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同芳 (萬曆丁未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同芳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廣東廣州府東莞縣
字號字公楊,號振宇
出生隆慶丁卯十二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梁氏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李同芳(1567年—?),字公楊,號振宇[1]廣東廣州府東莞縣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廣東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吏部觀政,本年六月授江西南城知縣,三十八年丁憂,四十一年補江都縣,四十四年考察,補臨漳知縣,四十六年升刑部主事,四十七年考察。

家族

曾祖李桓。祖父李宗御。父李應龍。母何氏,継母陳氏。慈侍下。弟李果、李同陽。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李同芳,振宇,易一房,丁卯十二月初十日生,東莞縣人,壬午鄉二十六名,會一百六名,三甲四十一名,吏部政,丁未六月授江西南城知縣,庚戌丁憂,癸丑補江都縣,丙辰考察,補臨潼知縣,戊午升刑部主事,己未考察。曾祖恆;祖宗御;父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