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條目編寫應注意的主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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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把命名相關的內容放到命名規範中,容易參考 --用心閣 01:16 2004年10月21日 (UTC)

  • 不適合。其實這裏談及的不僅僅是命名規範相關的內容,這裏涉及初來者編寫中文條目所涉及相關內容,包括如何避免重寫,如何尋找漢譯條目、英譯條目的對應關係等內容。萬金油Talk) 11:44 2004年10月24日 (UTC)
繁簡轉換程序似乎出了問題,自動會把「光碟」變成「光盤」,結果鬧出笑話 --地球發動機 04:17 2005年8月30日 (UTC)

正文第七節出現「兩岸四地」,但連結到兩岸三地,有無特別含義?

兩個名稱均有條目,這算是兼顧各方觀念做法?既然有,不妨按字面做連結。—Brianz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10:08 (UTC)[回覆]

只不過是寫這篇文章時還沒有建立兩岸四地的條目而已,所以就重定向了,現在已經修正。—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0:11 (UTC)[回覆]

討論我對別人之間、別人對我之間(維基百科上每個人)面對條目在關注度上問題

長久以來,我一直對「關注度」感到恐懼,因此在創建條目之前會謹慎再三地確認,以避免不符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而被刪除,深怕白寫。

後來,我認為這樣長久下來反倒成為阻力,姑且不說是個人的心理因素,就討論對「關注度」的正確認知且符合當前情況(指每個人一致認同的關注度)去看待,試着討論是究竟別人濫用關注度做為提刪藉口,還是作者在創建條目時對關注度有錯誤觀念的問題?否則的話,掌握不到關注度,始終會處於「不明白是誰(提刪人或作者)的問題」這種心理上阻力。

也就是說,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還不足以釐清我提出的這些問題,除了讓自己與其它每個人對關注度有相同的認知與正確的使用觀念,自己也還得學會辨別是在什麼情況下(包括辨別對方)提刪才算濫用關注度,以及自己去判斷對條目編輯是在什麼情況下(包括對方寫的條目)才算是胡亂引用關注度去添加關注度模板

以上問題,很歡迎各位討論,不過依我個人所提出這些問題來看,不太希望得到敷衍回應,比如說:回應忽視維基百科的規則、叫我再回去看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這些不是我重視與期望的討論方式與回答態度,因為我要討論的是我對別人之間、別人對我之間(也就是「維基百科上每個人」)面對條目在關注度上問題,舉凡自己創建條目的內容不符關注度、對別人條目編輯(包括掛關注度模板)、關注度提報關注度提刪……等等,所以拿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回答並不適合,如果你覺得適合,我可以告訴你說:「規則是死的,人做的事情是活的。」

我很有感觸地說,創建條目被巡查員有巡過,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條目寫的很豐富,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條目的來源很齊全,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等等情況。每個人寫條目的情況都不一樣,加上每個人處理關注度的方式也不同,在這種每天會接觸到條目與關注度的情況下,即使再怎樣情況多變,也是得會掌握關注度,以便作者撰寫條目不會白寫、對別人寫的條目才不會亂拿關注度提刪。。--114.38.191.25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02:15 (UTC)[回覆]

以關注度為前提,討論關於來源幾個問題!

    • 可是我問題並不是單一隻在討論來源。關於條目來源是不是第二手,我想我會留在日後另開議題討論。從你得知,只要是來源符合第二手,條目就「絕對符合」關注度嗎?--114.38.184.12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5:24 (UTC)[回覆]
只要是第三方可靠來源關注(例如報道或研究)就可以了,因為避免出現少部分人關注,一手或利益相關來源會可能是黃婆賣瓜,所以一手只作為對描述的可靠彰顯,但不代表受第三方關注。關注度是建立於可靠來源上的現實對描述事物的關注的收錄底線。最簡單的例子是,可能現實會對某一條國家級別的公路會感興趣,但不一定對公路的每一個出口,每一個服務區都感興趣,除非有報道或研究認為人們也對這些部分細小點感興趣。其實可以參考SiuMai的故事,他的關注度理解基本是合符的,當然處理手法太過激進固執,結果踢上一塊鋼板上,栽跟鬥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5 (UTC)[回覆]
關注度是09年通過的,在這之前許多大事物下的小事物也能寫成獨立條目,但實際上從關注度的考慮,應該歸入大事物下的列表之中。——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8 (UTC)[回覆]
也就是說,即使條目有列出來源,也未必就符合關注度,是嗎?--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4:27 (UTC)[回覆]
可能,一種是使用了一手來源來描述內容,來源沒問題,但是無法反映關注度;或者來源有問題;或者可能被認為是有關注度(分支關注度有認為如果可以認為存在能說明其關注度的來源存在,就算沒列出也會認為可能有關注度,不過要指得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20 (UTC)[回覆]
我還看過不少條目都沒列來源,這樣也能符合關注度,不知道這種條目的關注度是怎麼來的?--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0 (UTC)[回覆]
問題的確很複雜,首先關注度是09年通過,所以此前有很多條目是沒有這個考慮的,SM也藉此清過一批。其次新頁面巡查時會考量這個問題,但如果巡查員認為沒有關注度問題只是缺少來源,可能只掛來源標誌沒掛關注,或者掛關注,提刪過,但認為可以添加來源來改善而又保留。總之規則是這樣定,但實際做不做到是另一回事。如果發現有問題,勇於編輯。另關注的來源注意看是不是第三方或者是否存在利益關聯,沒的話都是可以作為關注度的來源。——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1 (UTC)[回覆]
照你這麼說,方針指引也只是維基百科在搞理想化,難怪別人有機會拿不符關注度去提刪(我知道提刪是討論一種手段),一旦進入這程序,就會留下50%概率會被刪除,50%概率會被保留,卻也不能保證下次不會因為關注度問題再次被提刪。--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0 (UTC)[回覆]

若是回歸到來源討論,我拿個內容介紹很豐富、來源也齊全的條目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來說。當中不少網絡連結的來源是裏面不會列來源,比如:台灣的高壓輸電線路(出自《源雜誌78期》),官方出刊,但該來源並沒列來源,算第二手嗎?還有引用自林蘭芳寫台灣大百科全書去介紹,當中來源還引用自己的論文,這算第二手來源,還是第三手來源?--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8 (UTC)[回覆]

WP:PRIMARY。「第一手來源」有非常明確的定義,雖然文字定義恐怕會苦澀難懂,但其中的例子卻是很明確的。不是第一手來源自然就是第二手來源。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6 (UTC)[回覆]

假設自己寫的條目符合關注度,怎判斷別人是濫用關注度為藉口去恣意提刪?

討論到後來,呼應我原先提出的問題,我看到的條目關注度並不是因為符不符合第二手來源的問題。就我從維基百科看到那麼多條目而言,縱使沒有來源的條目,也依然被保留下來,甚至沒因為Wikipedia:關注度被提刪;相對地,很多條目有來源,如果內容寫的像廣告或粉絲(愛好者)宣傳,也不見得會被刪除條目,甚至有的條目的來源本身有問題,也不會因此遭質疑是不符關注度,我還看過條目全文只有簡單幾行話介紹,但是來源卻從網絡上到處蒐集起來,看起來像是把維基百科當資訊收集處,這種被巡查員巡過,這條目也是沒有因為Wikipedia:關注度問題而被提刪。所以,上述這些討論只能證明作者寫的條目符合關注度,不代表在別人眼中看來是符合關注度。我的疑問是,怎判斷別人是濫用關注度為藉口去恣意提刪?對方會認為自己做法是善意推定,但作者會覺得他是以他自己去看待自己的提刪行為是合理而擾亂。--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03 (UTC)[回覆]

關注度的來源考究,是建基於可靠來源,是一個收錄門檻,而關注度來源的具體要求,其中心就是第三方、非利益相關、詳盡,這樣可以避免黃婆賣瓜的介紹、一筆帶過的介紹,從而反映可能存在大部分普通讀者會對事物的關注(因為有人研究或報道就說可能有人會對有興趣具體了解)。而行文愛好者化,和格式手冊或NOT較為相關。而且關注度不關注事物內容而是事物是否有人會去具體了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5 (UTC)[回覆]

你話是這麼說,但我從別人寫的條目看到並非如此,我感覺你這樣回答好像是在為我而設計,並非是依照我拿出所見情況去回答。我可以告訴你,不是避免,是已經事實存在,就有條目會一筆帶過的介紹,就是有條目介紹並不深入,陳列的來源卻是東湊西湊給出來的,這又如何反映出大部份普通讀者對事物的關注?而且,像演員條目、遊戲條目、音樂專輯條目、道路條目、公車條目……等一堆,還不是很多沒列來源而收錄許多雜七雜八的不具知識性內容,如果真的是違反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這已經算不具關注度吧),為何還是有一票人支持保留?--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25 (UTC)[回覆]
好吧,中央隧道你覺得符合關注度嗎?四木出入口呢?RB-79呢?這裏基本上覆蓋了有爭議的條目了,他們存在,是一種默許,還是沒時間處理,或者想不到好的處理方法。別拘泥於規則,問題總是有的,關鍵怎樣去改善或新建條目時避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39 (UTC)[回覆]
不是看我是否覺得符合關注度,而是看別人,如果符合維基百科所謂「關注度」,即使被某一個人提刪,其它人也會否決他的提刪。問題是,如果從「其它人」知道他們與我的關注度是認知一樣的,避免真的進入提刪程序,條目卻真的救不回來。至於四木出入口RB-79,我想法是不應該以自己的觀點去看待自己所不知道的條目,可是這又該如何知道這種條目具有關注度,別人可以覺得「這只是普通的交流道,到處都有類似的交流道,這有何其收錄價值」這理由提刪,那麼這樣子能算他提刪不合理嗎?--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9 (UTC)[回覆]
連你自己都不知道怎樣判斷,人家為什麼能判斷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關鍵就是一沒理解關注度怎樣考慮,二是你以為全社群的人閒的要死有空去就這些雞毛蒜皮的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4 (UTC)[回覆]
SM就是栽在交通道上了,沒錯,他的理解沒錯,可惜行動錯了,如果他還在的話,RB-79一樣成為炮灰,或者本來就是應該成為炮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8 (UTC)[回覆]
@cwek:因為我想的(對關注度的判斷)與別人不一樣,當然別人並不會是我,他們自然知道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不然我又何必問你們呢?一、就算我有理解,你又看不到,因為你們看到是我與別人理解不一樣,所以我做出來的事是錯誤的;二、那是因為我目睹到確實有人真的拿「這只是普通的XXX,到處都有,這有何其收錄價值」去提刪,所以全社群裏就是有閒人會理會這種雞毛蒜皮的事(關注度提刪)。--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03 (UTC)[回覆]
回應「關鍵怎樣去改善或新建條目時避免」這話,你錯了!剛好相反,關注度反而是種阻力,新建了進入提刪,一旦討論通過被刪,結果是白寫,倒不如從問題源頭(關注度)着手;改善條目,這倒好辦事,改善不成,也只是像二二八事件編輯歷史所見,留下爭議,結果只是被保護與回退,至少編輯歷史還可以保存自己的編輯內容,這可比刪除條目好多了。--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56 (UTC)[回覆]
難道你新建的條目是沒考慮你的來源是否支持關注度?有沒報道過、研究過?如何去彰顯你條目的關注度(例如翻譯自外語、字裏行間能表現出你是一個可能會被關注的東西,而不是某處山咕嚕突然某出來人們根本不知道或不想知道是什麼的東西?)?連這些都沒理解透,被關注度提刪是遲早的事?例如你會寫你家門口的石獅子嗎?我另可去寫苦力怕這樣收到廣泛關注的作品事物或者西印度公司大樓這樣看上去可能著名的建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6:06 (UTC)[回覆]
你是想說Wikipedia:關注度是種常識吧?新建條目不是沒考慮過,而是考慮的與別人並不同,明明我看別人寫的條目有關注度問題也沒被提刪,為什麼就只有我寫的條目會因此被提刪,我來源列了也是依然被提刪,我哪知道是什麼問題!內容寫的多寡好像也不是,介紹深入程度也不是,根據Talk:三郊鎮港海安宮#致某IP用戶討論,單一來源好像也不是,甚至別人條目只寫短短幾行話,陳列來源是東湊西湊出來的,對照我自己寫的條目來看,好像也不是因為內容與來源的問題,那究竟是為什麼會被人質疑是不符關注度?--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16 (UTC)[回覆]
如果你覺得是無理提刪,請把連結丟來這裏並且說明情況,自然會吸引社群去投下反對刪除票。有時候…我不喜歡這樣的文化,但資深用戶出來作保時,提刪者卻時可能退讓。--Reke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8:29 (UTC)[回覆]
沒說別人是在「無理」提刪,而是「無標準」提刪,實在難以知道維基百科究竟是想要什麼樣關注度,有的時候在一些情況下被提刪理由可甚至連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都沒被明確指出其規範,形成模糊空間而有各自解讀,對方提刪大可說我「是你自己寫的條目就自然會覺得沒問題」,還有一次提刪是被對方說「不是你認為自己寫的條目有被Wikipedia:關注度規範就等於是有符合關注度」,那麼多次被提刪,而且還都不是同一條目,難道只因為我寫的條目都是具爭議的嗎?我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情況,所以才會來問人看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12 (UTC)[回覆]

好了,你先說說你哪個條目被刪了吧。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9 (UTC)[回覆]

你在開玩笑吧!條目都被刪掉了,要拿什麼給你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覆]
如果沒有侵權問題,刪掉的頁面可以易址恢復供閱覽。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5月24日 (二) 07:12 (UTC)[回覆]

從來沒有說過條目必須有列明來源才能證明其關注度。只要能證明其關注度的來源客觀存在,無論是否寫在條目當中,無論是何種語言的來源,都可以證明其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5月5日 (四) 02:58 (UTC)[回覆]

那麼@Shizhao,書生提刪了許多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最後因為提刪本身也沒關注度,所以也刪掉了,是嗎?--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5月6日 (五) 15:38 (UTC)[回覆]
(:)回應,之前創的條目Go Ratings,裏面很多二手來源、新聞報導,最後還是被掛關注度,然後投票時,也只有提刪的人認為要刪,沒什麼人關注此提刪,然後就刪了,顯然關注度沒什麼明確定義--葉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25 (UTC)[回覆]
go ratings的來源都只是順帶提及這個網站,所謂的「很多新聞報導」,都是報導AlphaGo李世乭五局賽,沒有半個來源是花一頁(甚至一個段落)的篇幅以go ratings這個網站為主題做介紹。--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1日 (三) 12:30 (UTC)[回覆]
(:)回應,來源也有提及 他的算法 需要一敗 才能計入排名,算是介紹此網站--葉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42 (UTC)[回覆]
@Shizhao並沒有說是你說的,但確實有來源還不一定讓條目擁有關注度,所以才有這問題提出。然而,你說到來源要有客觀存在才能證明此條目擁有關注度,「客觀」卻成了一大問題了,目前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並沒有將「客觀」寫出來,這又該如何知道是否為客觀?難道要以常理、常識做判斷?--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覆]
@Liaon98,其實本身無太大關注度的關注度提刪是很難作一個明確定義,結果導致有一些條目因此被刪,有一些卻被保留,因此變得雙重標準。舉鐵路車站為例,韓國湖南線白羊寺站因關注度不足被提刪,卻不見其他鄰近同樣接近鄉郊的車站被提刪。所以我建議類似此類可以有等級分類(如一等車站、二等車站之類)的關注度按到了那個等級才可以算沒有關注度,行政區劃亦如是(例如到了四級行政區劃才可被提刪,按省-市-區-第四級),未知諸位看法如何?--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5月14日 (六) 13:37 (UTC)[回覆]
行政區劃現在不是有正式指引了嗎?只要是政府正式區劃都能保留,不只到四級(第四級的街道、鄉鎮之前的討論是保留的),甚至到第五級的行政村(至少臺灣的村里會保留,中國的不清楚)。至於車站,似乎還沒有正式指引,還待討論--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4日 (六) 13:40 (UTC)[回覆]
也在懷疑,會不會是我寫的條目所在領域裏是還沒有設Wikipedia:關注度 (某領域)去規範?否則Wikipedia:關注度Help:關注度)應該還不至於還會使寫的條目仍被提刪,認為符合的都被別人視為不符合,就那麼巧地每一次提刪都被通過,請問該怎麼寫條目呢?可不願每次寫條目之前,還得拿草稿去特地找人幫批閱校對有沒有符合關注度,未來這現象若真是發生,不就變成像編輯審核。-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覆]

如果照你們這些提刪人的觀點來看,假如準備要撰寫條目「臺灣調查委員會」,很多資料都會提到這名詞,應該具有關注度,這算客觀上史實存在吧,可是提刪人應該會想說:「只有片面介紹,沒有獨立條目之必要」,那到底要寫怎樣才讓你們滿意?舉這例子只是代表我之前全部被刪的條目當中情況之一,為便於討論,我不將全部都拿出來說,只挑一個例子供具體。(註:臺灣調查委員會是未來可能會寫的條目,不是以前有被刪;被刪掉的就不想再寫,因為有關注度爭議。)--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30 (UTC)[回覆]

你聽說不過你的視角,對於其他人(例如我)不一定聽說過,所以自然要靠關注度來判定,而關注度則來自其他可靠來源的描述(例如報道,學術研究等)。當然,如果是黃婆賣瓜的話(例如來自自己直接相關的報道和學術研究),那就顯然不合適的,所以,自然也是要求是第三方的(例如來自其他的人的)。這就是關注度、可靠來源判斷的整個邏輯鏈。第一步過了的話,後面相對不是太大的問題了。「只有片面介紹,沒有獨立條目之必要」也是針對一些屬於某個大事物下的小事物點(常見的,作品條目下的世界觀、人事物等)。而且寫得不充足(例如來源覆蓋度不夠,或者無法顯露出「即使不列出也有人知道有其可靠來源的存在」)還是很容易被斃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3日 (一) 00:48 (UTC)[回覆]
我寫條目都會遵照維基百科各種方針指引,所以常見會使用到的編輯,我大部分都會正確使用,所以我看自己寫的條目,我自己認為條目基本要求都有達到,應該不太可能會出現「片面介紹」這現象,準確地說,條目寫的內容多寡就已經按照來源去寫,也就是所謂「有多少根據就寫多少內容」,這就是我感到不解:「為什麼這樣做,我寫的條目也仍被視為覆蓋度不足而無法彰顯其關注度?」
我看很多人寫條目都是以網絡搜尋所找出來源的多寡而評斷關注度的程度有多高,所以要仔細一點去從眾多來源去慎選出可靠來源,歷史專書應該不成為是可靠存疑的來源,畢竟書中記載一些歷史會涉及到臺灣調查委員會此條目;若以我去判斷的話,我是覺得是有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應該不是來源問題,除非你們覺得這來源仍不夠可靠,想要追求更可靠,這就會有另一問題產生,即使有Wikipedia:可靠來源規範,仍然有空間使每個人對「可靠」解讀與要求都不同,所謂「有空間」是指除了Wikipedia:可靠來源有寫之外,還有剩下沒被寫到而使人對其不足之處感到不滿意,才有自己想法或標準去設定別人引用的來源去判斷是否其可靠,否則應該老早不會有可靠問題而引人質疑。--114.38.186.94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4:08 (UTC)[回覆]
我再說一個例子,假設我準備要撰寫條目「施厝坪」,我引用來源有內政部《南投市行政區域圖》、臺灣文獻會《臺灣地名辭書》、彰化縣文化局《八卦山台地傳統聚落與人文產業》,但我認為這些來源都能滿足基本要求,結果依提刪人觀點來看,他是覺得「小地名」、「內容是靠來源東拼西湊寫出來」,我看到這樣就被認為是關注度不足,後來我有試着溝通,當時我問他:「別人寫的條目不僅內容寫很少,而且也是來源東拼西湊,為什麼只對我寫的條目才認為關注度不足?」對方認為:「要看什麼樣的主題,還要看作者是怎樣去寫,不是沒被提刪就代表他的條目沒問題。」我與提刪人溝通完了之後,我才覺得這應該算是看人而定的標準,我認為有達到關注度,別人卻不認為有,試問有哪一個人寫條目不是蒐集很多來源去撰稿來完成主題(意指自己手上寫的條目),不也都是根據有多少來源就寫多少內容,我看別人的條目也是如此,若是這樣也叫「東拼西湊寫出來」,那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寫了,因為我都不知道是我編輯上撰稿手法有問題,還是提刪人是根據自己標準去藉關注度而濫用提刪,這問題就剛好等於是回歸到我當初討論時開宗明義所提出。--114.38.186.94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4:08 (UTC)[回覆]
    • (:)回應,這些可能被認定只有一手來源,但維基主要應以二手來源為主,因此會被以關注度不足來提刪,當然個人覺得關注度沒有很明確的定義,因此還是看個別的條目的狀況來討論決定--葉又嘉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5:42 (UTC)[回覆]
假設這是一個地區的話,可以參考Wikipedia:關注度_(地理特徵),顯然按照該分支關注度定義,其屬於「法律上認定的有人居住地區」,只要能給出相關的來源(例如政府記錄或地方志等),理論上是可以判定滿足關注度。——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4日 (二) 07:59 (UTC)[回覆]
@cwek:我看不見得吧!不然提刪人為什麼會對我說:「要看什麼樣的主題,還要看作者是怎樣去寫」這種話?而且提刪最後還被通過,當然被刪的條目不是施厝坪,因為當時被刪的條目都已經消失了,內容自然也就不會被看見,所以我當時怎麼寫是你們沒有看到的,而我只是依據提刪人對我說的話轉述在這給你們看,只能這麼樣討論!此外,我不覺得是因為Wikipedia:關注度_(地理特徵)的關係,我看很多條目都不算地理特徵,難道因此就被視為關注度不足而遭提刪嗎?至於是否符合「法律上認定的有人居住地區」要求,來源記載會有寫,差別端看提刪人是怎樣去看待,我給出來源符合二手,假如他硬要說條目的內容所寫是不符關注度,就算是大地名,我看八成也一定被刪。總言之,我不只是在懷疑我自己哪裏寫的不對,而且我還懷疑提刪人是對Wikipedia:關注度解讀有自己標準而去提刪條目,所以我才會有所謂「假設自己寫的條目符合關注度,怎判斷別人是濫用關注度為藉口去恣意提刪?」這種問題,否則再舉例下去,每次被提刪的理由都根據我寫條目的情況而定,那麼根本就沒完沒了,被刪那麼多個條目都因為關注度不足,連我寫地質條目(例XX層此類)也被扯上「太過專業」而遭到質疑關注度。--114.38.187.161留言2016年5月24日 (二) 08:34 (UTC)[回覆]
如果被刪的話,那可以去申請存廢恢復歷史只讀來給大家看看,你所謂的「符合關注度」的被刪條目是什麼玩意,如果大家覺得符合的話,自然會被保留,要不然扯多少廢話還是然並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7日 (五) 00:41 (UTC)[回覆]

維基百科:條目編寫應注意的主要事項段落「漢譯條目名稱的確定」使用了「東南亞國家聯盟」條目命名的例子,我覺得這個例子並不恰當,這個條目的命名曾經歷了因新加坡稱該組織為「東盟」而移動,又經與東盟官方確定中文名稱後再移回的過程,涉及到名從主人的爭議。建議更換一個例子。具體怎麼措辭我還沒想好,大家如果也認為現有條文不合適,且有好的推薦條文,請自行在下方添加,謝謝。@Xochitlquetzalli--苞米() 2018年2月5日 (一) 06:21 (UTC)[回覆]

這種字詞該用在條目上或者做字詞轉換嗎?

常說也常看到比如「乙個」(指「一個」)或者「係指」(指「是指」),會不會只有台灣人有用而中國不見得有使用? 那麼這種字詞應該要用「字詞轉換」或者使用在條目上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05:37 (UTC)[回覆]

是「係」而不是「系」吧?-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9月7日 (六) 06:46 (UTC)[回覆]
這個問題恐怕得問中國用戶才知道是否兩者都能用了,不過從上面已經得知FA/FL/GA存檔和條目中是可以使用「係指」這種諧音詞。--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0:16 (UTC)[回覆]
繁體是「係」,簡體是「系」。-- 👨‍🎤 Jim | Talk | 2019年9月8日 (日) 20:29 (UTC)[回覆]
「系」作為「是」的用法可能是古代漢語中的用法,在現代漢語中國大陸的文法中基本上被「是」取代,而在粵語中可能是口語化為「係」而書面語化為「是」。最好找新華字典來確認是否還保留「系」的用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9日 (一) 08:24 (UTC)[回覆]
上面已經給過人民網的例子了,「係」作「是」解是當代常用的書面用法。《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1407頁有專門字頭。--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4:13 (UTC)[回覆]
不能確定吧,在新華字典(98版)中,「係」的對應第5項為「是」,可以認為是存在用法,但是否常用或者標準的書面寫法(也就是:「是」的書面寫法應該是「係」或「系」)這個不明確,即使人民網也不能視為完全符合書面寫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4:55 (UTC)[回覆]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搜尋引擎,搜索下人民網中「是」、「系」、「係」的使用情況,至少我留意到的「系」較少用於「是」,而「係」好像更多出現在論壇在粵語語境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5:03 (UTC)[回覆]
我寫「係」是因為我用繁體字,上面提到的《現代漢語詞典》字頭是「系」。中國內地使用的簡體中文中也不存在「係」這個字,它只作為「系」的繁體字使用。我很驚訝「系」字居然可以引發這麼多討論,它作為「是」的用法是非常常見的:[2][3][4][5]--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5:29 (UTC)[回覆]
所以我懷疑你沒看清楚我的寫法:『「係」的對應第5項為「是」』,如果你有新華字典的話,你應該明白它的查詢方法,我是找「系」字,然後旁邊會標註其繁體或異體等寫法,而「係」作為「系」的繁體字是有專門標註第5項,而第5項為「是」。所以準確來說,只有「係」是「是」的用字寫法,而「系」是「係」的簡體,但不應該作為「是」的用法,或者說不是標準用法。如果沉迷舉例子的話,一樣能舉出不少反例。我認為是存在這種寫法,但並非標準或常用寫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5:48 (UTC)[回覆]
你對辭書標識的理解有誤,建議你翻去《新華字典》前面讀一下說明。字頭後面括號中是該字的繁體字,當某個繁體字有上標時,是說這個字只作為原簡體字在該義項時的繁體寫法。給你舉個更簡單的例子:《現代漢語詞典》中「困」字頭旁邊列有繁體字「睏」,但上標有數字5和6,意指「困」字只有在做義項5(形容詞,疲乏想睡)和義項6(方言,動詞,睡)時的繁體寫法才是「睏」,在其他含義下(如用於「困難」、「圍困」等詞中)的繁體寫法仍然是「困」。這不代表「睏」字是義項5、6的正確寫法而「困」字不是。具體於「系」字,辭書的標註是說「系」字在表示「是」的時候繁體寫作「係」,而在用於「聯繫」的時候繁體寫法是「繫」,用於「系統」的時候繁體寫法則是「系」本身,諸如此類。按照你的理解,由於「繫」字的上標對應「聯繫」的用法,所以「聯繫」才是標準用法而「聯系」不是,這顯然是錯的。--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6:07 (UTC)[回覆]
看來說明書的確很重要。不過我也翻了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留意到,表示「是」的「系」是書面文言用法,也就是說這不算是現代的用法,或者只保留在口語中,而且你所舉的例子,就有同樣的用句表達,同時有「系」和「是」的寫法,而且「是」的寫法更多。也正如我所說,不算常見,但也不算罕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12:30 (UTC)[回覆]
認個錯可真難。--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12:57 (UTC)[回覆]

「中華愛國同心會(恐怖組織)」這個描述是否容許行為?

「中華愛國同心會(恐怖組織)」這個描述是否容許行為? --185.194.148.201留言2019年9月9日 (一) 17:36 (UTC)[回覆]

不恰當,先不說來源根本沒提到愛國同心會是恐怖組織,假設真的是恐怖組織也沒有特地說明的必要性,建議直接刪除。--Bagakuco討論2019年9月10日 (二) 17:41 (UTC)[回覆]
這條目可能連命名都不恰當。如果真的要命名,直接命名「中華愛國同心會」比較正當,然而這條目已經有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03:59 (UTC)[回覆]
閣下是不是誤會了,提問人的疑問應該是連儂牆_(香港2019年)#海外中,有「中華愛國同心會(恐怖組織)」字樣,但已刪除。並非要創建中華愛國同心會(恐怖組織)。--Tp0910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04:40 (UTC)[回覆]
@Tp0910:那麼可能就得怪維基百科的社群從來都沒有對這種字眼「加以討論或說明」,因為應注意事項也沒有特別提到這樣是不行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10:0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