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租務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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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務管制的條目應該改名為「香港的租務管制」吧?
整個租務管制的條目都只是在討論香港的情況,雖然質素還不錯,但還是改名比較好吧。 英文版的Rent regulation就探討了加拿大、德國、英國、美國的情況。 --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7月13日 (六) 16:12 (UTC)
- (+)同意:此條目只討論香港之情況,(&)建議可移至香港租務管制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13日 (六) 17:16 (UTC)
- (-)反對:正確的做法是仿照英文維基,在租務管制條目內做擴充和補充,以避免單獨記敘香港內容,而不是移動。--Rowingbohe♬歡迎參加第十七次動員令台州專題 2019年7月14日 (日) 06:28 (UTC)
- 話說這倆真是同一條目嗎?連wikidata都沒有連結。——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14日 (日) 07:11 (UTC)
- (+)同意,可以移動,目前看不到能縮寫。建議移動,然後重新建立租金管制條目。~ viztor ✪ 2019年7月14日 (日) 07:36 (UTC)
- 建議如果要改名的話,應改名為「租務管制 (香港)」。산모사 DC17 2019年7月14日 (日) 11:43 (UTC)
- 我覺得不應用消歧義括號正如香港地理不會叫做地理 (香港)。--【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4:00 (UTC)
- 後面該加括號的僅限於專有名。本例不是專有名,不可以寫成租務管制 (香港)。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18日 (四) 04: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