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劉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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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不是安少康嗎 為何稱未公開?-59.117.152.193

宋祖德的評論能加進來嗎?

宋祖德說她變性...

—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宇宙之皇對話貢獻)2008年5月8日

大陸網絡警察已經對此事查明:其實是幾名網吧上網的女性因為嫉妒亦菲的成就,所以就在某論壇發貼說亦菲是變性、15歲墮過胎等,此事電視上都報道了[1],這是假的,至於那個宋祖德,一向以「暴料」來炒作自己,他說過的話大家當沒聽到過就可以了--老衲 (留言) 2008年5月8日 (四) 13:13 (UTC)[回覆]

資料備份

Yujiunang (留言) 2011年2月21日 (一) 05:06 (UTC)[回覆]

Yujiunang (留言) 2011年3月19日 (六) 14:08 (UTC)[回覆]

名人評價為什麼不放到「條目」?是嫌太長了嗎?可以選金庸陳嘉上這些有代表性的上啊。
我也是這樣想的,不過不要單獨成段,應該穿插在正文中。Yujiunang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4:01 (UTC)[回覆]

Yujiunang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05:53 (UTC)[回覆]

--Yujiunang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12:10 (UTC)[回覆]

爭議內容

Yujiunang (留言) 2011年3月5日 (六) 02:52 (UTC)[回覆]

參考文獻

身世之謎還是刪去為好

既然只是一些謠言,就沒必要加入維基了,這樣看起來會很八卦Aoke1989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0:12 (UTC)[回覆]

另:請注意維基編寫方針Wikipedia:生者傳記

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維基百科條目上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會影響到其本人的生活,所以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

Aoke1989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0:19 (UTC)[回覆]

在我看來,這並不屬於「個人隱私」的範疇,我只是對謠言進行了澄清。況且「墮胎、變性」只是「身世之謎」的其中一節,另外兩節內容並非謠言。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1:32 (UTC)[回覆]
  • 依照【Wikipedia:生者傳記】: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1],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Yujiunang編輯的內容中聲稱:「從出道之日起,網絡上就對劉亦菲的身世有諸多猜測,包括年齡、學歷、繼父、家庭背景等。其中一些只是炒作和謠傳,另一些則至今尚存疑問。」。「炒作和謠言」有違「正確性」,「尚存疑問」即有爭議內容,應當立即刪除。
  • Yujiunang這句「在我看來,...」違背了中立性原則,不應納入考慮。 --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09:13 (UTC)
我覺得你沒有正確理解這個方針。首先,「正確性」指的是不能以肯定的語氣敘述一件不確定的事情,我已經明確指出「墮胎、變性」屬於謠言,如果「墮胎、變性」是「不正確」的,則反之我明確指出這些屬於謠言就是「正確」的,相當於「闢謠」;其次,「缺少來源」的爭議內容才需要移除,「年齡、出國時間、學歷」等爭議內容均引用了媒體報道採訪作為可靠來源,而且我分別陳述了對立兩方的不同觀點,符合中立性原則。最後你說「在我看來」違背了中立性原則,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中立性原則」是針對條目正文的敘述方式的,而我這句是在討論中說明自己觀點的話。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14:29 (UTC)[回覆]
  • 中立性原則是維基百科的核心原則,不單指是針對條目而言的。維基百科:何謂共識中指出:「維基百科上的爭論通過編輯和討論而非投票解決。討論的目標是為了達成共識」。維基百科:共識是「人們依照諸如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並通過有禮貌地討論和辯論來達成的」。在討論中需要使用中立性的觀點,即自己的斷言是在非原創的依據基礎上,不擅自延伸概念而進行的推理得出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解,但一個人不能用自己的理解來支持自己的斷言(因為你的斷言當然是出於你的理解),否則會陷入無休止的爭論。這也是為什麼在討論必須堅持中立性原則的原因。
  • 對於早已確知是謠言的東西不需要「闢謠」,因為已確知謠言本身和生者無關。這種「闢謠」在多數場合有擴大謠言影響力的嫌疑,這就如同有惡人先給受害者潑髒水,受害者好不容易才已洗清,你卻又給潑一次髒水,然後「正義凜然」地再為受害者洗清一樣惡劣。即使出於無心,但也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擴大了謠傳的影響力。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明確指出,「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chehw 2011年4月29日 (五) 15:25 (UTC)
1.方針中「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中的「此類」指的是「個人隱私」,也就是說「不能將不實或者缺乏來源的八卦負面新聞以肯定或者模稜兩可的語氣加入條目,這樣會涉及誹謗」,但如果是「闢謠」的話是沒有這個問題的,維基百科並沒有規定說不能「闢謠」,況且照你這樣說的話,難道央視「今日說法」的報道也是「惡劣」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了傷害」?2.「身世之謎」一共3節,你針對的只是第3節,為何將前2節也刪除了,請給出理由;3.「依照中立的觀點」指的是「針對條目中兩種對立的觀點,在討論中應做到不偏向」,而我們現在分歧的關鍵在於對維基百科方針的理解不同。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2:13 (UTC)[回覆]
  • 1. 如果央視的報道未徵得當事人本人同意,這種報道就是「惡劣」行為。(註:你指的央視是否是指在網上被戲稱為CCAV的那個?)
  • 2. 依據維基百科:生者傳記規定:「決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即Blog,又稱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除非此等來源由傳記條目的主角寫作、發表或出版」以及【Wikipedia:生者傳記】: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1],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既然你的編輯章節開頭已聲稱:「從出道之日起,網絡上就對劉亦菲的身世有諸多猜測,包括年齡、學歷、繼父、家庭背景等。其中一些只是炒作和謠傳,另一些則至今尚存疑問。」。來源自「網絡」且「炒作和謠言」有違「正確性」,「尚存疑問」即有爭議內容,故當立即刪除。
  • 3. WIKI不是以任何人的理解為依據的,而是以中立性觀點為依據的。討論的目的為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將自己的思想強加於人。這就好比解一道複雜的數學題,雙方不是憑空推測,而是各自運用已知的原理和定理(中立性論據)來嘗試解題。同一中立性論據是雙方均可運用的,目的是用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一方靠言辭或大道理來壓倒另一方。故你只需擺明你的中立性觀點即可,多角度的中立性觀點的提出並綜合判斷,是WIKI百科討論的前提。

--chehw 2011年4月30日 (六) 03:05 (UTC)

  1. 央視「今日說法」的視頻鏈接在此,你可以自己點擊查看[143],我在條目中的記錄與裡面的報道性質完全相同。
  2. 只有「缺乏來源」的爭議內容才需要刪除,我所寫的「年齡、出國時間、學歷」等爭議內容均有媒體報道和對當事人的採訪作為可靠來源,故不應刪除。
  3. 我們的分歧只有兩點:1.維基百科是否允許「闢謠」;2.爭議內容是否允許加入維基百科。我的觀點是:1.維基百科允許「闢謠」;2.只要有媒體報道作為可靠來源,並且分別陳述對立雙方的不同觀點,爭議內容是可以加入維基百科的。

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3:41 (UTC)[回覆]

我認為,維基百科允許有爭議的內容(有不少條目都有爭議一節),但是加入的內容對條目本身(在此為藝員本人的演藝職業生涯)並無造成影響的時候,闢謠的內容不足以滿足在條目主題提到的相關度。通俗點說,就是維基百科條目不能跑題。比如」北京工商:建材市場奧運期間放假屬謠言「這樣的內容,雖然滿足可靠性,但是不應該在奧運會的條目中提到,因為這個謠言對奧林匹克運動並無顯著影響。我記得不能跑題在英文的維基百科應該是方針,不知道在中文的是不是。


關於這類跑題了的內容,如果有足夠的可靠來源內容支持,則可以另開一個題目比較匹配內容的條目。--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21:27 (UTC)[回覆]

我認為「身世之謎」一節並未跑題,其中的所有內容或者當事人是劉亦菲,或者是與劉亦菲密切相關的人。況且我總不可能為這些單獨建立一個新條目吧?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02:29 (UTC)[回覆]

相關度不是對等的,A和B相關度不等於B和A的相關度。比如」北京工商:建材市場奧運期間放假屬謠言「和奧運會的相關度是100%,因為建材市場奧運期間放假脫離了奧運會就不成立,但是奧運會和建材市場奧運期間放假相關度連0.01%都不到,因為建材市場放不放假都不影響北京奧運會的正常舉行,更不用說影響到所有奧運會。再舉個例子,領導人的每個演講,可靠媒體基本都會報道,但是你在美國總統條目,基本看不到演講的內容,因為脫離了演講,總統仍舊是總統,但是脫離了總統,總統的演講並不因為發言人是總統就可以流芳百世。這個身世之謎和藝員本人的相關度也是類似。如果這個內容對本人的生活造成重要影響,例如導致演藝生涯中斷,那麼當然要提到,但是在目前內容只說身世之謎和本人有關,沒看到本人受到身世之謎顯著影響的證明。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文章內容應該對條目描述的事物有重要性。--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8:13 (UTC)[回覆]
「演藝生涯中斷」當然不至於,但是其中的部分內容還是對演藝事業造成了影響,如劉亦菲的「留美經歷」對她後來的演藝事業影響深遠,「學歷」關係到她能否進入北京電影學院,而「義父」則同她的出道密切相關。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1:54 (UTC)[回覆]
對於條目主題重要度如果有可靠來源支持,則可以做為條目內容,不屬於跑題,不過假設性的影響(例如如果學歷存疑會如何如何,提前一年還是延後一年去美國會如何如何)則不在收錄範圍之內,維基百科不是水晶球。--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4:05 (UTC)[回覆]
「假設性的影響不在收錄範圍之內」,這一點有相關的方針支持嗎?或者是社區的共識?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5:22 (UTC)[回覆]
參考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裡面關於推定、推測的內容--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5:37 (UTC)[回覆]

這條方針不是針對「將來要發生的事件」嗎?而「身世之謎」中的內容都是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5:53 (UTC)[回覆]

但是將「身世之謎」計入的前提則需要身世之謎的重要性,而這個重要性不能是編者推導出來的("如果劉亦菲沒有進入北京電影學院的話,那麼她的人生會有顯著變化……")。--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20:01 (UTC)[回覆]
劉亦菲進入北京電影學院是個確定的事情,但是她是否取得高中學歷卻是不確定的,同理她的赴美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不能算是「推導」吧,只是有多種可能性而已。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1:49 (UTC)[回覆]
又跑題了,我說的是這些內容相對於本文本文描述的對象是不是跑題,不是說這些內容的本身是不是推導甚至虛構出來的,維基上科幻小說之類的虛構內容不少。如果條目主題是身世之謎,當然不滿足跑題條件,但是現在條目不是身世之謎而是人,那麼這個身世之謎對這個人有多少重要性呢?這個就需要可靠來源來證明了,因為這個不屬於常識,也沒有娛樂圈共識,如果由編者自行估計重要性足夠而加入的話,則有原創研究的嫌疑,讀者會像上面那樣出來反對。我建議找找可靠來源里介紹這個人的時候(注意主題不是這個人的活動、作品或者身世之謎,而是和本文一樣的人物傳記)包含身世之謎裡面包含的內容的例子作為重要性的根據。再舉一個例子,如果可靠媒體在介紹北京奧運會本身的時候深入介紹北京建材市場奧運期間放假對奧運會造成的影響,那麼你也可以在北京奧運會的條目裡面以類似的篇幅提到。


另外,我之前搞錯了,不跑題是建議不是方針,不過雖然維基百科人人都可編輯,但是和平時寫作文一樣,跑題內容還是少點比較好,有足夠來源的話,完全可以像「電驢」名稱爭議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問題這樣另開一個條目麼。--Skyfiler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7:25 (UTC)[回覆]

算了,不管是加入正文還是新建一個條目都會引起劉亦菲粉絲的反對。為了避免編輯戰,我不再堅持加入這一節,就先放在討論頁讓人討論吧。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01:40 (UTC)[回覆]

耶魯和斯坦福確認沒有劉亦菲這個學生,這條可以加進來嗎?

耶魯和斯坦福確認沒有劉亦菲這個學生,這條可以加進來嗎? 還有劉亦菲的繼父是紐約華人街的移民律師馮達維(David X. Feng),乾爹是陳金飛。 劉亦菲母女現在就住在陳金飛位於北京朝陽區東郊金盞鄉的通產德賽爾犬舍。

加到正文中嗎?如果只有天涯上的截圖,沒有新聞報道的話是不可以的。後面兩條就沒必要寫了。Yujiunang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03:14 (UTC)[回覆]

ལྷ་བྱ་གོང་མོ།

ཁྱེད་ཉིད་ཀྱི་བྱ་བ་ཐམས་ཅད་ཡིད་བཞིན་དུ་འགྲུབ་སྨོན་འདུན་ཞུ།

本名

當初取名劉亦菲的時候應該是把本名也改了,目前本名應該就是劉亦菲。[B 1][B 2][B 3]Thyang1990留言2018年12月16日 (日) 18:13 (UTC)[回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