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孟和
巴图孟和(1970年代197?—),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故意杀人罪、贪污罪罪犯,因纸面服刑15年而引发舆论关注。
生平
1992年5月12日20时许,不满18岁的巴图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将其送医后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大出血身亡。1993年6月9日,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之后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2007年5月13日,巴图孟和办理“刑满释放证明书”。
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图孟和在乌珠尔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任会计,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当选嘎查达(等同村民委员会主任)。200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当选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
2017年9月4日,因担任嘎查达期间涉嫌贪污29万余元,巴图孟和被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1],2018年1月被开除党籍。2018年6月14日,巴图孟和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之前的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2]。
2020年9月3日,有媒体曝光巴图孟和在杀人后未实际服刑(纸面服刑)[1]。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表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
2021年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图孟和案件工作组发布《关于巴图孟和案调查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33人,其他干部9人,已故10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20人[1]。
参见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内蒙古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调查问责情况公布. [2021-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8).
- ^ 杀人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新华网. www.xinhuanet.com. [2020-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 ^ 内蒙古将严肃追究杀人犯巴图孟和“纸面服刑”15年问题-新华网. www.xinhuanet.com. [2020-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