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Wetrace/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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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race

2023年5月31日

疑似傀儡

兩位用戶編輯傾向和興趣有明顯重疊,但marvin長期不登入編輯,很可能為在做破壞性擾亂性編輯時提供掩護--遊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3:46 (UTC)[回覆]

(?)疑問-虹色份子對在下Wetrace提出傀儡質疑,在下看到來表達意見,Marvin竟然也被提出傀儡質疑。為何任意、無理據說明就能提出傀儡質疑?虹色份子提刪在下追蹤的「分類」項目,在下從而看到虹色份子系列「分類」,提出不同看法,並因此在被舉報封禁的用戶Wikipedia:當前的破壞#Marvin_2009,協助釐清雙方爭議,提出了許多意見說明。為何這樣就被提出傀儡質疑?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9 (UTC)[回覆]
質疑並等不於確證,閣下的編輯興趣與一目前長期閒置的賬戶有重合處不等於真的存在傀儡關係,但是你顯然在有意維護marvin的賬戶,而對marvin的破壞性擾亂性編輯視而不見,你要是想針對我進行質疑大可不必要裝作中立者的身份。--遊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24 (UTC)[回覆]
如果是像我這樣做到全維基唯一賬戶,從不搞傀儡行為的人,自然不怕被人調查。也有人曾對我提出過傀儡質疑,你可以去翻存檔,清者自清。--遊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28 (UTC)[回覆]
(?)疑問--是不是對於不同意見者,不用說理、不用證據,就要提出傀儡調查?把責任都拋給管理員?這過程中會否有用戶個資的風險?在下記得以前維基百科上不是這樣的,是相當謹慎的、提出者是要提出相當的證據分析;在下曾被申請調查過幾次,但對於這種無具體理由的隨意提出,沒有善意推定的原則,認為有疑慮。您好,如果您認為Marvin是擾亂性編輯,那麼您是不是應該說明您無理由無理據的變更長期分類?在下於Wikipedia:當前的破壞#Marvin_2009已經對事件提出個人意見,您可以回應說明。您提刪的分類,是在下所追蹤的,在下提出反對刪除意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已經被快速保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4 (UTC)[回覆]
果然您不是第一次被查核,一般看來兩個用戶之間如果不存在傀儡關係,就不大可能互相維護。只有傀儡之間才有可能做出一致對外的言行。--遊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9 (UTC)[回覆]
(:)回應-在下已說明,虹色份子您「快速提刪」在下追蹤的頁面,在下看到後去回應,過程中看您做了許多分類變更,但沒有理由,後來又看到Marvin被封禁,這些事情整個理由是連在一起。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4:57 (UTC)[回覆]
(?)疑問-為何任意、無理據說明就能提出傀儡質疑?虹色份子提刪在下追蹤的「分類」項目,在下從而看到虹色份子系列「分類」,提出不同看法,並因此在被舉報封禁的用戶Wikipedia:當前的破壞#Marvin_2009,協助釐清雙方爭議,提出了許多意見說明。為何這樣就被提出傀儡質疑?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8 (UTC)[回覆]

其他使用者的意見

(-)反對此次提案:同前次調查提請一樣因編輯爭議而引起的針對性調查。——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31日 (三) 12:51 (UTC)[回覆]

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2024年4月4日

疑似傀儡

請求進行用戶查核:近乎同時出現在Category:對法輪功的批評(英維en:Category:Criticism of Falun Gong IP:27.247.195.232)中清空分類,且IP僅編輯該分類。另外對組織的批評算是一個不太負面的詞彙,也沒必要刪除。另外27.247.129.58、42.76.137.5和111.83.108.71在user:重慶軌交18之後清空類似的分類(Category:對政治哲學的批評Category:對社會主義的批評)--Kethyga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16:36 (UTC)[回覆]

其他使用者的意見

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Wetrace(:)回應-
  1. 令人驚訝的指控,剛剛看到,在下被用戶 拿IP去提報傀儡指控CU調查,這樣是否適當而浮濫?會否被用來作為工具?如果這樣,一個人 跟在某一用戶的編輯後面,用IP跟著做些編輯,就能讓某一用戶 被以此理由做傀儡指控調查?在下不懂CU對用戶的影響層面風險會有多大,但是不是要有更多的觀察及考慮比較適當?
  2. 此外,關於Category:對組織的批評Category:對法輪功的批評,建立者是編輯次數 一百多次 的 2024年3月13日註冊新用戶Special:用戶貢獻/重慶軌交18。該兩分類完全沒有必要,本來各該批評,有對公司的批評、對宗教的批評等,都在各自有系統的分類區塊下;但用戶「重慶軌交18」建立此「對組織的批評]]分類,放入Category:對公司的批評Category:對法輪功的批評,被在下認為過度分類而移除後,「重慶軌交18」後續再加上其它兩個Category:對中國共產黨的批評與爭議(本來已在上層分類 Category:對政黨的評價之下)、Category:法輪功批評者(本來就有其它上曾分類)。因此,新增Category:對組織的批評分類,明顯是過度分類、且針對個案而打亂了本來分類體系的問題。這可以參見WP:頁面分類的規範。
    1. 關於Category:對組織的批評---在下於系統時間4月2日 在討論頁留言【此新建分類,有過度分類的問題。各種類別批評,已存在各相關領域的分類。】,「重慶軌交18」完全可以在討論頁回應、或者留言給在下,但「重慶軌交18」直接在客棧留言、且在客棧的標題說法相當誤導性與挑動性。----怎會不能批評?本來就已有Category:法輪功批評者這一分類。
    2. 關於Category:對法輪功的批評---也是「重慶軌交18」系統時間4月2日所新建立分類,裡面只放Category:法輪功批評者一個分類,在下Wetrcae 4月2日 編輯理由清楚寫明【過度分類。且與批評者分類 重疊】。
  3. 從上述情況看來,「重慶軌交18」新建立Category:對法輪功的批評Category:對組織的批評,明顯過度分類,分類的需要性是什麼?依照「重慶軌交18」的分類邏輯,那是不是應該把其它所有公司、政黨、宗教、社團,一一全部都納入Category:對組織的批評?儘管其各自本來都已經有上層分類了。----那麼為什麼只針對「法輪功」?會不會引起疑慮,變相形成 誘導、擴大 「對法輪功批評」的擴散效果?這是否維基百科精神與規範?
    1. 許多國際人權報告顯示,中共針對法輪功、基督教地下教會等一些信仰群體的攻擊、網路審查相當嚴重。
    2. 在下以為,分類應當是中立、普遍性的、依據一般分類邏輯。依據維基百科的精神、WP:頁面分類規範,新註冊用戶「重慶軌交18」的作法,是過度分類。這難以合理解釋、似乎給人有針對性、歧視性、非普遍性的作法用意。
  4. Special:用戶貢獻/重慶軌交18,編輯次數168次、註冊半個月,頻繁新增分類、但這樣的過度分類,給人感覺有些特意突顯單一對象、而不是依據普遍性分類邏輯。這樣作法是否合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4月4日 (四) 17:25 (UTC)[回覆]
對於這一點(許多國際人權報告顯示,中共針對法輪功、基督教地下教會等一些信仰群體的攻擊、網絡審查相當嚴重。)我表示有點不太認同(大馬這邊同樣有部分政客以及宗教團體對基督教和少數族裔進行攻擊,而且審查比中國還嚴重但是為什麼人權組織不關註大馬反而要關註中國呢?)雖然重慶軌交18的行為本身就不符合方針。--請LC99正視馬哈迪目前已經加入國民聯盟的事實。-太陽番長 2024年4月5日 (五) 01:00 (UTC)[回覆]
請閣下指出我的哪些編輯是不符合方針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11:31 (UTC)[回覆]
@MikadoYuga有帳號在4月7日和你提問--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24 (UTC)[回覆]
(!)意見:27.247.70.23、39.14.41.114、111.83.108.71、42.76.137.5的編輯時間不到一個小時,卻分別在台灣桃園、台中、嘉義、台北四處。應非同一人。----翳霖-禮讚 2024年4月9日 (二) 01:42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複數頁面在沒有經過確切查核確認的情形(也未提及具體行為特徵)進行傀儡相關指控,複數頁面因此被移除大量內容(包含來源),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4月10日 (三) 10:0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被移除文字除移除緣由外,可能還包含指導其他人員如何操作複數帳號的手法問題,不建議重現原始文字
提出具體方法者可能自身也正在運用這些方法,如果這個可能性存在,無法排除同時飾演2邊不同立場行為的可能性。查核也可能不具備任何意義。--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0:28 (UTC)[回覆]
@ATannedBurgerLuciferianThomasSotalie要求「充分解釋相關證據」(fully explain the evidence)。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3日 (六) 11:11 (UTC)[回覆]
已於稍早回覆,Sotiale表示會進行查核,但後續類似的案件可能會需要用另一種申請方式來處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4月14日 (日) 03:03 (UTC)[回覆]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問題 帳號
用戶未在本地註冊 39.14.33.202106.64.105.250
認為可以轉交查核(參ATannedBurger言)。若結果沒有問題,也可證明當事人清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8日 (一) 07:56 (UTC)[回覆]

結果出來了,Wetrace沒有使用IP進行傀儡操作的記錄,他也沒有傀儡賬號。

There is no evidence whatsoever that they are IP socking or have other accounts.

--MilkyDefer 2024年4月14日 (日) 03:13 (UTC)[回覆]

(編輯衝突)無需後續行動,關閉。--)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4月14日 (日) 03:18 (UTC)[回覆]

@ATannedBurger 管理員是否需要處理這些使用一次就丟的IP,或許可能使用了VPN或者網絡代理。--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03:25 (UTC)[回覆]
先說明一下個人並沒有去檢查上方列出的IP是否為開放代理。鑑於CU結果為沒有證據表明有濫用傀儡的跡象,在SPI這一站務專案上並沒有需要去再做對應的封禁措施。若有IP確實符合您提到的情況且有進行破壞/擾亂,請考慮提報至VIP進行處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4月14日 (日) 07:05 (UTC)[回覆]

2024年4月10日

疑似傀儡

請求進行用戶查核: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建議對@Wetrace和@稀有石頭的行為進行核查

  • 語氣和表達十分相似。
  • 用戶頁設計和編輯內容的模式一致。(並且有矛盾)
  • 前幾天都是WT在一個人爭辯,這兩天都是稀有石頭在一個人爭辯。
  • 他們辯論的邏輯都一樣(毫無意義的來源請求,懷疑中共影響,各式詭辯)。
  • 他們的觀點毫無衝突,或者說他們毫無觀點,他們的回覆就是反對反對保護保護。
  • 他們都儘可能阻止對FLG相關內容的任何編輯。

該用戶已經多次被不同用戶要求核查,每次都以這僅僅是編輯爭議而拒絕核查:

至於用戶@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認為本人「近期在WP頁面編輯/討論行為明顯與其他2個被警告的賬號具備共伴現象」,我願相信是誤解行為。 我應當聲明,我與他所認為有共伴關係的兩人毫無關係。 (淺淺吐槽一句,維基總是對破壞者如此寬容,卻對建設者苛責甚嚴。)--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4:33 (UTC)[回覆]

其他使用者的意見

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既然前次查核已技術上證明不是同一人,那麼這位用戶似無查核必要。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5:18 (UTC)[回覆]

您細看討論,事實上沒有提出是以何種技術證明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5:36 (UTC)[回覆]
那個是WP:HAM,技術是WP:CU。--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6:18 (UTC)[回覆]
我對此表示疑惑。我不善於使用維基百科,請幫我指出證明在何處。--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4月10日 (三) 16:37 (UTC)[回覆]
證明在:m:Steward requests/Checkuser/2021-02#[email protected]。維基百科有用戶查核功能,通過查看IP等技術手段可以檢查用戶是不是同一個人,可以使用這個功能的只有基金會職員、申訴專員、監管員和用戶查核員,有權人員只會告訴你是否相關,你看不到具體技術資料。--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6:52 (UTC)[回覆]
既然已經查核過,一般來說可以確定不是同一個人。至於上面的案件是否有登出編輯,這就不知道了,查核後可以給一個結果,也可證明其清白,不過有人說這些IP物理地址不同。--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4月10日 (三) 16:56 (UTC)[回覆]
既然已經查過了,後台信息沒有任何問題,那這個號應該不是Wetrace在實際控制,可能只是單純「志同道合」在特定話題上的想法一樣,平常關注的內容也差不多--Nakauka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0:13 (UTC)[回覆]
過於離奇的指控,除非有更多證據我(-)強烈反對查核。兩個賬號站齡均超過十年,很難想象有人可以如此長期地操縱傀儡。——Aggie Dewadipper 2024年4月10日 (三) 19:27 (UTC)[回覆]
看了一下這些賬戶近兩年基本上僅在每次有發生法輪功相關編輯爭議後才出現活動跡象,而近兩年平常對維基百科沒有什麼普通貢獻,因此很大程度符合傀儡的活動特點--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9:21 (UTC)[回覆]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