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王察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察言

大明南京刑部主事
籍貫 山西馬邑縣人
出生 辛巳七月初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尹氏
親屬 (子)王岱齡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察言(1521年—?),字師舜,號歷田,山東東昌府濮州朝城縣民籍山西馬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東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三甲第九十七名進士[1][2]。刑部觀政,同年授直隸曲周知縣,調嘉善縣,升南刑部主事。

家族

曾祖王玘;祖父王雄,贈監察御史;父王應,監察御史。嫡母趙氏(封孺人);生母袁氏[3]。弟容言(監生)。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