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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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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黎明(1939年),上海人,祖籍浙江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外交官。現任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國聯合國協會常務理事。

外事工作

1956年就讀於北京外國語學院。1958年作為選調生轉入北京大學東語系波斯語專業學習,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的一批波斯語學生。196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進入外交部翻譯隊工作。自1963年起至1983年先後在駐阿富汗大使館外交部西亞北非司駐伊朗大使館任職員、三等秘書、二等秘書和一等秘書。1983年後先後任外交部西亞北非司處長、參贊和副司長。1991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朗大使。1995年,接替劉寶萊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1]。1998年至2001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大使兼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CW)代表。

榮譽

外國勳章獎章

家庭

已婚,妻子是凌文蕙[3]

參考資料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历任大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12-03-03]. 
  2. ^ 暑期课堂 大使讲座篇.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2018-07-30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31). 
  3. ^ 韓正卿. 韩正卿日记 引大卷·七. 蘭州: 甘肅人民出版社. 2013: 461. ISBN 978-7-226-04482-7. 
外交職務
前任:
朱曼黎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大使
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

1998年4月-2001年3月
繼任:
朱祖壽
前任:
劉寶萊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
1995年10月-1998年3月
繼任:
朱達成
前任:
王本祚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朗大使
1991年3月-1995年10月
繼任:
王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