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圖孟和
巴圖孟和(1970年代197?—),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故意殺人罪、貪污罪罪犯,因紙面服刑15年而引發輿論關注。
生平
1992年5月12日20時許,不滿18歲的巴圖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將其送醫後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大出血身亡。1993年6月9日,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巴圖孟和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前往醫院檢查,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之後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2007年5月13日,巴圖孟和辦理「刑滿釋放證明書」。
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圖孟和在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任會計,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當選嘎查達(等同村民委員會主任)。200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2年當選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2017年9月4日,因擔任嘎查達期間涉嫌貪污29萬餘元,巴圖孟和被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1],2018年1月被開除黨籍。2018年6月14日,巴圖孟和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與之前的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2]。
2020年9月3日,有媒體曝光巴圖孟和在殺人後未實際服刑(紙面服刑)[1]。9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表示將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3]。
2021年4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圖孟和案件工作組發佈《關於巴圖孟和案調查和追責問責情況的通報》,表示紀檢監察機關已認定84名責任人,其中廳級幹部8人,處級幹部24人,科級幹部33人,其他幹部9人,已故10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給予誡勉談話等組織措施處理20人[1]。
參見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内蒙古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调查问责情况公布. [2021-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08).
- ^ 杀人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新华网. www.xinhuanet.com. [2020-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2).
- ^ 内蒙古将严肃追究杀人犯巴图孟和“纸面服刑”15年问题-新华网. www.xinhuanet.com. [2020-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