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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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桂芬
沈桂芬

同治十年(1871年)攝


大清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加贈太子太傅
籍貫 江蘇吳江
寄籍順天府宛平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經笙,又字小山
諡號 文定
出生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
逝世 光緒六年(1880年)
出身
  •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沈桂芬(1818年—1880年),經笙,又字小山江蘇吳江同里(今屬蘇州)人,順天宛平籍。政治家,被梁啓超稱為「實為(清朝)漢人掌政權之嚆矢」。

生平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進士,選庶吉士,與李鴻章沈葆楨郭嵩燾等人同年同官,咸豐七年(1857年)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同治二年(1863年)以戶部左侍郎署山西巡撫,任內嚴禁鴉片種植。同治六年(1867年)起擔任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1],任內與李鴻章、馬新貽何璟沈葆楨等同年相互援引,對各省洋務運動的開展影響極大,支持派遣了以郭嵩燾為代表中國首批駐外使節,是清末洋務運動中央領導人中的漢人代表。同治九年(1870年)改任兵部尚書,同治十一年(1872年)加太子少保。

其人為官清廉,但因政見不同而與同樣擔任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的李鴻藻結黨互攻,開啟了清末嚴重的派系鬥爭。光緒初年(1875年)被革職,後又復職。復職後曾雇驢車代步上朝,被稱為「驢車宰相」[1]。光緒六年(1880年)卒,贈太子太傅,謚文定

著作

曾作《山西全省輿圖》。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3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英桂
山西巡撫
1863年-1865年
繼任:
曾國荃
前任:
鄭敦謹
兵部漢尚書
同治九年四月甲辰-光緒七年正月丙寅
(1870年5月8日-1881年2月1日)
繼任:
李鴻藻
  1. ^ 1.0 1.1 丁櫱. 苏州有请:苏州名胜博览 第1版. 蘇州: 古吳軒出版社. 2010: 197. ISBN 9787807334828. OCLC 75980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