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縣 (密蘇里州)
密蘇里州格蘭迪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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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 | |
格蘭迪縣於密蘇里州內的地理位置 | |
美國密蘇里州的地理位置 | |
統計資料 | |
縣名取自 | Felix Grundy, U.S. Attorney General under U.S. President Van Buren |
最大城市 | Kansas City |
面積 - 全部 | 1,134 km²(438 mi²) |
- 陸地 | 1,129 km²(436 mi²) |
- 水域 | 6 km²(2 mi²),0.49 |
人口 - 2000年 | 10,432人 |
- 密度 | 9人/km²(24人/mi²) |
時區 | Central:UTC-6/-5 |
格蘭迪縣(英語:Grundy County)位美國密蘇里州北部的一個縣。面積1,134平方公里。根據美國2000年人口普查,共有人口10,432人。縣治翠頓(Trenton)。
成立於1841年1月29日。縣名紀念代表田納西州的聯邦眾議員、聯邦參議員、司法部長菲利克斯·格蘭迪。[1]
地理
根據美國的人口調查局,格蘭迪縣的面積有438平方英哩(1,134平方公哩)。其中436平方英哩(1,129平方公哩)是土地,2平方英哩(6平方公哩)是水面(約0.49%的面積)。
鄰接州郡
- Mercer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北面)
- Sullivan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東面)
- Linn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東南面)
- Livingston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南面)
- Daviess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西南面)
- Harrison County(位於格蘭迪縣西北面)
主要公路
人口統計
根據2000年美國人口調查局報告顯示,格蘭迪縣的人口有10,432人,其中有4,382戶及2,887個家庭。人口密度每平方英哩住有24人,在5,102個居住單位當中每平方英哩平均密度為12戶。該縣的種族分類是97.61%是白人,0.4%是黑人或非洲裔美國人,0.35%本土美國人(印第安人),0.15%亞裔人,0.01%太平洋島嶼移民,0.5%其他種族和0.98%的人來自於兩個或多個種族。另有1.58%的人口是西班牙裔或拉丁美洲人。
在4,382個戶中27.1%有18歲以下的孩子同住,54.8%的戶口是已婚夫婦一起生活的,8%是未有丈夫的單身女性,34.1%由非家庭式的單身人士居住,30.8%的戶口為65歲或以上的獨居長者。平均每戶人口為2.3人,平均家庭大小有2.85人。
格蘭迪縣的人口年齡分佈為23.2%人口年齡在18歲以下,18到24歲有8.3%,25到44歲的有23.7%,45到64歲有24.2%,65歲或以上的是20.6%。年齡中位數為41歲。男女比例毎100位女性當中,男性的百分比是90.4。毎100位18歲或以上女性當中,男性的百分比是87.2。
在格蘭迪縣中每戶的收入中位數是$27,333美元,平均家庭收入為$34,583。 男性平均收入有$26,706,而女性的平均收入$18,043。格蘭迪縣的國民平均收入是$15,432。大約12.3%的家庭和15.8%的人口活在貧窮線下,當中的22.8%人口年齡在18歲以下,及13.3%的人口65歲或以上。
參考文獻
- ^ Kane, J. N. and C. C. Aiken. The American Counties: Origins of County Names Dates of Creation and Population Data 1950-2000. Lanham, MD.: Scarecrow Press, 2005.
外部連結
http://www.grundycountymo.co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格蘭迪縣官方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