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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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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事業單位標識

事業單位,是單位的一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統計調查、技術推廣與實驗、公用設施管理、物資倉儲、監測、勘探與勘察、測繪、檢驗檢測與鑑定、法律服務、資源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事務、經濟監督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公證與認證、信息與諮詢、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關後勤服務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待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事業單位具備法人資格。據2014年5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時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1]部分政府授權或受權,而具行政執法權能的事業單位,則屬於參公單位

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該條例於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開始參加社會保險。[1]

機構類型

根據事業單位運營經費來源,傳統上分為三類:第一類,參公事業單位及全額事業單位,所有經費皆來源於當地政府的財政撥款,參與社會管理或社會服務;第二類,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此類單位經費部分來源於政府補貼,部分來源於服務收費,各地市級、縣區級公立醫院屬於典型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第三類,自籌自支(或自收自支),此類事業單位經費完全來源於經營收費項目獲得,如報社、地方電視台等。

以下的公立單位為常見的事業單位:

  • 隸屬於中央和各級政府的大學、中學、小學
  • 醫院、婦幼保健院、衛生院、血站、防疫站(疾控中心)
  • 科研院所,如中國科學院、各級農業科學院等等
  •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
  • 縣農機局
  • 鄉鎮農機站、農經站、農技站、獸醫站、林業站、水利站
  • 各水庫管理局/所
  • 各級檔案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
  • 公立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群眾藝術館

1996年,國家廢止了「民辦事業單位」這一概念,即事業單位是國家舉辦的,民辦的非營利性單位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進一步地進行區隔。

公私合營等歷史原因,部分地處城鎮中的文教、衛生、科研等領域的事業單位並未登記為國家所有,而被登記為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如集體所有制研究所、疾病防治所等)。此類事業單位的事務除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處理外,還應參照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辦理[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

管理崗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級別[A]
對應
職級
代碼
對應
綜合管理類
公務員職級
崗位等級 崗位職級 附:
人民銀行行員
職務序列[B]
03 不適用 一級職員 部級正職 不適用
04 不適用 二級職員 部級副職 不適用
05 一級巡視員 三級職員 廳級正職 巡視員
06 二級巡視員 四級職員 廳級副職 助理巡視員
07 二級調研員 五級職員 處級正職 調研員
08 四級調研員 六級職員 處級副職 助理調研員
09 二級主任科員 七級職員 科級正職 主任科員
10 四級主任科員 八級職員 科級副職 副主任科員
11 一級科員 九級職員 科員 科員
12 二級科員 十級職員 辦事員 辦事員
  1. ^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2006〕8號)第8點規定,「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2.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1993〕85號)、《中國人民銀行行員管理暫行辦法》(銀髮〔1996〕222號)、《中國人民銀行行員非領導職務設置意見》(銀髮〔2000〕326號),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含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使用行員編制,性質類似事業編制。其中,正廳局級至副科級依次設置巡視員、助理巡視員、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六種行員非領導職務。同時設置監管專員(正廳局級、副廳局級)、監管員(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兩種行員非領導職務。

專業技術崗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級別[A][B]
對應
職級
代碼
對應
專業技術類
公務員職級
崗位等級 崗位職級
04 專業技術一級 正高級
05 一級總監 專業技術二級
06 二級總監 專業技術三級
07 一級高級主管 專業技術四級
二級高級主管 專業技術五級 副高級
08 三級高級主管 專業技術六級
四級高級主管 專業技術七級
09 二級主管 專業技術八級 中級
10 四級主管 專業技術九級
專業技術十級
11 專業技術員 專業技術十一級 助理級
專業技術十二級
12 不適用 專業技術十三級 員級
  1. ^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級與行政級別無一一對應關係,本表之對照僅代表具有相應層次任職資格(或工資待遇)。《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二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兩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以按照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調入機關,並根據認定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擔任四級高級主管以上職務。」
  2. ^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三條規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由高至低依次為高級、中級、初級。高級包括正高級和副高級。任一級、二級總監和一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任二級、三級、四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任一級、二級主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任三級、四級主管和專業技術員,應當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2006〕8號)第11點規定,「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工勤技能崗

事業單位工勤技能人員級別
崗位類型 崗位等級 崗位職級 職稱等級
技術工 一級 高級技師 正高級
二級 技師 副高級
三級 高級工 中級
四級 中級工 初級
五級 初級工 員級
普通工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參考文獻

  1. ^ 1.0 1.1 养老金并轨:3千万事业编人员7月1日起缴社保. 中國經濟網. 2014-06-30 [201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六十五條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