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晉
趙晉(?—1713年),字晝三,號二今。福建閩縣人。清朝翰林。
生平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江南鄉試,任副主考官。發榜時因結果不公,引發辛卯科場案,考生鬧事。經江蘇巡撫張伯行上奏,康熙帝下旨嚴查,查明兩江總督噶禮、副主考趙晉及考官王曰俞、方名等受賄。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正月,九卿議定噶禮被革職,趙晉等則被問斬。據稱趙晉在行刑前死於揚州獄中[1]。
參考資料
- 朱汝珍《詞林輯略》卷二·康熙 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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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晉(?—1713年),字晝三,號二今。福建閩縣人。清朝翰林。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江南鄉試,任副主考官。發榜時因結果不公,引發辛卯科場案,考生鬧事。經江蘇巡撫張伯行上奏,康熙帝下旨嚴查,查明兩江總督噶禮、副主考趙晉及考官王曰俞、方名等受賄。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正月,九卿議定噶禮被革職,趙晉等則被問斬。據稱趙晉在行刑前死於揚州獄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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