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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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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俊(?—?),字念劬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廣東高要縣知縣,治最,遷戶部主事,榷九江,未及期,度無虧課,即放關船免稅,商人德之。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由廣東按察司副使升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天啟五年九月由浙江右布政升為廣西左布政。時天下藩司皆為逆璫魏忠賢建生祠,守俊恥之,不赴任。璫使御史田景新參守俊黨高攀龍,削奪聽勘[1]。崇禎改元,復起補廣西左布政,召對,改湖廣左布政,卒於官。櫬過潯陽,父老相率攜羊酒泣奠,曰:放關一事,目中不可復睹矣[2]

參考文獻

  1.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五》:天啟五年十一月,廣西道御史田景新再參兵部侍郎唐世濟、工部侍郎王惟儉、左通政王孟震、廣西布政使李守俊、江西參政蔣□。得旨:唐世濟作夏嘉遇盟主,為左光斗先鋒,已有旨處分。王惟儉依附當路,朦朧屢轉,著冠帶閑住。王孟震巡城不簡,居鄉凶橫;李守俊貪橫異嘗;蔣謹貪忍詭秘,俱削籍為民,仍追奪誥命。
  2. ^ 《常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