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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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德陽

大明兵科给事中
籍貫 江西南康府建昌县
字號 日乾,號青屿
出生 乙亥八月十一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李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熊德陽(1575年—17世紀),龍光日乾,號青屿,别號六龍江西南康府建昌縣(今永修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熊德陽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江西鄉試舉人[2],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成進士[3],獲授高明知縣,三十七年調任德清,因父母逝世辭官。四十三年起用為上海知縣,歷任兵部主事刑科給事中,彈劾管工與宦官侵吞金錢、選婚內使騷擾驛遞等不法事情,請求下旨責問,並指出宮廷與官署本是一體,偏坦一方並不公平;陵監袒護宦官齊進忠盜竊御爐,他堅持送其到三法司審問[1]

其後熊德陽奉命到北鎮祭告,往返遼東,稟告當地軒輊;廣寧戰敗後,他上疏指責兵部尚書張鶴鳴,請求以明世宗丁汝夔明神宗石星的故事,與王化貞同時查究。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詆毀熊廷弼,又排擠熊德陽,倪思輝楊漣李應昇周宗建抗疏拯救,葉向高鄒元標乞求賜還;不久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黨中斷續引用他斥責的奄七罪,於是附會者把他寫入《東林點將錄[4]

崇禎初年,熊德陽起復,入京任刑科給事中。不久,任副主考,隨主考黃道周典浙江鄉試。

弘光帝即位後,起為原官,以太僕少卿候陞,隆武帝時,召官大理左少卿福京失陷後不接受清朝召用,隱居在雲門,八十歲時去世[5]

家庭

曾祖熊傑立。祖父熊守實。父熊森。母吴氏。具庆下。弟德曜、德明。

子熊士元,字伯高。崇禎十七年(1644年)選貢。

子熊士愷,字仲高。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二人都不出仕,時人稱為「真孝廉」[6]

參考文獻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熊德陽,字日乾,南康建昌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高明知縣,調德清,憂歸。起上海,歷兵部主事,刑科給事中。劾管工內臣侵蠹金錢與選婚內使騷擾驛遞諸不法事,乞降旨詰問。又言:「宮府原自一體,嚴於府而寬於宮,非法之平。」齊進忠盜御爐,陵監曲護之,必請下法司提問。
  2. ^ 同治《建昌縣志·卷七·選舉志》:萬厯【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熊德陽
  3.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熊德阳,青屿,诗三房,乙亥八月十一日生,建昌人,庚子乡三十六名,会一百三十六名,三甲八十九名,吏部政,本年八月授高明知县,己酉调浙江德清知县,壬子丁忧,乙卯补上海知县,戊午考选,庚申授刑科给事中,己巳补兵科,庚午浙江主考,本年降。曾祖杰立,祖守实,父森,冠带乡宾。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奉差祭告北鎮,往反遼東,軒輊經撫入告。廣寧敗,疏攻兵部尚書張鶴鳴,請用世宗戮丁汝夔、神宗逮石星故事,與王化貞並按。魏忠賢及給事中郭鞏疏詆熊廷弼並傾德陽,德陽斥。倪思輝、楊漣、李應昇、周宗建抗疏救之,葉向高、鄒元標請賜還。已而漣劾忠賢二十四大罪,疏引德陽斥為奄七罪,於是附會者為《點將錄》及德陽。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崇禎初,入為兵科,副黃道周試浙江。安宗立,起原官,以太僕少卿候陞。紹宗召大理左少卿。福京亡,清召不出,隱雲門,卒年八十。
  6.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子士元,字伯高。崇禎十七年選貢。士愷,字仲高。天啟七年舉於鄉。不仕。時稱真孝廉。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同治《建昌縣志》·卷七·選舉志
官衔
前任:
周廷侍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09年-1614年
繼任:
陳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