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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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海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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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時期 | 1912年—1928年(16年)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民國 |
效忠於 | 中華民國 |
種類 | 海軍 |
功能 | 守衛海疆 |
隸屬於 | 海軍部 海軍總司令公署 |
參與戰役 | 國民革命軍北伐 |
指揮官 | |
著名指揮官 | 劉冠雄 薩鎮冰 李鼎新 杜錫珪 林建章 沈鴻烈 |
標識 | |
軍旗 | |
艦艏旗 |
北洋政府時期的中華民國海軍,也稱北洋海軍、北洋政府海軍。
歷史
辛亥革命爆發之際海軍軍官多支持革命政府,沒有意願保衛清廷,最後清朝建立的海軍包括器物及教育人才大部分都順利轉移給了中華民國,不少由清廷開辦的海軍學校訓練出的海軍軍官均繼續向易幟後的政府效命。
中華民國建立後,由於經費不足、軍閥混戰,使得中華民國海軍發展進入停滯期。同時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政府以護法運動為號召多度策反北京政府的海軍改幟,更加劇海軍內部的分裂狀態。期間由於中華民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成為戰勝國,使得當時海軍獲得第一批戰艦,但因中國陷入南北內戰,1918年後世界各國決定對中國實施軍武禁運,海軍建軍進入死寂狀態。
1920年發生的尼港事件,在黑龍江航行的中國艦艇曾砲擊廟街的日軍兵營[1]。
組織架構
指揮機關
編制
1912年北洋政府設中華民國海軍部,統轄的艦隊有[2]:
- 中華民國海軍第一艦隊:海圻、海容、海籌、海琛、南琛、鏡清、飛鷹、永豐、永翔、舞鳳、聯鯨、豫章、建康、同安、福安,共15艘
- 中華民國海軍第二艦隊
- 中華民國海軍練習艦隊:應瑞、肇和、通濟、建安、建威、楚同、楚有、楚豫、楚謙、楚觀、楚泰、江亨、江元、江貞、江利、江昆、江犀、湖隼、湖鶚、湖鵬、辰字、宿字、列字、張字,共24艘
1926年北洋政府中華民國海軍部統轄的艦隊有:
1927年中華民國海軍部撤銷,改立海軍署後,北洋政府統轄的艦隊有:
- 中華民國海軍第一艦隊(原東北海防艦隊)
- 中華民國海軍第二艦隊(原渤海艦隊)
中華民國海軍第一艦隊司令沈鴻烈1927年合併中華民國海軍第二艦隊,將兩個艦隊與江防艦隊合組為東北海軍聯合艦隊。東北易幟後,歸順南京中央政府。東北海軍直屬軍政部,不歸海軍部管理。
標誌與佩章
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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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中華民國海軍在九江首義時,即已換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1912年1月3日,中華民國各省代表會及臨時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取五族共和之意),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6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公佈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並頒佈海陸軍旗式。11月7日,袁世凱頒行《海軍旗章條例》,明定五色旗為艦首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5]
海上用旗懸掛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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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文獻
- ^ 「14 尼港事件及樺太內必要地點ノ一時占領ニ關スル件」. 『日本外交文書 大正9年』. 第一冊下巻. 外務省. 1920年: 第773頁 [2021-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4).
- ^ 海軍加入護國軍四誌. 新聞報 (上海). 1916-06-30.
- ^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附圖
- ^ 我國海軍旗簡史. 中華民國海軍. [2017-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