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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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江(1958年7月),山東煙臺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裁,前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生平

1982年畢業於北京郵電學院。1999年任信產部副部長。2003年5月,中國電信產業重組,任新網通總經理。在位5年,力推網通整合上市。2008年5月,中國電信產業再次重組,張春江調任中移動黨組書記、副總經理。[1]2008年,當選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2],代表經濟界,分入第三十五組。並擔任經濟委員會專委。[3]

2009年12月26日被中紀委證實涉嫌嚴重違紀,接受了組織調查。[4] 2011年7月21日,因受賄746萬餘元,張春江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死緩執行期間,張春江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減刑條件,北京市高院於2014年11月裁定將張春江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

參考文獻

  1. ^ 媒体披露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受贿案详情. 新浪新聞. 2011-07-25 [2011-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9月28日). 
  3. ^ 全国政协信息-张春江. 全國政協委員會. [2013-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4. ^ 中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09-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