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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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厚基

李厚基(1869年—1942年9月) ,字培之,祖籍江蘇省徐州府銅山縣大王樓村(今屬豐縣梁寨鎮)。清朝中華民國軍事將領、政治人物。[1][2][3]北洋政府時期全威將軍、建武將軍,是李鴻章直隸總督署衛隊管帶、北洋陸軍第四鎮第七協協統、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第四師第七旅旅長、福建鎮守使和護軍使、福建督軍兼巡撫,掌管福建省軍政大權。

生平

李厚基自幼隨父生活在軍營。1889年(光緒15年)任李鴻章的衛隊隊官。1890年(光緒16年)入天津北洋武備學堂,同年畢業。1891年(光緒17年)任李鴻章直隸總督署衛隊營管帶,再度成為李鴻章的手下。[2][3]1896年3月,在管帶任內,作為欽差頭等出使大臣李鴻章的隨員,參加了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禮,其後隨李鴻章週遊德國荷蘭比利時法國英國美國。1904年,為北洋常備軍第二鎮第三協第五標第二營管帶。[1]

1909年(宣統元年),升任陸軍第四鎮第7協第14標標統,跟隨陸軍第四鎮統制吳鳳嶺,赴小站練兵。1911年(宣統3年)武昌起義爆發後,升任陸軍第四鎮第7協協統。[2][3]

中華民國成立後,隨着軍隊改組,李厚基任陸軍第4師第7旅旅長,駐馬廠。1913年(民國2年)7月二次革命期間,率部赴上海,在吳淞地區作戰。二次革命被鎮圧後,任吳淞要塞司令。[2][3]

1913年11月,北洋政府將二次革命中短暫宣佈獨立的福建都督孫道仁撤職,改派李厚基率陸軍第四師第七旅(轄第5團、第41團)入福建省,12月被任命為福建鎮守使。另外,同一時期福建都督一職被廢止,福建鎮守使李厚基承擔了都督的職責。1914年(民國3年)7月,改任福建護軍使,事實上和各省將軍同等地位。1915年(民國4年)12月、袁世凱稱帝之際,李厚基獲封一等子爵。1916年(民國5年)3月,被任命為福建將軍,4月兼任福建巡按使。袁死後的同年7月,任福建督軍兼福建省長[2][3][4]。1917年5月29日,倪嗣沖宣佈安徽獨立,反對段祺瑞被免職,李厚基也於6月1日宣佈福建獨立[5]

1918年(民國7年)4月,奉皖系段祺瑞之命,李厚基被任命為閩浙援粵軍正總司令,副總司令為浙江陸軍第一師師長童葆暄,其盟友還包括福建陸軍第二師師長臧致平,該聯軍進攻廣東護法軍政府,但敗給了陳炯明許崇智聯軍。雖然該役戰敗,但因為護法軍政府與北京政府達成停戰協議,李厚基得以繼續統治福建省,並趁陳炯明部隊返回廣東省的機會擴大控制區,其控制軍隊也趁此擴張到4個旅。但地方軍隊體系的臧致平與外省籍軍隊李厚基之間一直存在利益衝突。同時李厚基的政治靠山基礎是段祺瑞,在直皖戰爭後皖系已經失勢,直系也企圖拔除原有的非直系軍事首長。

由於無法化解利益衝突,李厚基在民國十一年(1922)6月先是解除臧致平師長職務,並接收其汀漳鎮守使的頭銜。同年9月,許崇智攻入福建擊敗李厚基部隊,福建督軍一職被建國軍政制置府王永泉取得。在軍權衰弱的同時,失去權力的臧致平選擇與直系中華民國海軍總長李鼎新合作,在民國十一年(1922)11月在廈門發動反李政變,海軍將李鼎新扣押後,讓臧致平返回福建掌握軍權,自封閩軍總司令。李厚基統治福建的基礎在軍力不足的情況下,地方系軍人與北京直系政府合作下遭到肢解,北京政府在10月即派遣薩鎮冰赴福建收拾善後,10月15日上任福建省長,1923年(民國12年)1月被正式免職。[4][2][3]

1924年(民國13年)11月,北京政府任命其為山西援軍副司令,但失去核心軍事力量的李厚基隨即引退。此後,李厚基遷居天津日租界,經營木材生意。[2][3]

1942年(民國31年)9月,李厚基逝世。享年74歲。[2][3]

家庭

家族世代軍人,其同族世祖是清代雍乾年間的重臣李衛[1]父李忠純。

李厚基與甘肅督軍陸洪濤是兒女親家,陸洪濤之女嫁給李厚基之子李傳勛為妻。[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張紹祖、張建虹,寓居津門的福建督軍李厚基,載 李正中主編,近代天津名人故居,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來新夏等. 北洋軍閥史 下冊. 南開大學出版社. 2000. ISBN 7-310-01517-7.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4. ^ 4.0 4.1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5. ^ 各眷獨立中之要電·李厚基電. 時事新報 (上海). 1917-06-10. 黨派競爭,意氣用事,所訂條文,竟以立法操行政之大權,演成暴民專制之事實,彼時厚基與各省督軍適在都門……力歇聲嘶,終難挽回……變本加厲,成倒閣之陰謀。歸途閱二十三日公府秘書廳傳奉大總統罷免總理之令,無任惶駭……其爲違背約法,無可解免……即於六月一日宣告,與中央脫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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