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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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地區
 中國江西省地區
1970年-2000年
首府宜春縣1970–1979.10.8
宜春市1979.10.8–2000.5.22
歷史 
• 成立
1970年
• 廢除
2000年5月22日
前身
繼承
宜春專區
宜春市
今屬於地級南昌市、地級宜春市

宜春地區(宜春行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已撤銷的地區,在今江西省西北部。1970年置,專署駐宜春市

歷史

1970年,萍鄉市升地級市。同年宜春專區更名為宜春地區,專員公署更名為行政公署[1]

1971年5月28日報告備案,將宜春地區下轄的南昌縣新建縣劃給南昌市管轄[2]

1979年10月8日批准設立縣級宜春市,以宜春縣的宜春鎮以及附近16個大隊組成[3]

1983年7月27日批覆,撤銷新余縣,設立地級新余市,並將分宜縣劃給地級新余市管轄;同時將安義縣劃給南昌市管轄[4]

1985年3月20日批覆,撤銷宜春縣,宜春縣原管轄的全部鄉、鎮劃給縣級宜春市管轄[5]

1988年10月4日批覆,撤銷豐城縣,設立縣級豐城市;10月13日批覆撤銷清江縣,設立縣級樟樹市[6]

1993年12月8日批覆,撤銷高安縣,設立縣級高安市[7]

2000年5月22日批覆,撤銷宜春地區和縣級宜春市,設立地級宜春市袁州區[8][9][10]

行政區劃

1999年時轄4市個縣級市。6個[11]

宜春地區行政區劃
區劃代碼[12] 區劃名稱 政府駐地
362200 宜春地區 宜春市
362201 宜春市
362202 豐城市
362203 樟樹市
362204 高安市
362226 奉新縣 馮川鎮
362227 萬載縣 康樂鎮
362228 上高縣 敖陽鎮
362229 宜豐縣 新昌鎮
362232 靖安縣 雙溪鎮
362233 銅鼓縣 永寧鎮
註:本表格沒有給出縣級市駐地

參考文獻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2.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 
  1. ^ 197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2. ^ 1971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3. ^ 1979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4. ^ 1983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5. ^ 1985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6. ^ 1988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7. ^ 1993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8. ^ 200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2000年).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10). 
  10.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宜春地区 设立地级宜春市的批复.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9). 
  11. ^ 1999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12. ^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截止1999年12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規劃財務司. [永久失效連結]
前任:
宜春專區 (1958年12月8日–1970年)
宜春地區 (1970年–2000年5月22日) 繼任:
宜春市 (2000年5月22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