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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荫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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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荫霖(1838年—1904年),中國清朝官員。次棠,又字樾亭,先世文登人,明初遷居濰縣東鄉(今濰坊市寒亭區河灘鎮小東莊村),乾隆五十年(1785年),祖父於龍川攜眷逃荒,到吉林伯都訥廳(現吉林省榆樹市黑林鎮太平川屯)落戶。

生平

于荫霖為咸豐九年(1859年)已未科進士。選庶吉士同治元年(1862年),任翰林院編修。光緒八年(1882年),授湖北荊宜施道。十一年(1885年),任廣東按察使,次年任雲南布政使,因丁母憂未成行。十六年(1890年)除服後授福建台灣布政使。二十一年(1895年)又署雲南布政使。二十五年(1899年)補任安徽布政使,未至又調任湖北巡撫,次年(1900年)任河南巡撫。後被罷官,寓居南陽。光緒三十年(1904年)病卒。

事跡

光緒四年(1878年)六月,清政府派崇厚前往俄國交涉索還新疆伊犁。崇厚迫於沙俄壓力,於次年(1879年)十月二日擅自與沙俄簽訂喪權辱國的《里瓦幾亞條約》,使沙俄取得政治經濟、賠款和割讓領土的權益。為保衛國土,保護民族利益,于荫霖「不畏強御」,與張之洞、黃體芳、張佩綸聯名上奏朝廷,列述崇厚的賣國行徑,要求嚴處。清廷迫於四位大臣和人民的壓力,宣佈不承認《里瓦幾亞條約》,將崇厚革職問罪。

光緒八年(1882年),秋雨連綿河水暴漲,荊宜地區兩岸農田大部受淹。于荫霖一面組織開倉放糧救濟災民,一面組織農民「疏支流,泄積潦」,築堤治河。

于荫霖重視治學,創辦荊州書院,聘知名學者任山長(校長),培育出眾多英才。

他為官清廉,鄙視貪占。一商人偷漏關稅事露,以重金賄賂他求免。于荫霖秉公拒賄,責令其補足稅款。任湖北巡撫期間,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查出貪吏均予嚴懲,曾「劾酷吏三十餘人」。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4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孫葆田,《河南巡撫吉林於公墓志銘》,《清朝碑傳全集》,4冊,3248-3250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蒯德標
台灣布政使
光緒十六年(1890年)上任
繼任:
沈應奎
前任:
曽龢
湖北巡撫
1899年-1900年
繼任:
裕長
前任:
裕長
河南巡撫
1900年-1901年
繼任:
松壽
前任:
聶緝槼
湖北巡撫
1901年
繼任:
錫良
前任:
黃槐森
廣西巡撫
光緒二十七年二月十六 - 光緒二十七年三月初三
1901年4月4日 - 1901年4月21日
繼任:
李經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