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璡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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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璡

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 山西澤州
出生 五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劉氏,继娶宋氏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張璡(1466年—?),字伯純,山西澤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正德五年(1510年)二月由御史升河南提学佥事。六年二月调任陕西,与甘肃巡抚张翼不和,九年十一月被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張彬;祖父張俞;父張廣,聽選官。母宋氏。具庆下。弟琛、珽[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