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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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烈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 浙江瑞安縣
字號 字時周
出生 六月二十三日
逝世 正德十一年冬(1517年)
配偶 娶鄭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陳茂烈(1459年—1517年),字時周,號如賓,福建興化衛籍浙江瑞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十三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二十八名進士[1][2]。授吉安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選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3],十六年十二月實授,以母老乞歸養,清苦不能自存。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改任福建晉江縣儒學教諭,使得資祿以養親,又給月米三石。十一年卒於家[4]

家族

曾祖陳伯洪;祖父陳慶四;父陳善祥,母張氏。慈侍下[5]。無子嗣。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監察御史陳茂烈傳》:(實錄)監察御史陳茂烈正德十一年冬卒於家。巡按福建御史王應鵬奏其清修苦節,貧且無後,請加卹典以勵士風。禮部議:茂烈孩提之性,富貴莫移,冰孽之操,始終弗懈,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應鵬奏,令有司樹坊表宅賜以名額,或附入鄉賢祠歲時修祀,仍優給其家。從之。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壬戌,終養監察御史陳茂烈卒。巡按福建御史王應鵬奏其清修苦節,貧且無後,請加恤典,以勵士風。禮部議茂烈孩提之性,富貴莫移;冰檗之操,始終弗解,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應鵬奏,令有司樹坊表宅,賜以名額,或附入鄉賢祠,歲時修祀,仍優給其家。從之。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