚引良刘小燕当选陕西省人大副主任,魏增军为副省长. 澎湃新闻. [2017-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6).
- ^ 杜航伟、姜锋、钱引安新任陕西省委常委 刘小燕等4人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7).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 ^ 刘小燕、朱静芝、梁宏贤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6).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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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魏民洲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秘书长 2012年6月-2017年5月 |
继任: 钱引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刘维隆 |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2008年3月-2012年7月 |
继任: 张社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