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过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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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投票”的定义为管理员或行政员(统称管理人员)的任命及罢免投票。若本议题经社群讨论后最终获得通过,以下条文之相关部分将会有所修订:

提议在管理员投票内添加对投票者近期活跃程度的限制(移自互助客栈)

看书生的RFDA4和RFDA7,投支持的都是满屏幕的报仇者——几百次编辑,注册已经好几年,最近没什么编辑的用户。这样的人几乎一定不能按照逻辑推断提出解任者的理由是否足够支持解任议案,最后导致RFDA变成报仇场。于是考虑引入近期活跃程度的限制。参考日文维基百科RFDA:その间、标准名前空间(记事名前空间)を50回以上编集し、动议提出时から溯って直近1か月间の标准名前空间の编集回数が5回以上あること(ja:Wikipedia:管理者の解任)。还有翻译了很多次的监管员选举规则:have made at least 50 edits between 01 August 2010 and 31 January 2011(m:Stewards/elections 2011/Guidelines)所以提议在管理员选举投票、管理员解任投票中添加对投票者近期活跃程度限制的条款,大致形式如下:

  • 投票者须在投票所涉及的讨论开始前N个月,在条目名字空间(或除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之外的名字空间)进行过至少M次编辑。

至于上面三处变量的取值,就看社群的讨论了。不过社群得先同意才行。(记得上次提的时候被反对了……)--达师198336 2011年6月28日 (二) 14:34 (UTC)[回复]

  • 建议对“编辑贡献超过指定标准”者豁免活跃度限制,及“非建设性”的编辑次数不计入(例如User:Naruto239377式的无聊修改,或其它有“凑编辑次数之嫌”的修改,或编辑沙盒、个人用户页等)。--Mewaqua 2011年6月28日 (二) 14:59 (UTC)[回复]
    • 原则上(+)支持“在管理员投票内添加对投票者近期活跃程度的限制”,详细的门槛可另行商议。投票者应被预期在某次投票后要“承受自己投票选择造成的后果”,而不是每次投票后就“一走了之”。对于不活跃且总贡献不大的账号,“乱投票”所付出的代价与其造成的后果相对而言是很小。--Mewaqua 2011年6月29日 (三) 13:47 (UTC)[回复]

想通过这样的决议一定是靠当前的投票制度通过,这显然不可能。维基已然陷入这样的怪圈,那些投票专业户是不会让自己投票的权利被剥夺的--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5:20 (UTC)[回复]

如果不考虑能否通过或者以独裁形式强行通过的话,有一种方法是,近期写过一个DYK条目的拥有投票权。这样就算有人为了投票而刷数据,起码会间接另中文维基的条目质量提高。或者说,真正在近期对维基的条目做贡献的人有资格投票--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5:23 (UTC)[回复]
(+)支持达师对日文版的引用,即期间在条目空间编辑数超过50次,而动议前一个月至少5次。建议使用之。--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06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方针,是通过共识,而不是通过投票达成的。在复杂的情况下,行政员有权依照自己的良知判断共识。--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33 (UTC)[回复]
饭桶说话颇有玄机。但愿你的话也适用于一些非方针的部份。--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36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的行政员最近一次使用这个权柄就是在百乐兔封禁案里面认定百乐兔行为的性质。--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53 (UTC)[回复]
这才是行政员最重要的职责之一,现在本地的行政员才叫真的橡皮图章。中文维基百科不存在“判断力”和“common sense”--Ben.MQ 2011年6月28日 (二) 16:56 (UTC)[回复]
这个权柄也不能经常用。行政员的这个权柄,只有“在复杂的情况下”才能用。--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7:15 (UTC)[回复]
对“在复杂的情况下,行政员有权依照自己的良知判断共识。”这句话有怀疑。此权限之说是否确有共识基础?--百楽兎 2011年7月2日 (六) 03:33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一直以来就是这么执行的。而且WP:SYSOP也说了,“行政员需要有能力在困难的情况,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此决定做出全面解释”。--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3:23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一直以来就是这么执行的。”此话有想当然耳之感。我不是倚老卖老,但我在维基百科比你还久,我真的不认为该话是事实。而且方针说的是,“行政员需要有能力在困难的情况,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此决定做出全面解释。”并不是说行政员有权在社群还没有或还正在试图形成共识的过程时便突然跳出来将自己的看法声称是共识。--百楽兎 2011年7月5日 (二) 04:43 (UTC)[回复]

上次投票结束后,我已经建议将投票标准提高至维基执行编辑以上。结果没有人理我。放虎归山,后患无穷。你们自己慢慢看着办。-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16 (UTC)[回复]

我知道这一定只是敝人一己之遐想,但假如每个投票者的投票权重能够根据他/她在投票前一定期间之内、针对条目内文的有意义编辑,来决定投下的票有多少效用,那一定是个很有趣的状况!—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6月28日 (二) 16:26 (UTC)[回复]
如果是选举、罢免管理员,修改方针,执行编辑可以,但如果是条目选拔不应门槛过高,否则会遇冷--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9:29 (UTC)[回复]
(+)支持我认同每年有50次编辑,然后在一个月有5次编辑,这防止了滥用了突然投票的情况,不过大前提下要应解任投票后提出。--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6月29日 (三) 00:17 (UTC)[回复]
每年50次亦可。--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1:02 (UTC)[回复]
@教父:这个提案限于管理员投票。(不过我估计条目选拔的投票者都能符合这个条件)--达师198336 2011年6月29日 (三) 02:37 (UTC)[回复]
每年50次。每个月有5次,何其容易。我一年内就可以组织50多账户(不是人次)达成这个要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5:27 (UTC)[回复]
我想再多加一条条件,就是事发前的一个月有五次编辑。这样来说应该难度会稍稍增加。--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6月29日 (三) 07:20 (UTC)[回复]

其实提高活跃程度门槛,不如直接要求投票者必须事先就此事件参加讨论,如我之前提出的修改方案。—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7:44 (UTC)[回复]

那恐怕更乱……--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9:22 (UTC)[回复]
@Edouardlicn:这种行为根本就是Gaming the system,是不能通过规则预防的。 --达师198336 2011年6月29日 (三) 10:39 (UTC)[回复]
我们不能迫使所有维基人参与讨论,因为许多人对该事原本漠不关心,只是一句说话改变了他的想法,其实四年前日语维基有黑历史,某名用户被社群围攻下永久在日语维基百科封禁。--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6月29日 (三) 15:59 (UTC)[回复]
大概我写太快了,因为我看到上面许多用户都提议了比续任管理员严苛许多倍的标准。那么我认为比照续任管理员的标准是适当的限制,即“6个月内曾经编辑条目页面1次”。。事实上这还比续任管理员紧一些,因为超过六个月不活动的管理员只要在收到通知后的那个月内活动一次就又过关了。--百楽兎 2011年7月2日 (六) 03:22 (UTC)[回复]
如下面所说,待目前同时进行的讨论解决一些后将推行对解任不活跃的改动以及相对应的快捷复权,以鼓励管理员活跃参与,或者便于管理员休假后(确保了解此段时间内方针指引等的改变后)返回。这在先前饭桶提出的改进方案中已有一部分的共识--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07:30 (UTC)[回复]
  • (+)支持:个人认为应该从用户的注册年限、编辑次数、最近三个月的活跃程度三个方面限制某些重要投票的入门资格。民主是好东西,但是太多人假借民主的名义来行使“多数人的暴政”,已经偏离了维基的存在意义了。Wesley Lee Talk to Me 2011年7月3日 (日) 09:31 (UTC)[回复]
(~)补充:提高投票门槛并不是为了破坏现有的民主气氛,我希望的是,这些票数能更好地反映维基社群的“民意”。—Wesley Lee Talk to Me 2011年7月3日 (日) 16:41 (UTC)[回复]
(×)抗议,“太多人假借民主的名义行使“多数人的暴政””一说,是对多数人的恶意推定,违反善意推定原则!--久远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1:26 (UTC)[回复]
(:)回应首先我必须要指出的是善意推定既不是维基中文的|正式方针,也不是中文维基的指导方针,阁下用这条来反驳未免太无力了。忽然觉得说话不能这么刻薄,收回这段话并修改前面的用语。—Wesley Lee Talk to Me 2011年7月3日 (日) 16:41 (UTC)[回复]
  • (-)反对,不可因为书生的事而“推断”投票者的企图,再讲维基管理员毕竟不是受薪工作,这样的话可能连管理员也不能投票了。Zeus Cho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0:10 (UTC)[回复]
  • (+)支持,这不仅是针对shizhao的反对者,对支持者也有效。 电波男与维基娘留言2011年7月3日 (日) 11:32 (UTC)[回复]
  • 这并不是恶意推定,而是避免参与者对情况完全不了解。不要怪我是false dilemma,但是要不作出相应的限制,以确保参与者对事情的确有足够的了解,否则就认可行政员有权利参考情况判定结果,而不是纯票数论。这是通行的做法,全域回退权限、Commons管理员申请、meta管理员申请……全部都是不活跃/没有相关权限的人所投下的支持/反对票占极小比重,行政员是根据这些来决定的,均不是以票数而论。通行的做法难道不是所谓的“搞小圈子”吗。到了这里,无法理解为何变成了上面所称种种不堪。--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3:31 (UTC)[回复]
  • 有条件(+)支持,向上收紧至100次编辑。-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1年7月3日 (日) 16:19 (UTC)[回复]
  • (+)支持,为避免单纯的人肉拉票,有必要对活跃度作出一定限制。问题是限制到什么程度为好。 --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3日 (日) 16:32 (UTC)[回复]
  • (-)反对,我就是从2005年就开始注册,虽然编辑次数不多,但一直在浏览和观察维基的维基人,就此次罢免案特意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了前前后后的各种讨论,我本身没有什么恩怨与当事人双方,平常亦很少动用投票权利,用维基查资料比较多,但是不经常编辑不代表就不关心维基的发展。事实上,即使只做几百次建设性编辑的行为,也好过许许多多无意义的笔战编辑。至于说目前的投票门槛,如果你们觉得有些低的话,我同意提高年限和有效编辑次数。不过坚决(-)反对将我们这些多年来一直在支持维基,但因为生活上的种种原因,在近期懒得做编辑,从而导致被剥夺投票权的提案。--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11年7月3日 (日) 22:51 (UTC)[回复]
  • (×)抗议,我想提案针对的对象就像我这些不活跃的用户吧!但我必需要指出一点,到底管理员的存在是否只是管理维基人,或活跃编辑的用户呢?难道维基百科本身的使用者便不能够就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或方针,提出意见吗,难道他们在当维基百科被一些管理员,在一些敏感条目上不断恶意提删时,不会受到影响吗?毕竟WP成立的目的是服务对象,是一众的互联网使用者。在考虑废除管理员,或其他对公众利益有影响的投票,引入一些不常编辑,但经常使用百科的网友,不是更好吗?我不是说要引入所有人的意见,但我认为提高门槛根本不是根治这个问题的方法。
同时我强烈抗议讨论发起人作出"几乎一定不能按照逻辑推断提出解任者的理由是否足够支持解任议案"这样的恶意推定。这是没有足够理据的推定,更有人身攻击其他百科使用者之嫌。--~维基人~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5:28 (UTC)[回复]
如何确保一个一年都没有编辑的人了解事态详情呢。行政员几乎在任何别的计划都有权不计入这类不合理的投票,请看我上面一段的留言--Ben.MQ 2011年7月4日 (一) 06:24 (UTC)[回复]
不编辑不代表不浏览维基,况且也有可能是生活中的问题,比如和别人合用一台电脑不便登录等等~, 对于那些人,我们应该进行善意推定。适当提高年限和有效编辑次数我是赞同的,但不应该根据近期活跃度来决定。 --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11年7月4日 (一) 09:28 (UTC)[回复]
(!)意见 - 世界的七大错条目:“阿润·甘地在后面添加了第八大错:无责任的权利。”--Mewaqua 2011年7月4日 (一) 13:56 (UTC)[回复]
不编辑如何证明你不浏览维基?而且是浏览维基百科的讨论?--达师198336 2011年7月4日 (一) 14:31 (UTC)[回复]
即使有编辑条目亦不证明你有浏览维基的各种讨论,有很多人只是在查资料和浏览自己喜欢的条目的同时,看到错误就顺手改一下的编辑行为。本来就对互助客栈和其他的讨论不感兴趣,只是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比如这次),才会特意去浏览一下过去的讨论记录,以便了解详细情况。 尤其是近几个月来,各种各样的笔战充斥著互助客栈,大多数人都采取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11年7月4日 (一) 21:45 (UTC)[回复]
(!)意见,第一,可以先讨论究竟需不需要限制,再讨论限制的标准。第二,如果正要限制,计票会不会变得困难起来?亦或者机器人能够很轻松的搞定?--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6日 (三) 05:51 (UTC)[回复]
稍稍题外话,看来关于管理员任免、管理员离任、重大投票均应该在高登讨论区香港讨论区、猫盟、批踢踢实业坊相应的讨论版通知天下,可以的话甚至向南方都市报壹传媒等传媒机构发展新闻稿,这样的话,没有人应该会不知道,如果我的提议得到社群通过的话,这个讨论可以在今天提前结束。--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6日 (三) 08:41 (UTC)[回复]
(!)意见 对于我在上面的回复再做一些补充说明:事实上,我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去强求证明投票者是否有浏览过讨论,具体情况在罢免理由和辩护里面双方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也有些人(我就是啦)特意去把过去几个月的互助客栈讨论以及第一次第二次投票的记录找出来看,以便了解详细情况~ 况且有编辑条目不证明有浏览维基的讨论,没有编辑条目亦不证明没有浏览讨论,即使事前没有浏览事后也可以补上,有很多人根本就对各种各样的笔战讨论没有兴趣,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归根结底要证明是否有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好的办法还是查看对方的浏览记录,不知道维基方面是否会开放这种权利呢?--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11年7月6日 (三) 20:22 (UTC)[回复]
  • (+)支持:合理。有一定贡献,才有一定发言权。--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真菌条目大跃进 2011年7月12日 (二) 15:08 (UTC)[回复]
  • (!)意见:为什么只针对管理员投票Scgaw2000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08:46 (UTC)[回复]
    • (-)反对:提议者劈头就说“看书生的RFDA4和RFDA7,投支持的都是满屏幕的报仇者”,可见这根本就是精心设计来保护书生免遭解任才作的建议。为了巩固某一特定人物的权力而限制其他用户的权利,极其荒谬,以编辑次数来衡量用户贡献,也有重量不重质的缺点,例如某甲可以每天改三数个错别字,半年累积二百次编辑,贡献就未必及得上一年才编辑数次,却将某些小作品扩张成一道详尽条目的人。由于编辑质素不容易量化,所以以编辑次数来作某种量度尺度,可以理解,然而不宜把它的价值看得过高,甚至像现提议者般将它当成限制用户权益的武器。The suffocated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2:39 (UTC)[回复]

什么样的维基人应该拥有投票权?

现在看一下,大致可以把维基人分为以下几种:

  1. 过去、现在都贡献突出,编辑次数都不少的
  2. 过去对维基作出重大贡献,但最近因为种种原因AFK超过一年的
  3. 最近一段时间刚加入维基,但比较热心的
  4. 不经常编辑条目,但比较关心社区/客栈各种讨论的
  5. 纯打酱油的自动确认用户(也许是单纯傀儡)

不知道我漏掉哪种人没,我觉得与其直接讨论该做什么样的门槛不如先达成共识——什么样的应该有投票权,然后在对应的设立门槛--教父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7:53 (UTC)[回复]

假设打酱油的人就是傀儡,本身就没道理。--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08:24 (UTC)[回复]

人事任命投票活跃度限制(移自互助客栈)

相信各位已厌倦人肉傀儡于人事任命投票即将结束时大量投下选票,企图干预投票,使共识无法公平公正地产生。其实此等情况早于零八年已经出现,当时行政员运用权力裁定当选。当然,行政员往后一样可再用权力,修正结果,但人肉傀儡已经确确切切多次试图干预人事任命。行政员议论须时,该用以应付空前景况。至于人肉傀儡,此等人皆恶之之况,则不妨修改系统以绝后患,故此本人动议以后凡人事任命投票均设立活跃度限制。本人建议仿效元维基监管员选举,并稍为修改,增设以下限制︰“投票开始前三个月满二十五次编辑方可投票”。本人相信增设程式去判断应该不难,见[1]。故请诸位踊跃讨论,尽快通过本案,以堵塞漏洞。亦使改制讨论可以无压力下详议。—J.Wong 2011年7月18日 (一) 17:49 (UTC)[回复]

此非常时刻不宜讨论,不然“活跃度限制指引”会被“活跃度低的某个站外涌进人潮”所淹没,任何方针也讨论不成。--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7:53 (UTC)[回复]
正正是非常时刻,更应提出。何况要等到整件事平息,可能已经是九、十月了。当他们惯性觉得这样好玩,每每干预,那岂不是永远也不用谈?而且这个绝不会投票,而是会行共识制,去讨论,要比论点,本人不觉得维基人会输。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或者是奢望,不过真是希望诸位停止去追究,团结一致尽快处理所有制度漏洞。这才是长远解决问题的方法。重申一下︰加门槛可以确保往后投票不受干预,而社群亦然,不用如临大敌然。不过这次也只是“如”而已……大家最好别假戏真演。—J.Wong 2011年7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很厌倦的是,拉票分子拉来的不是活跃用户,而是一群平时极少写条目的人来阻止活跃用户做事。活跃度限制应把重心放在条目内容贡献上,不应考虑那些属于投票、吵架、抗议的编辑次数。--Mewaqua 2011年7月19日 (二) 02:21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谢谢J.Wong兄的提议,承上讨论,将各位曾发表对有关资格的意见略为综合如下,以方便讨论,欢迎修改。另外,同意J.Wong兄所言,维基以共识为基础,这项提议看的不是票数的数量,而是看论点的质量。--Gakmo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03:59 (UTC)[回复]

“维基以共识为基础,这项提议看的不是票数的数量,而是看论点的质量。”。说得好,如果维基用户对于人事任命有充足的了解,并能够发表自己独立的意见,其论点有一定质量的话,那么我认为不应该对所谓的“活跃度”的要求过度严苛。另一方面,一些“老维基人”在互助客栈所体现的逻辑混乱,偷换概念,双重标准,也是有目共睹。编辑次数与论点质量并没有必然关系,维基社群亦不等于维基重度使用者的社群,所以我认为6个月内曾经编辑条目页面1次是比较适合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适当对注册日期作出限制,例如注册日期须在9个月前。--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07:02 (UTC)[回复]

我个人同意 User:Zhxy 519 的观点, 6个月曾编辑1次的要求实在是太低了, 每年编辑两次, 对任何试图持有傀儡的用户都难以造成实质性的阻碍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19日 (二) 07:23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提议者/曾表示支持者 编辑次数最低要求* 首次编辑日期最低要求
J.Wong(仿效元维基监管员选举) 投票开始前3个月满25次编辑方可投票 投票前7天#
Zhxy 519(同日语维基) 投票期间在条目空间编辑数超过50次,而动议前一个月至少5次 投票前7天#
Flame 每年50次编辑,然后在一个月有5次编辑,同时事发前的一个月有五次编辑 投票前7天#
百楽兔、沙田友、人神之间

6个月内曾经编辑条目页面1次

投票前7天#
huangqinfeifei 投票前最少9个月(注册)
张子房 6个月内100次编辑 投票前7天#
Edouardlicn 维基执行编辑或以上,或建立类似的投票资格评价机制。 投票前90天#
HW 事发前一个月内有一次编辑 投票前7天#
Symplectopedia 500次编辑(不含沙盒及用户页) 投票前30天#
Zilong0419 条目空间编辑数超过50次 投票前7天#
UAL55 编辑数超过50次,不含已经删除及回退的 投票前7天#
Mike(非自动确认用户,无投票权) 编辑数超过50次(对用户页或用户对话页的编辑不计入在内) 投票前7天
Mike(非自动确认用户,无投票权) 以上任一方案
但为保持中立及公正和避嫌原则,禁止管理员投票
以上任一方案
苹果派

Mike(非自动确认用户,无投票权)

不可高于管理员活跃度,至多与之等同

管理员比一般用户重要多倍,一般用户活跃度要比管理员至少低几倍才合理

* 指在现行投票资格(自动确认用户)上。
# 没有明确指明,仅从现行规则和编辑资格推断。

再收窄一下,各维基人倾向于半年及一年之间需要有1-100次编辑,现时的条件是倾向有没有编辑条目次数,但是如果该维基人编辑Wikipedia相关页面,例如协助方针的成立,或参与讨论时有良好的纪录,能不能破例呢?--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9日 (二) 09:52 (UTC)[回复]
我认为不能破例,考虑到技术查票工作量以及避免社区就此项作出争议。我只能建议,将条件定为“在事件前的过往M个月内在任何名字空间进行了E次编辑(这样方便用脚本查票),并合乎Q,但如该票为“游戏维基系统”而做出的投票,[行政/管理](二选一)员有权在社区共识的要求下公示并列该票为无效票。”个人建议将M=1,E=1,Q=自动确认用户,(事发前一个月内有一次编辑,而总编辑达50次及注册满7天)尽量使更多活跃的维基人能够发表意见。
而无效票:“不合乎投票活跃度要求”(经脚本确定)、“未达自动确认用户”(经用户贡献确定)、“无理由”、“超时或提早投票”(经签名日期及编辑时间确定)、(解任)“第七名联署人之后的联署”(可在投票期间投票)、“傀儡”(经CU确定,如傀儡全投一意向,则计一票;否则所有票无效)。
另外,亦建议在任免投票中,增加明文要求,不得建立任何附加议案(无论任何目的),或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投票结果的事情,行政员在决定有效与否需得到共识。-HW - - DC9 2011年7月19日 (二) 10:28 (UTC)[回复]
发誓当食生菜的朋友你好。请你提议"不得建立任何附加议案"时考虑一下所谓的“附加议案”是否包括投票标的的任意一条?—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0:44 (UTC)[回复]
(警告) 请不用对用户人身攻击。--Mi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9:20 (UTC)[回复]
个人意见:“事发前”(联署|答辩|投票|...)一段时间(1月|3月|半年)在“条目空间”至少有若干次(50次|100次|200次)编辑。--Isnow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2:00 (UTC)[回复]
感慨一下,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虎儿、阿儒、Jamguo...--Isnow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7:56 (UTC)[回复]

设置投票前任何期限内的任何编辑要求,应已对减低人肉傀儡投票的影响有帮助。但可考虑为其首次编辑日设限,如投票开始之前最少3个月,作为他们应对维基百科有较多认识的假设基础。另外,编辑页面应限制为条目空间,以免这些投票者以其涉嫌傀儡票的编辑次数来满足下一次投票的要求。--Gakmo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2:02 (UTC)[回复]

具体数字可以暂且不谈,先表明大方向上的意愿也可——例如是否只有条目编辑才算、是否需要对注册时间设限等。--Ben.MQ 2011年7月19日 (二) 12:12 (UTC)[回复]
活跃度限制是个很好的想法。我认为管理员投票一方面参选的管理员需要对维基百科方针有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参与投票的用户也应该对方针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更有助于对管理员评选的判断。我的建议是事件发生前投票者应该至少有100次编辑,事发前1个月至少有10次编辑(或者事发前1个月至少有5次条目编辑)。(参考了一下统计数据)。另外,我还认为没有必要在页顶发通告,在最近更改有通知足矣(其他语言大多连最近更改通告都没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19日 (二) 12:43 (UTC)[回复]
支持对注册时间设置限制,但希望有更多针对维基百科编辑经验而非现实时间的限制。-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2:45 (UTC)[回复]

对所有投票者一视同仁的要求,引述Isnow,在事发前(联署|答办|投票...)一段时间(N日)在“条目空间”至少有若干次(M次)编辑。根据维基媒体的统计中有关“各名字空间的注册用户和机械人编辑活跃度”(Edit activity levels of registered users and bots per group of namespaces),只提供每月次数为5,10,25,100,250,1000和2500的数据。为何不是1,5,10,100,...等等,我想这应该有一些根据。按照之前曾提出的宜寛不宜紧的方向,我提议M。谢谢。--Gakmo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6:29 (UTC)[回复]

我支持张子房君的“6个月内100次编辑”。增加一定的编写要求,就会增加社会边际成本,相应减少这些拉票,无论是正反方都会减少拉票的影响。另外,Edouardlicn君的方案则已经把在下资格排除了,呵呵。--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19日 (二) 20:38 (UTC)[回复]

6个月100次编辑其实很容易做出来,尤其是联署开始前。我建议再加一道关口。-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0:21 (UTC)[回复]

  • (!)意见:我认为这个议题与“不活跃的管理员”的认定标准是连动的,必须保持平衡。建议一并讨论。--百楽兎 2011年7月20日 (三) 01:13 (UTC)[回复]
    • 认同百楽兔的意见。我之前提出的“6个月内曾经编辑条目页面1次”,正是参考“不活跃的管理员”的标准。如果最终投票活跃度限制比上者严谨,“不活跃的管理员”的标准应作同步修订,避免在“不活跃”的定义有著双重标准。另外,其他种类的投票(尤其是涉及方针与重大政策)也有机会面对人事任命投票所遇到的问题,若然落实设立投票活跃度限制,实在不应只限于人事任命投票。--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2:43 (UTC)[回复]
      • 我觉得两者不一定有连动。据这里,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有关百科条目的编辑(对用户页或用户对话页的编辑不计入在内)的管理员,被视为处于不活动状态;以此类推,符合此条件的用户,可被视为处于不活动状态。但是否六个月内做过一次有关百科条目的编辑就是处于活动状态?就适合投票?投票资格与解任不活跃资格不一定等同。管理员没有特权,如不符合日后订出的投票活跃度,他/她也不能投票。故似乎不存在双重标准。--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3:09 (UTC)[回复]
        • ( ✓ )同意Gakmo的观点。六个月没有编辑是管理员不活动的标准,说明管理员已经长时间不进行管理活动;六个月中有过活动,仅仅说明脱离了“不活动”的状态,但并不能说是“活跃”。就如同病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不能说明他已经恢复了健康。这中间尚有一个过程。因此恰恰说明“活跃”的标准应当高于管理员不活动的判定标准。—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3:18 (UTC)[回复]
        • (-)反对你的观点。“管理员没有特权”这句已经是有错谬,虽然理论上他们应该没有特权,可是这是现实世界,这个说话与“天下百姓都是朕的子民”一样这么虚伪。--Mi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8:52 (UTC)[回复]

不少维基人都似乎有一个思维上的误区,就是严格的类比以及简单的分类思维。“活跃度”是一个新的概念。这个概念下并不是只有“不活跃”和“活跃”两个状态,中间有着渐变的区域。“低活跃度”,“活跃度较高”都是可能的状态。近期活跃度越高,越适合参与重大的投票。因此,没有必要一定要将管理员离任判定中的“不活跃”与投票门槛中的“低活跃度”做完全的对比。—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3:03 (UTC)[回复]

同意Snorri兄。另外,我觉得“6个月内1次条目编辑”对于投票活跃度来说似乎太低。--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3:29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 (!)意见:在防止傀儡用户同时,也要防止人事任命过程中民意基础过窄,无法体现社群共识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权衡利弊,傀儡用户的问题是否严重到需要剥夺相当一部分维基用户的人事任命上的权利?如果我们能正确的运用傀儡方针,而不是把它用作排斥异己的手段,傀儡用户的问题并没有所声称的那样严重(我在另外一个话题谈论到人肉傀儡的判定问题,大家可以参与讨论。)事实上,从恶意推动的角度,门槛设置的有多高多会有人认为存在着傀儡用户,甚至有人认为某管理员是某管理员的人肉傀儡呢。总而言之,为了防范傀儡用户把活跃度门槛设置得过高,得不偿失。把编辑次数设得过高,或时限设得太短,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很有可能一些对维基很熟悉、非常有编辑经验的维基用户,仅仅因为放了两三个月维基假期,就失去了人事任命的权利。在人事任命上,投票者需要看候选人的长期表现,短期上的活跃度设置门槛过高,看不出有什么意义。举个例,一个维基用户注册了3年,编辑数10000,可是最近1个月放暑假,没编辑过,另外一个维基用户今年4月才注册,很快就在这3个月刷了500编辑数,哪个在人事任命上的意见更值得重视,一目了然。--121.33.190.167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3:42 (UTC)[回复]
    • 谢谢阁下的意见。投票门槛是双刃剑。或许我们可以订立较为弹性的要求,如以X次编辑数为界,达此之自动确认用户近6个月1次编辑可以投票,否则需要近1个月有1次编辑。--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4:15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先确定是否要加活跃度限制,然后再讨论如何限制。另外,“xx到xx期间编辑多少次”怎么确定?如果是被删除的编辑是否能看到?比如巡查挂快速删除模板之类的?--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20日 (三) 04:21 (UTC)[回复]
除了一刀切外,我觉得可以另外限制“活跃门槛以下”用户在投票(或意见调查)内的“最大比重”。举例,“甚不活跃票”如果超过该方总有效票的20%的话,多出之数就不计,这样就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容许该等用户参与投票(或意见调查)。--Mewaqua 2011年7月20日 (三) 04:34 (UTC)[回复]
@海牛:Toolserver的工具可以查到这个(被删除的编辑次数),找些技术人员如philip, liangent或jimmyxu去写个脚本吧。-HW - - DC9 2011年7月20日 (三) 04:42 (UTC)[回复]
  • (!)意见:管理员六个月不活动后只要活动一次就能继续担任管理员,社群继续相信他能掌握方针、处理维基事务、妥善使用管理权限。可是楼上诸位订出了比继续担任管理员还严格的标准来限制投票权,这是否意谓诸位认为“投票权的行使”比“掌握方针、处理维基事务、妥善使用管理权限”还要难?不活跃的管理员可以继续拥有管理权限,不活跃的一般用户却连投票的权力都要被剥夺?楼上认为没有连动关系的诸位请解释此逻辑。--百楽兎 2011年7月20日 (三) 05:53 (UTC)[回复]
    • 正常说来维基用户的权力只有“编辑条目”而没有“投票”这项。与其说投票权力被剥夺,应该说社群对于投票此一额外权力授与的范围在更动而已。事实上,一般用户正因为未经过被社群信赖的程序,所以其作为被施与较大的限制也是自然的,这样的逻辑一点都不奇怪。对于信赖者的限制比不被信赖者相同或更紧,反而难以体现这个“信赖”。--Reke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6:01 (UTC)[回复]
      • “掌握方针、处理维基事务、妥善使用管理权限”之前是经过与社群的深入互动、彼此了解的一大番动作。“投票权的行使”是否也需要经过一些东西?如果大家觉得需要,这些东西就体现在这里大家正在讨论的投票活跃度要求中。--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6:45 (UTC)[回复]
        • 我真觉得出现了诡辩。自动确认的用户就有投票的权力,怎么会不是权力?我当然知道这个资格限制是可以调整的、可以与活跃度挂勾的,我不是一直强调要和不活跃的管理员认定标准连动了吗?
          注册用户还有不登入而进行编辑的权利哩。大幅拉高投票权门槛也将间接收窄这种权利。--百楽兎 2011年7月20日 (三) 07:21 (UTC)[回复]
          • 这只是一种过往的“习惯”而不是来维基之后就“应该获得”的权利,维基百科乃至于任何计划都没有指称站务或社群的运作应该让所有自动确任用户都可以依投票来决定,甚至于,在方针里指出投票的效力是在讨论之下的。我并不是指投票非权力,而是这个权力应该是在社群共识下赋予的,如果社群对于应不应该给予投票决定某些事项达不成共识的话,这个权力就不是绝对应该存在的。所以,一般用户的投票权力没有被“剥夺”这样的问题。另外注册用户在拉高投票门槛后依然可以不登入进行编辑,这个权力并没有被收回。他的确不能投票,但是他可以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设性意见形成的共识权重明显是在投票之上的,有没有投票权根据维基的精神来说根本不影响社群参与才对。我也再次呼吁停止花太多精神讨论门槛的改动,应该尽快建立所有投票制度的替代方案。过往在客栈提出过的方案包括:管理员任命改由考试评分制、罢免改用仲裁制、优特条目评选改用审查制,请把心思花在完善这些方案,而不是为了方便而只收紧投票机制。只要投票还在,再紧的条件都可以让有心人洗出来。--Reke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8:33 (UTC)[回复]
            • (-)反对。管理员任期是永久都只是一种过往的“习惯”而不是来维基之后就“应该获得”的权利,所以按Reke的道理,管理员是时候实行任期制。--Mi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9:16 (UTC)[回复]
维基不是无政府状态,欢迎您到条目空间多做贡献。(User:Chehw)--Isnow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22 (UTC)[回复]
维基不是无政府状态,欢迎您到条目空间多做贡献。(User:ChehwUser:Mikepun)--Isnow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2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一般用户再编辑即自动取回投票权,管理员要再经历社群投票程序,不应类比。--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6:15 (UTC)[回复]
  • 有条件(-)反对,想想看,如果一位管理员都没有投票权的情形是多么诡异,就好像一位议员都没有投票权一样。这样的诡异局面不应该在维基百科中发生。另外管理员至少6月+1月没有编辑才会解任,另外还有通知。本人支持的底线就是管理员6月无编辑不必通知自动除权,同时上升投票资格与之等同。这样可以避免诡异的局面。其实管理员的活跃度和投票权等同依然不合理,但是勉强可以接受。管理员的活跃度要求低于投票权,无论如何不可接受。--苹果派.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5:20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分段一

我推断百楽兔兄是想将因不活跃而引致解权的资格等同,其前提是该位管理员/投票者的身份已获取,然后,两者因不活跃而丧失权力的情况应该相同;对于管理员,这就是6个月没有编辑,然后被通知后一个月没有编辑。所以,对于投票者,大约就相当于投票前6个月内没有编辑。这是从重新确认的角度讨论。若按此思路,讨论的重点是如何从没有投票权到获得投票权,现时的方法是成为自动确认用户。--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13:39 (UTC)[回复]

首先的是重新确认角度是很容易,假如是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编辑的话,我们只能说无奈。我想我们要让维基人充满了解事情,而不是被人投票,我相信百乐兔是刻意不理会危机。还有已经有部份半活跃的维基人属不符合资格。所以其实事发前有少编辑已经是很好。为何我的条件不是一次?因为要弄一次编辑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懂用电脑的小孩子也能做到。再严厉资格也可能出现,因为会有很多人利用灰色地带作漏洞,说不定将来某一天,我们也可能将条件宽松。--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1日 (四) 00:53 (UTC)[回复]

为方便讨论,现将讨论要点列表如下。我们要讨论的,应该是(一):蓝色的部分应否改变?如需要,如何?;(二):新增黄色的部分以减轻外部对投票的影响;(三)其他?--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4:51 (UTC)[回复]

人员 从无到有的资格 因不活跃而失去权力 非因不活跃而失去权力 是否自动失去权力 重取权力
投票人 自动确认用户 现时没有 现时没有 不适用 再编辑即自动重取
管理员(注) 根据“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 6个月没有编辑,然后等到有人发现并提交解任申请后
会发信通知,被通知后一个月没有编辑才失去权力
不是 须重新申请
我又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把(所有投票的)蓝色部分抬高,是否就可以把自动确认用户门槛调低了?--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1日 (四) 08: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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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可类比,因被解权的投票者再编辑即可自动取回权力,但管理员要再经授权程序。—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Gakmo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21日 (四) 16:09加入。
不认同,管理员并不是自动除权。如果一直没有人提出解任申请,管理即使永久不活跃,亦可以保留权力。—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ikepun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21日 (四) 16:49加入。

两者在除权、重取权力和社群认受性方面各有不同,不应类比。--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7:37 (UTC)[回复]

不恰当的比较

不活跃的管理员被取消权限后,不会因为恢复编辑而自动取回管理员权限。不活跃的用户只要再继续编辑,就可以在其后自动满足投票资格。试图把两者等同是不恰当的。--Mewaqua 2011年7月21日 (四) 11:10 (UTC)[回复]

搞笑了,本来应该是讨论投票用户的资格问题,最后却转移到管理员活跃度问题。建议两件事分开讨论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为何管理员就不用限制?管理员处事一定中立吗?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请就投票资格问题回到原本的讨论中,否则你可能会被其它维基人认为你在干扰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7:40 (UTC)[回复]
说实话,屡次干扰讨论的就是你。--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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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不是无政府状态,欢迎您到条目空间多做贡献。(User:ChehwUser:MikepunUser:Hello0827)--Isnow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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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活跃度的限制请另开段落讨论,管理员活跃度需要限制这点我是绝对支持的,但现在讨论的是针对全体维基人的投票资格问题。—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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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讨论管理员投票资格,是全体维基人的投票资格。管理员与任何维基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投票权利,并无任何特权和限制,唯需遵守一定程度的避嫌,比如说不参与选举或罢免自身的投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1:53 (UTC)[回复]

请各位回到投票资格认定讨论

前面已经有一定的共识,希望大家能总结一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7:40 (UTC)[回复]

为减低外部对中文维基人事任免的影响,我认为投票者首次编辑应出现于投票开始前最少三个月,累积编辑数可为100次(只计未被删除之条目空间编辑),以使投票可以反映那些对于维基社群的运作有一定了解的用户之意愿。对于活跃度限制,争议较大,但似乎较多人支持投票前6个月内起码一次编辑。--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7:5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我再次建议你回到投票人资格讨论中去,否则我会以扰乱讨论提请管理员关注。管理员活跃度请另开讨论执行—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37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确实不能只改一部分,所以请阁下在考虑清楚后与互助客栈相应版面提出相关建议,但这里是讨论投票资格认定的问题。也请大家忽略所有的无关话题,谢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21日 (四) 19:00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首先,不同意“管理员的职责比一般用户至少重要十倍以上”。另外,你说得很对,参与维基百科的编写超过3个月而编辑次数超过1000次是管理员的基本资格,见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管理员资格。--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1:34 (UTC)[回复]

社群参与

基于之前的讨论,维基人现在主要有两个倾向:保证高度活跃的维基人和条目编辑经验丰富的维基人的参与权利。所以我在这里提议门槛设置的大体方向如下:

在是次投票的联署提出之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0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条目空间编辑,不包括已被社群否决的无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重复操作如重复编辑/回退动作、针对类似标点符号的大量无意义操作、故意将完整内容恶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编辑数、利用小工具对无版权问题条目进行的大量侵权提删操作、编写侵权或广告内容等);
  2. 参与时间90天或以上,新增条目15条或以上,编辑次数1000次或以上,并主编三个已评为DYK标准的条目,或主编过中文维基社区1条以上的优良/特色条目(“主编”需参与编辑内容达2/3以上);
  3. 最低10000次中文维基社区总编辑数,或5000次中文维基社区条目空间编辑数;

有权参与管理员任免投票。

投票者投票时需注明符合何种条件以协助后续的验票工作。选举后每张选票需被查验是否符合条件。不合资格的投票将被当作废票处理,使用不恰当手段达到投票最低标准的,社群应讨论其是否有意实行破坏并处以适当处理。行政员在基于事实及社群反映的情况下,有权对每份投票的有效性作最终解释。

以上内容暂时仅为大方向,可以进一步讨论。希望大家能获得真正的共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37 (UTC)[回复]

我建议将“社群参与”纳入考量,细节可以再议。维基百科作为一个协作的 Web2.0 项目,维基社群内人与人的互动是整个项目运作的本质。投票决定社群事务,这样的资格,除了实际写作以外,也要基于过去曾经参与过社群、与人交流的基础上。--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47 (UTC)[回复]
社群参与度要纳入的话,必须限制在良性互动上面,但可能比较难有一个量化的标准。—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52 (UTC)[回复]
可以把编辑次数的限制改为编辑内容或质量的限制,比如说曾经主编过5条新荐条目或1条优良/特色条目。—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8:55 (UTC)[回复]
以加入此方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07 (UTC)[回复]
社群参与度可以包括:
  1. 至少曾就社群的重要讨论中发表过建设性意见;
  2. 曾经与别的维基人就条目内容进行过善意交流;
  3. 曾获得维基人赠与的星章;—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04 (UTC)[回复]
主观的判别很多,这样的条件订下之后难以删除不适当人选,因为指称他人发表的讨论无建设性、不善意之类,恐怕反而导致节外生枝。--Re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11 (UTC)[回复]
参与度的确是一个比较主观的指标,可能可以作为补充条件。—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13 (UTC)[回复]
或者可以具体叙述更替之。例如何为“发表过建设性意见”,可以以“曾率先提出方针修改建议且得到社群共识通过”替代。--Re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21 (UTC)[回复]
嘿,果然越来越像在下提出的“管理员认证好维基人”制度了。不如干脆学天主教,教皇选红衣主教、红衣主教选教皇,会更有安全感,好让中文维基永远让你们把持,一切“不合听”的声音都不用理。(然后又埋怨少人参与,完全无视那些人是被你们赶走/气走的)--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8:51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星章可以随便发.建设性意见无法确认.善意交流可以做出来,以上条件均不可靠。-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13 (UTC)[回复]

其实无此需要,如REKE的“曾率先提出方针修改建议且得到社群共识通过”,可认为是只有参与大量条目创作后对维基有深入了解方有可能提出获得通过的方针性建议。虽然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天才,不过我觉得这些天才最好还是回到条目编辑的经验积累中学习。—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28 (UTC)[回复]

未必要大量条目创作才能提出好的修改案吧。如果他是研究维基许久的学者,第一次参与就提出极中肯的发言,那就不是很需要他非得做基础功夫来证明他意见的知慧了。--Reke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9:38 (UTC)[回复]
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即使某人对维基百科已经“研究”很久了,他也需要通过编辑条目来体现他对维基百科Wikipedia:五大支柱的正确理解。若他只是想建立某种社区,无需拿维基社区做试验。--Isnow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20:08 (UTC)[回复]
我觉得这跟民主试验场根本无关。如果这个人对维基有更好的贡献方式,未必要透过条目的编辑来体现。而且,他提出的制度也是透过共识后才得以在社群中施行的,我不觉得这样的意见应该因为没有编辑条目而被忽略。我还是把“投票”的眼光拉远,不是现有这种无限制的、任谁都可以来做一个立场表态的投票,这才是真正所谓“民主试验场”的体现;如果投票只是一种意向的调查,供做后续讨论的基础或先前讨论的总结,那么无妨将值得信赖的意见者都纳入。甚至我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人每设计一个制度就能为维基百科带来1000个贡献者,那么我们应该容许,不,鼓励他把所有的精力花在设计制度上,而不是要求他做出一份贡献,反而损失了更多的贡献。(当然,这不意味著所有自称为了维基好,跑来乱入客栈讨论,一个条目都不编的人都应该被当成这样的人看待。)--Reke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1:48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22日 (五) 17:0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Mike不要将话题企图拉开。现时我们在讨论投票门槛,并非针对某些人讨论,如果真的要说某些维基人的话,请在适当页面另开新的话题,谢谢你的合作。--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2日 (五) 00:26 (UTC)[回复]

如无更多的意见加入,我建议将此结果作为讨论共识加入管理员任免投票指引。—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1:57 (UTC)[回复]

可也。或可讨论是否延伸这些到别的投票中。--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07 (UTC)[回复]
尽管我反对投票制定人事问题,但作为过渡性政策,我仍然希望大家对这个投票门槛的高度设置提出宝贵意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22 (UTC)[回复]
我要求共识保证此次方针修订只是短期过渡式的修订,在有可替代投票的方案取得共识时,不得因为距本次修订时间过短为由而拒绝。在这个前提下可以接受这样的资格限制。--Reke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32 (UTC)[回复]
共识随时可以重新制订,只有重新制订的内容是新的共识,所以上述内容是废话。-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43 (UTC)[回复]

注意,第一点改为联署开始前6个月内至7天前。方案本身无法也无意完全消灭傀儡,只希望消除投票开始后加入的傀儡及使傀儡们至少为维基百科服务一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6:10 (UTC)[回复]

百无一用是书生第七次解任案分析
  • 2名投反对票的管理员,分别是Vincivinci及Htchien,其总编辑数分别为2743及2080,未能合乎第三条的要求
    • Vincivinci未能满足第1条的要求,他只在投票前进行了约70次编辑;但他满足第2条的要求
    • Htchien亦未能满足第1条的要求,他只在投票前进行了约30次编辑;同时,他未能满足第2条的要求,其投票资格会被取消
  • 11名支持者总编辑数达10000次以上,56名反对者总编辑数达10000次以上,6名中立者总编辑数达10000以上。
个人意见

在此标准下,将会未能照顾大量支持书生解任的人士的意见,反对者的意见则被高度重视(当然在此要求下,一名管理员会被取消投票资格)。而且,个人认为,某些人可能会随时先完成3条DYK条目,之后离开维基,并且于投票时回来,这些人士合乎第2条的要求,而要求注明的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并无要求合乎全部条件,因此无法限制“投票快闪党”出现。另外,10000次编辑实在太高,一般人要花上整年才能达到。值得注意的是,投票资格向上提升了,有效票自然下降,会变成导致更多投票因未能合乎25票的最低要求以视为无效。

当然,更重要的是,未来的方式,不应该是提高投票要求,而是废除投票制,你可以投票,但行政员决定时不应参考投票意向,而是参考其论点。更甚,亦应使用管理员任期制,定期审视管理员的优功过失,以免突然有用户提出无效的解任议案。此次动议修改投票资格取消了很多维基人的投票资格,因此未能尊重太多维基人的意见。更值得探讨的是,维基百科的老手总会在某一天离开维基百科,而新手才是维基百科的接班人士,所以新手的意见有时比老手更值得重视,我们要创造的是一个合适大家写作的维基百科,而不是一个社群争议的维基百科。新手与老手争议时有所闻,而多数引起的原因是新手不满意部份维基方针,因而才会动议修订方针。我觉得,新手对于维基百科的重要性比老手为高,因此新手的意见更值得比尊重,老手的功用是教导一些新手。当然,很多老手时至今日仍然在维基百科上活动,包括User:MountainUser:Shizhao等(排名不分先后,未列阁下之名则抱歉),我都要感谢对维基百科的贡献。

经过多次考虑,我决定反对本议案。而个人则继续提出以下的议案,供社群讨论:

  • 管理员任期制:所有管理员需定期接受审核,如过多过失而又被用户要求离任者,自当进入解任程序;另外,亦同时适度引入新的管理员,接班旧的管理者,并使维基能够继续发展。
  • 投票重要性:比如将老手的一票计为2票,新手的一票计为1票,在尊重新手的同时也同时为感谢老手的贡献,给予更多的参与权利。

以上乃属个人意见,而书生解任案之统计详细数据乃取自User:Waihorace/Shizhao 7/detail,欢迎各位维基人对这些数字作出更多的统计。如有错误之处,欢迎指出,亦欢迎各位的意见。此文稍长,感谢您花时间与精力去阅读,为免占用过多版面,在此收笔。-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07:36 (UTC)[回复]

回应Waihorace:支持管理员任期制,可以有效监督管理员行使权力;维基百科必须保持开放,适度的门槛是需要的,但是不能人为设置过高的门槛将大多数用户排除在外,小圈子维基是错误的。--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7:49 (UTC)[回复]
请问何为“不是人为设置的门槛”呢?--Antigolden1203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9:22 (UTC)[回复]
Talktalk你是否满18岁?是否有投票权?是否有向维基纳税?维基新移民少投一次票有何所谓?—高登之星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9:45 (UTC)[回复]
(-)反对HW的两个提案。 --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2日 (五) 11:50 (UTC)[回复]
很多人提及“任期制”都是很奇怪,因为你们的想法其实是“定期评核”或“定期复核”管理员资格而已。如果管理员真的有“任期”的话,到期就要重选,还搞甚么“要求解任则进入解任程序”﹖虽然我赞成“定期重选”而非“定期复核”,但你赞成“定期复核”也无妨,只是不要说成“任期制”这样用词有误导性。--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8:39 (UTC)[回复]

回应HW

@HW,两名管理员倘若未能达到三点之一,即基本上可判断为维基百科社区参与度不足或近期关注度不足,不适宜参与任何任免投票。这句话也适用于未能达到三点之一的任一维基用户。所谓投票快闪党,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对事情的理解度不足或对社群尤其是维基百科的运作的不理解,如管理员很多快闪党就认为是“公务员”,这是一种完全的误解。管理员仅为执行方针及社群共识的可信赖用户,实际上除了可以执行操作外并无任何特权。这和高登等的“九龙城寨”具有巨大差异。

至于你说新手老手的重要性。我可以跟你强调的是,重要性,尤其是可信赖度,并非由新手老手界定。事实上,就你所说的新手老手,本身也是模糊不清。维基百科最重要的其实不是任何一位用户,而是方针和内容。在这两点以外,我认为任何人都是不重要的,也都是重要的。事实上你提到重要性,我觉得这是你对这个网站的一种误解。维基百科事实上只是一个网络百科网站,不是什么FACEBOOK,不是什么高登。中立及可查证的内容及维护这些内容的方针,才是最重要。

在前面的重点之上,我回到刚才你的疑问。我为何制定上面的这个方案?当然不能否认,这是多位维基人的心血,而我只不过是在这里做个平衡。尤其值得称颂的是,提出这些投票者要求的维基人,都是曾大量参与维基百科条目编辑工作的作者。我相信他们对维基百科的了解程度,远比MIKE\苹果派要深得多。我不是说一个人,我是说“他们”。在这个非常时刻,我非常感激他们能够站出来,与我们一起并肩作战。我相信各位也会同意,一个使用单一账户多年,编辑条目曾被大量读者认可的编辑者,其意见远比那些开着傀儡的不确定编辑者,甚至是加入维基百科时间不长的编辑者要可信的多。起码我相信,他们的意见一定可以协助维护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中立可查证的维基百科。

  • 10000编辑很难吗?的确很难,那是对维基百科多大的贡献啊,但是对于有些维基人来说一点都不难。一年很长吗?可长可不长,看你自己怎样看。花上一年时间的历练,去认识维基百科,去为维基百科贡献10000次编辑,或者5000条目空间编辑,其实真是不难。真的。为什么你们愿意将制定管理者的工作交给那些不愿意付出的维基人,而摒弃那些愿意付出的维基人?为什么你们愿意将时间大量花费在争权夺利,而不是条目编辑?我再次强调,WEB2.0有很多种,起码维基百科不是高登和FB。
  • 换句话来说,维基执行编辑也不是很难,AKB48有48个人,一个做一个DYK,就有48条了。如果一天做一条,很难吗?算你2天做一条,很难吗?半年就可以符合资格了,很难吗?对于一个真正的AKB48的粉丝来说,建立一个网站都不算难,更何况编辑48个条目?只要有和执行编制等效数字的DYK条目数量,即可获得投票资格,很难吗?
  • 好,你说你真的达不到以上要求,那不要紧,还有6个月的时间让你做100次条目编辑。你总不可能说,100次条目编辑很难吧。

而获得投票权,仅需要以上三者之一

我不想再严厉批评你的幼稚思维,不过既然你问到“老手的一票计为2票,新手的一票计为1票”。我也想告诉你一句,老手并非很可靠。以曾为管理员的用户唐戈为例,他编辑的条目数够多了吧,他当过管理员,后来只是自行辞职,那看上去够可信了吧。至今我仍未找到足够观点说明他的某个条目中“中国人发现A大陆”的足够支持证据,更不要说那一大堆中立性存疑的内容了。事实上,任何一种门槛都无法过滤“谁更可靠”这个问题。我们要过滤的不是资格,不是可靠度,是谁能维护方针及中立可靠内容。

HW,你好好再想想吧。什么样的投票才是最适合以内容为中心而不是以人为中心的维基百科。事实上,谁更能代表社群共识,我相信你读完上面这段话,早已一清二楚。—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2:17 (UTC) :既然有人觉得DYK数太多,我干脆去掉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2:33 (UTC)[回复]

有人认为没有DYK等于一堆wikify,我又改回来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3:04 (UTC)[回复]
回应E君

先,“长篇讨论”分段乃本人所加用于方便编辑,如有不便仅此致歉。另,亦感谢阁下花时间长篇幅回应,并感谢你过往的贡献。

以下给我时间,详细回应及继续发表个人意见。

  1. 管理员的确没有甚么大不了,行政员也是,因为行政员决定投票临界结果时(尤其是那些49.5%/79.5%)不能只用个人观点去看,而应该看的是社群共识。他们没有甚么大不了,能做的事也是依照社群的要求来做,他们的决定是对社群讨论结果的总结。这点不是重点,就此完结。
  2. 很对。维基百科最重要的方针、指引、格式手册。不知你欣赏过短片“维基百科的现况”没有,维基百科有200多条方针、指引,再加上无数的论文、维基专题去管制维基百科上的内容,目的是使维基百科走向百科全书,而不是争议。维基百科的方针是教你解决争议,而“伪”维基百科方针则叫你从争议中取胜。当然,一个事实是,方针正不断增加,降低新手的明白程度,而是次修订资格,亦就是新开一条方针。
  3. 维基的确不是社交网站,他的目标是百科全书,为全球人类服务。我真的不知道,为何人们要视维基百科成民主试验场,搞些甚么解任,人事任命的内容,引起争议。收紧投票资格,的确是争议;我们需要的,是努力去写百科,不是长期留守在客栈。
  4. 的确长期贡献者更值得尊重,但我认为有上万次编辑的苹果派的意见不得不作为一个参考,目前这个讨论充满著在RFDAS/7投反对票的维基人-为何?因为他们对社区的长期贡献。不过,任何一名维基百科贡献者也值得尊重,维基百科他们也有份参与,有份参与的维基人,就应该有份在社区中发言。试想想下面一个情况:某次解任X的议案中,有大量老手投反对票,有大量新手投支持票,并且有不合资格要求的人在意见区中发表建设性意见,但老手在投反对票中只写了数字(“意见同上方各位”,“同#1”,“贡献良多,不值得解任”),这些时候,行政员们又是投反对,支持49%,反对51%,议案应该通过吗?如果X=一名在维基百科上有7年经验的管理员。答案请自行意考。
  5. 10000次总贡献,你的意思是要限制投票权给117名尊贵的维基人?(资料取自中文维基百科统计,2011年6月)50次总编辑,有七八千人左右达到,维基百科的社群真的是要留给117名维基人去决定???当然,留给老手的确是重要的,但真的要设在10000次编辑?(其他数据:3162次编辑有439人,1000次编辑有1093人,316次编辑有2410人)根据数据,建议下调。
  6. 现时修订后的资格有冲突,第3条要求一万次编辑,第2条要求1000次编辑(再加15条新条目),这样的确很多人会用第二条通过要求。据执行编辑之分类,有280人达到此要求。
  7. 当然,要说的是,我的编辑数已达三万多次,肯定合乎要求。
  8. 有一个你未直接回应的问题是,我有1000次编辑,注册了90天,再创建了15条新条目,并有3条DYK,那么我不活跃三年,我还可以回来投票吗?我对事件不清楚呢。我合乎了第二条,不合乎第一条,仍然无法过滤那些投票快闪党。
  9. 投票资格合乎者初步统计:
    1. 无法统计
    2. 略多于280人
    3. 117人(至2011年6月)

意见稍多,敬希细阅,亦祝编安,在此收笔。-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13:20 (UTC)[回复]

其实我认为曾有过重大贡献,表示他对维基的五大支持了解很深,就算长期不在,再回来也是会根据讨论过程在好好下判断,不会是要防范的那种快闪党;就算就算,他真的是快闪党,为了扳倒一个人而对维基贡献了GA/FA或15条新条目其中包含3条DYK,那对百科本身也是好的。--Reke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3:29 (UTC)[回复]

对HW多次质询,达到A点但达不到B点是否符合,我严重怀疑HW本人的中文理解能力。另对HW依然坚持讨论“谁有权发言”表示失望。现在讨论的不是发言权,而是投票权。—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4:09 (UTC)[回复]


我发现我和现时参与此讨论的部分维基人根本不是在谈同一个话题,我已经在下面另开讨论。请有意者前往跟进。—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6:19 (UTC)[回复]

我觉得把“DYK”改成“DYK或单一条目扩充不少于2000位元组”、“优良/特色条目”改成“优良/特色条目或单一条目扩充不少于4,000位元组”会比较好,避免维基政客把条目评选变成“种票前哨战”。--Mewaqua 2011年7月22日 (五) 16:31 (UTC)[回复]

以上规则似乎有点复杂,不是要检查条目空间编辑,便要检查投票者是否曾主编推荐新条目或优特条目。本人认为只需加入简单而直接的活跃度门槛,已经足以减少大多数所谓的“人肉傀儡”。看看维基媒体基金会上一次理事选举,投票者的主要要求有两点:选举前约一个月前已累积300次编辑或以上(资历上的门槛),以及选举前的半年内作出20次编辑或以上(活跃度上的门槛)。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的角色举足轻重,投票资格却称不上特别苛刻,故此中文维基百科的人事任命投票(以至其他站务上的投票)没有必要比前者严厉和复杂。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2日 (五) 17:18 (UTC)[回复]

把这版两个相同的讨论结合一起,方便讨论。Dartz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14 (UTC)[回复]

适用范围讨论

  • 建议仅设置管理员、行政员的任命和罢免投票。因为这是中文维基这几年来社群最大矛盾集中点,本质上能够缓解持续在维基中的拉票情况。而限制应有针对性,矫枉过正、扩大适用范围,往往会造成新的问题。以过去的经验,对于一些条目的存废投票、命名、模板选用等,很多新用户甚至IP用户都有非常专业和恰当的提议,这可以弥补管理员及其他资深编辑在专业性的不足。不必扩大投票适用范围,一方面减少管理、决策上的错误几率,一方面也可使得新手融入到编辑社群中。—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28日 (四) 16:25 (UTC)[回复]
  • 目前争议的是管理人员任免的投票资格,宜先集中精力处理这一方面。虽然我原则上不反对将相同标准套用到方针的决策,但这点并非需要逼切解决的问题,有大量时间从长计议。--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1:38 (UTC)[回复]

共识讨论:提高管理员任免选举投票者活跃度门槛

议题

基于之前的讨论,我在这里提议门槛设置的大体方向如下:

在是次投票的联署提出之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5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数;
  2. 从初次编辑算起,参与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时间90天或以上,新增条目15条或以上,编辑次数1000次或以上,主编三个以上条目并获DYK评选当选(“主编”需参与编辑内容达2/3以上);
  3. 从初次编辑算起,参与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时间90天或以上,主编一个以上条目以获得优良/特色条目评选当选(“主编”需参与编辑内容达2/3以上);
  4. 最低5000次中文维基社区总编辑数,或3000次中文维基社区条目空间编辑数;

有权参与管理员任免投票。

投票者投票时需注明符合何种条件以协助后续的验票工作。选举后每张选票需被查验是否符合条件。不合资格的投票将被当作废票处理,使用不恰当手段达到投票最低标准的(如自行重复操作如重复编辑/回退动作、针对类似标点符号的大量无意义操作、故意将完整内容恶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编辑数、利用小工具对无版权问题条目进行的大量侵权提删操作、编写侵权或广告内容等),社群应讨论其是否有意实行破坏并处以适当处理。行政员在基于事实及社群反映的情况下,有权对每份投票的有效性作最终解释。

滥用傀儡无论是主账户还是傀儡的投票都应该视为无效。

原则:

  • 保证高度活跃的维基人和条目编辑经验丰富的维基人的参与权利。
  • 保证维护以维基百科方针及内容的中立性及有可靠来源
  • 对姐妹提案及后续计划不影响(比如提高管理员投票资格,禁止管理员投票,废除投票等等等等)。

由于J.wong发起的讨论已偏离元讨论方向,我在这里重开段落。如有希望继续参与提高管理员投票资格、禁止管理员投票等等的讨论,请回到J.wong段讨论或另开段落,否则作为项目发起人我会向管理员投诉。如社群未有出现大规模反弹,此内容将会被认定为社群共识,请各位尽速前往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6:12 (UTC)[回复]

发起人

本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5:04 (UTC)[回复]

共识合并记录

提示:本段内容由主持人负责,请其他维基人尊重礼仪,不要随意编辑。

  • (!)意见J.Wong(仿效元维基监管员选举) 投票开始前3个月满25次编辑方可投票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Zhxy 519(同日语维基) 投票期间在条目空间编辑数超过50次,而动议前一个月至少5次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Flame 每年50次编辑,然后在一个月有5次编辑,同时事发前的一个月有五次编辑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百楽兔、沙田友、人神之间 6个月内曾经编辑条目页面1次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张子房 6个月内100次编辑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Edouardlicn 维基执行编辑或以上,或建立类似的投票资格评价机制。 投票前90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二点
  • (!)意见Symplectopedia 500次编辑(不含沙盒及用户页) 投票前30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二点
  • (!)意见Zilong0419 条目空间编辑数超过50次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二点
  • (!)意见UAL55 编辑数超过50次,不含已经删除及回退的 投票前7天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达师 第一点改成6个月至1周前200次或100次条目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
  • (!)意见Gakmo 第二、三点的“参与中文维基社区时间90天或以上”是由注册日起计抑或首次编辑日起计?
完成综合其余意见后归纳至第二、三点

*(!)意见HW 事发前一个月内有一次编辑 投票前7天

完成原提出者退出此讨论
  • (!)意见huangqinfeifei 投票前最少9个月(注册)
与其余意见存在冲突
  • (!)意见Isnow另建议去除“有20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数...”(只鼓励对条目空间做贡献的人)
与其余意见存在冲突(排除讨论贡献)
  • (!)意见Flame 不如打个折吧,例如所有权限都降至一半(除了10000次编辑那个例外)
完成合并至各点
  • (!)意见HW 数字必须要降低
完成合并至各点
  • (!)意见Edouardlicn 第一点放宽至只做100次150次编辑,第4点放宽至5000次编辑或3000次条目编辑。
完成合并至各点
  • (!)意见 UAL 以下条件者剥夺投票权:
  1. 一年内有拉票记录;
  2. 封禁结束后(或被解封),原封禁期内(最多2年,如被封禁1个月则封禁结束后1月内剥夺投票权,不合理封禁除外);
  3. 滥用傀儡者,每滥用一个傀儡剥夺一月;
  4. 因移除他人投票等违反投票规则,则按警告等级剥夺投票权。
部分完成,在方案中放入对滥用傀儡票的解释,但滥用傀儡的封禁及拉票应另开讨论处理。
  • (!)意见 Gakmo 将第一点的无理操作限制扩展至全部4点。
完成移动该内容。

讨论

提示:请在每个提议内容段前使用“*”号,跟进意见使用“:”号。注意,使用(!)意见模板将有可能成为共识合并的一部分,与他人意见冲突的意见将不能并入共识。

酌情考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7:44 (UTC)[回复]
  • 颇为同意Kevinhksouth兄的意见,引录如下:
以上规则似乎有点复杂,不是要检查条目空间编辑,便要检查投票者是否曾主编推荐新条目或优特条目。本人认为只需加入简单而直接的活跃度门槛,已经足以减少大多数所谓的“人肉傀儡”。看看维基媒体基金会上一次理事选举,投票者的主要要求有两点:选举前约一个月前已累积300次编辑或以上(资历上的门槛),以及选举前的半年内作出20次编辑或以上(活跃度上的门槛)。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的角色举足轻重,投票资格却称不上特别苛刻,故此中文维基百科的人事任命投票(以至其他站务上的投票)没有必要比前者严厉和复杂。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2日 (五) 17:18 (UTC)

--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8:10 (UTC)[回复]

认真看过这段话之后我想说几句。首先基金会的投票一方面是基于英文版本,另一方面是面对全球。参与人数理论上远比中文维基要多,而且暂时还没有受到“高登水军”的影响。两者没有可比性。就目前的方案而言,高于这个要求。从某一方面说是体现了共识。因此还请Kevinhksouth君原谅。—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1:05 (UTC)[回复]
  • (+)同意Edouardlicn的方案,具体数字上的细节没有特别意见。另@Gakmo与Kevinhksouth:此方案看似稍微复杂,但就门槛难度上看与基金会选举的门槛差不多,因为近期编辑数虽然提高了,但提供了其他门路,拓宽了投票范围,有利于曾经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的维基人投票。—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8:37 (UTC)[回复]
  • (!)意见但是理事会选举的投票方式、计票方式和我们所用的不一样吧?
据我所知
理事会选举在独立的服务器上进行,且投票后会得到一份PGP Message以证明投票者身份。
理事会选举采用计票采用en:Schulze method,而据我对Schulze method的了解,这和中文维基百科目前所使用的类似en:First-past-the-post voting计票方式有很大区别。
基于以上两点,除非改革中文维基百科的计票方式,我认为理事会选举投票人资格仅具有参考价值而不是一个不能超过的标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7月23日 (六) 03:37 (UTC)[回复]
两者根本是两件事,不可比。理事会选举有这么多高登党在搞破坏吗(起码暂时没有,不过某人博客上据说要组织)?另外我再次在这里强调,这不是我自己的方案,而是前期讨论的共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3:48 (UTC)[回复]
我再补充一下,这个方案其实还是不能防快闪党。不过正如我所说,起码需要快闪党为维基百科做点贡献。我很不满的是某些人,表面上口口声声说中立,说要以写条目为主,事实上天天学红卫兵在那里搞夺权。权不是你所说的“新人”夺回来的,是靠你的做事方式和品德争取回来的。与其学你的乡里天天跑去衙门门口示威,不如学习一下如何在维基百科争取共识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4:02 (UTC)[回复]
和管理员的活跃度认定标准是否连动?如无连动,我坚决(-)反对。--百楽兎 2011年7月23日 (六) 05:11 (UTC)[回复]
已强调,没有,不过你可以再开段落讨论管理员活跃度。—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0:24 (UTC)[回复]
记下了。没有其他理由的话不要再说反对了。--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3日 (六) 05:22 (UTC)[回复]
够了。如果要提高,改成6个月至1周前200次或100次条目。--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3日 (六) 05:22 (UTC)[回复]
已补充—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0:24 (UTC)[回复]
  • (-)反对,上面的“提议在管理员投票内添加对投票者近期活跃程度的限制”讨论已有明确的共识,有人不顾共识另起炉灶,企图强行通过,算不算是扰乱?Dartz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35 (UTC)[回复]
(:)回应:麻烦请你看清楚再发言,这里是从囧王的讨论(即“人事任命投票活跃度限制”那一段)拆分出来的,不是你说那一段。--CHEM.is.TRY 2011年7月23日 (六) 13:11 (UTC)[回复]
作为讨论的发起者,囧王已经失踪几天了。反观讨论本身,从投票者资格慢慢蔓延到管理员任期,管理员投票资格等等的奇怪方向。我不反对讨论关于管理员的任何问题。但我再次强调囧王开始的时候只是打算开一个针对全体维基人而非管理员投票资格的讨论。请诸君自行到适当的讨论段落或另开段落讨论最后警告,若继续试图在此段讨论插入远大于此讨论的话题,我将建议管理员针对此行为作出处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3:18 (UTC)[回复]
已为你加入意见模板,总体方向上仍有人认为,在互助客栈或其它版面的内容仍为贡献。如果作为意见提交,将会因冲突而视为无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6:32 (UTC)[回复]
其实要求真的不高,详细你可以看我对HW的回应。简单一点说,这事情不过是三选一,要达到上面的要求,尤其是第一点,是非常容易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0:38 (UTC)[回复]
我觉得不应将维基百科的投票与现实生活中的政治投票类比,如Reke兄之前所言,维基百科的投票应更像公司股东投票。政治选举中,选民一人一票是普世原则,而在公司中,股东则是按所持股份多寡拥有投票权。--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1:41 (UTC)[回复]
  • (!)意见不如打个折吧,例如所有权限都降至一半(除了10000次编辑那个例外),否则这个门槛交到社群投票时无法通过,因为到那个时候,投票的将会是所有自动通过用户。否则的话将会出现最坏的情况--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4日 (日) 00:32 (UTC)[回复]
打折将与其它意见严重冲突,请问你有更精确的意见吗?-113.71.119.236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3:58 (UTC)[回复]
时限可以维持不变,不过以六个月100次编辑而言,约一两成的半活跃维基人将不会参与投票。至于3条DYK以及1特FA/GA我没异议。只要15条新条目我觉得太多。不过我先注明如果以由头开始计总算不多。但对于新用户而言是一件颇吃力的事。--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4日 (日) 05:48 (UTC)[回复]
我再次在这里重申我很强调的意见,活跃度不足而且经验不够的维基用户不适宜参与人士任免投票。一则他们对维基百科的了解度不够深入,二则他们对人事问题尤其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并不了解。同样的意见也适合于部分新用户。—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2 (UTC)[回复]
本人纯粹对于部份门槛过高感到质疑。的确他们不宜参与投票,我想这个门槛应该向所有投票适用,包括管理员选择,以及其他方针的选举。--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4日 (日) 07:20 (UTC)[回复]
此标准暂时只讨论人事任免。请于此标准确立后再讨论是否扩大到其余投票中。—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27 (UTC)[回复]
  • (+)支持。松紧有的时候字面上看不出来。--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4日 (日) 09:38 (UTC)[回复]
  • (!)意见(=)中立。数字必须要降低,维基百科不是117人(2011年6月总编辑数10000以上)+280人(维基执行编辑)+231人(2011年5月在0名字空间编辑满100次的人)即等于500馀人(未计重复)的小圈子投票游戏。另外我并无退出本讨论。我的提议(修订):在“事件”发生前(事件在解任指第一个证据发生之日)或投票开始第一阶段的三个月前(以较早者为准)注册,并于投票前总编辑次数满500次,及在投票开始投票(或联署,较早者为准)的三个月前至投票(或联署,较早者为准)开始的这段期间内有30次编辑;曾主编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者例外;获维基1级创作奖者例外;获维基资深主编者例外。另外,(+)支持引入至各大投票,但(-)反对套用至本方针通过与否之投票。-HW - - DC9 2011年7月24日 (日) 10:13 (UTC)[回复]
为何HW多次误读我的内容?之前我已经多次强调为三选一,HW却紧咬“三者共有的用户很少”。现在HW又来个小圈子,我不明白你为何如此喜欢曲解我的内容。若是计算符合以上条件的用户,其数量远比你列出的数百人要多出几十倍以上。不过这些人实在是不屑于与“新人”争权夺利。另外我又不明白,我从来没有说过甚至反对使用投票支持此方针,何来“套用至本方针通过与否之投票”?由此可见,HW除了对维基百科的“共识”方针存在极大误解外,还可能对中文的理解能力极度欠缺。我十分怀疑你的意见能为社区带来美好的明天。—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0:53 (UTC)[回复]
此外,HW的内容晦涩难懂且没有充分的排版,我觉得很难理解,希望管理员能协助我将HW的意见放在上面,谢谢。—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0:56 (UTC)[回复]
纠正一下,117+280+231=628人,超过了(中文?)维基建站以来任何一次投票的人数。如果这样还是小圈子,那么维基的每个方针都只是小小圈子的共识了。—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1:03 (UTC)[回复]
再补充一句,HW是否有认真看我写的内容?维基执行编辑的要求早已取消。转化为类似执行编辑的要求。“2011年5月在0名字空间编辑满100次的人”又是一次误读,不是从0开始计算,是这段时间编辑数足够。—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1:13 (UTC)[回复]
@Edouardlicn: 未计重复不是共有用户很少,我指的是三者的数据有些用户可能同时包含在多于一组数据中,因此估计合资格人数应该是500馀人。(未计算活跃度统计)。请将我对“套用至本方针通过与否之投票”的意思理解为这是(&)建议而不是(-)反对。另外,0名字空间指的是{{ns:0}}(条目空间)。为何我会使用执行编辑?因为数据应该会类近。@Snorri: 有些人是同时合乎多于一个要求的,因此我由此至终都没有写出真实的总计。-HW - - DC9 2011年7月24日 (日) 13:24 (UTC)[回复]
本人曾经多次提出设置“资深用户”,见User:Wong128hk/策发及该页存档--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34 (UTC)[回复]
@Waihorace:500余人也超过了维基百科历来任何一次的投票的总人数了。—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39 (UTC)[回复]

(!)意见:自从我新开了这个讨论以来,我的电子邮箱收到了雪花般的信件。有很多维基人认为门槛过高。在这里我考虑一下两位维基人提出的意见,综合过后觉得可以作出这样的修改:第一点放宽至只做100次150次编辑,第4点放宽至5000次编辑或3000次条目编辑。请各位继续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40 (UTC)[回复]

降低条件是件好事,总算是一个顾全大局的维基人。--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5日 (一) 08:45 (UTC)[回复]
  1. 一年内有拉票记录;
  2. 封禁结束后(或被解封),原封禁期内(最多2年,如被封禁1个月则封禁结束后1月内剥夺投票权,不合理封禁除外);
  3. 滥用傀儡者,每滥用一个傀儡剥夺一月;
  4. 因移除他人投票等违反投票规则,则按警告等级剥夺投票权。
  1. (+)支持。理由:退一步,海阔天空。感谢E君修订要求,及对本讨论的付出。撤销之前的中立。-HW - - DC9 2011年7月25日 (一) 10:32 (UTC)[回复]
  • 正如Gakmo引用了本人的发言,本人重申Edouardlicn现时的方案实在不必要地复杂,如果真的实行,恐怕使人事任命投票沦为小圈子的玩意,从而加深外界不少人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负面印象。还有要提醒一点的是,虽然欢迎Edouardlicn就自己的方案向社群收集意见加以改进,但Edouardlicn切记不应将自己的方案视为唯一的改革方案,亦即是当投票资格改革进行正式表决之时,不应只有“Edouardlicn方案”及“维持不变”两项选择。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5日 (一) 13:39 (UTC)[回复]
    你的意见中模糊的词语太多,“恐怕”、“不必要”、“小圈子”等都是没有事实为根据的推断之辞。不知最近的一次管理员罢免投票中显示的票数算不算是“小圈子投票”呢?要有多少人投票才不是“小圈子”呢?—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3:48 (UTC)[回复]
    另:有关门槛复杂度和“小圈子”的忧虑在前面已有讨论,请仔细参看。—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3:50 (UTC)[回复]
  • 支持Edo改进提案,另认为HW提议的滥用傀儡扣除计算活跃度数量一项应展开讨论。
另外近期编辑数量、总编辑数量两项完全可以通过脚本来自动检查。可参照LGT为检查WP:权限申请中所编写的检验脚本改写。-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7月25日 (一) 14:00 (UTC)[回复]
@Mys_721tx: 非本人所加。投票时,建议有多于一个方案供选择,当然亦包括保持不变-HW - - DC9 2011年7月25日 (一) 14:59 (UTC)[回复]
  • 重看UAL的意见后,我认为目前对滥用傀儡的限制已经足够,滥用傀儡无论是主账户还是傀儡的投票都应该视为无效,不过我还是打算将此内容加入强调一下。至于拉票,应该另外组织讨论。我希望大家能争取共识,而不要为一些细节问题再将共识决议拖下去。此外,我希望此次讨论将成为日后共识形成的一个模式,所以我希望讨论结束后,在共识形成的基础上加入方针,而无需再组织一次投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5:10 (UTC)[回复]
  • 我的建议是现在的要求似乎太高了一点。我建议事件前有至少100次编辑,事件前1个月至少有10次编辑(或者至少5次条目编辑)这样就足够保证绝大部分活跃维基人都可以投票了。另外(+)支持傀儡用户无论是主账户还是傀儡投票无效。另外,关于投票活跃度的限制问题,最好是根据每个投票单独设立活跃度限制。还有,尽量不要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26日 (二) 02:13 (UTC)[回复]
“事件前1个月至少有10次编辑”等于没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2:26 (UTC)[回复]
尽量这种语词在现在的社群越来越不靠谱,这种只能律己的句子恐怕难以真正执行,还是需要一些要求来紧缩甚至改变投票发起的难易度。--Reke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3:41 (UTC)[回复]
  • 上面第一点是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5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数,不包括已被社群否决的无理操作”,与百楽兔、人神之间和我所提出的“有1次或以上中文维基条目编辑数”相距甚远,却竟被视为已融入以上的所谓共识,我觉得实在难以接受。明明各人的意见均有不同,大部份更有矛盾之处,偏偏有人却声称已将各人的意见融合成所谓的社群共识,似乎是在误导整个社群。虽然这里不少人不喜欢以投票来寻找共识,但像这种意见分歧的议题,投票表决始终是最公道和服众的做法。--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7:17 (UTC)[回复]
    • 此提案与其他提案相去甚远,且仅有三人支持,也未有人解释与管理员活跃度挂钩的必要性,没有体现是很正常的。融合共识就是寻求平衡的过程,极端的提案自然和平衡的结果相差较远。--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6日 (二) 08:06 (UTC)[回复]
      • 根据上方的#共识合并记录,“有1次或以上中文维基条目编辑数”有3人支持,其他提议反而只有1人支持。你也承认这个提议“没有体现”,但上方却声称“综合其馀意见后归纳至第一点”而不是如实反映“与其馀意见存在冲突”,意图制造以上方案已同时满足所有人意见的假象,根本就是伪共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9:16 (UTC)[回复]
        • 请问,现在有3人选择1,100人分别选择101~200,那么很显然平衡的结果还在101~200里。--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6日 (二) 14:41 (UTC)[回复]
          • 请问何以见得有100人选择100至200,又或者再没有更多人选择1呢?如果社群意见真的是如此强弱悬殊,这个当然是共识,我也会尊重,可是到目前为止根本就没有证据证实大多数人支持100至200。本来最公平的方法一定是拿各人的方案做个表决,得过半数支持者即为共识,但有人提出不经投票直接将以上方案视为共识,我才这样著紧反对。--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4:55 (UTC)[回复]

(!)意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抛出的“投票者活跃度门槛”这一概念有误导,应当完善管理员解任方针,使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需使用投票这一非共识方式。WIKI有完善的历史记录可供查询,根据历史记录,如可举证出管理员有多次违反方针的行为时,其他管理员和行政员可依据举证事项直接将违规管理员解任而无需投票。--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7:27 (UTC)[回复]

取消投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6日 (二) 08:06 (UTC)[回复]
  • 没说取消投票,只说通过完善方针可以实现在多数场合下不需要投票。漫长的过程恐怕是因为有势力会阻挠方针的完善吧。不知达师先生会站在那个立场?--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10:52 (UTC)[回复]

(-)反对:WIKI编者似乎很少有全职的,保证出勤率是明显的无理要求。需要特别留意的一点是,mob rule的控制者更容易雇佣足够多的人来专职从事WIKI投票工作,投票门槛再高,雇佣几千至几万人来符合资格也是不成问题的,而大多数编者很可能被排斥在外,这恰使mob rule的控制者更容易建立局部的压倒性优势而肆意妄为。--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7:47 (UTC)

很有道理,但只是未见高登有如此实力。--达师198336 2011年7月26日 (二) 08:06 (UTC)[回复]
  • 鉴于沙田友说以上为“伪共识”,我已将其意见划去,请沙田友继续补充意见。注意,未能提出具体意见即为支持此共识,且我已经多次强调,本次讨论仅只限于针对全体维基人的投票资格的讨论,并不针对特殊群体。请对特殊群体有具体方案的朋友参与下方讨论或囧王的讨论或自行开讨论。请不要利用“XXX群体未受限制”为由拖延或阻止共识的达成。欢迎大家继续针对此话题提出具体意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4:48 (UTC)[回复]
我就是反对“未能提出具体意见即为支持此共识”这个做法。除非有过半数参与讨论的人士明确表态完全支持以上方案的所有细节(而不是你假设的没有其他意见即代表支持),否则我必定会质疑这是否真正的社群共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5:04 (UTC)[回复]
我已经协助你修改版式,请遵守版式编辑。此外提醒一下,“明确表态”支持度似乎已经过半。如果你对我这句话有疑问,欢迎逐个维基人联系以获得目前的支持度进展。如果我的判断有误,我愿意奉上诚挚的道歉。当然,不是每个维基人都会有时间给你“明确表态”,在此我为你向这些未能“明确表态”的维基人致以诚挚的道歉,并为你可能造成的打扰致以诚挚的道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4:16 (UTC)[回复]
以上方案的内容不断被修改,既使是之前明确表态过支持,也未必等同支持修改后的方案。何况你也只能说明确表态支持度“似乎”已经过半,代表你也不肯定具体有哪几位维基人是支持整个方案。根据Wikipedia:投票,“如投票是关于方针与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项,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得到相应讨论,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发起投票,并应该事先在公告栏公告1至2日以后再进行正式的投票。”,而在过往实例中,为免减轻互助客栈的负担,部份议题更会有独立页面专门进行讨论及表决,典型的例子是建立管理员解任制度的过程。你提出“未能提出具体意见即为支持此共识”的做法相当儿戏,所谓的共识日后将很容易受到挑战甚至推翻。请你再三考虑清楚是否坚持只凭这一段讨论的结果直接视为社群共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2:16 (UTC)[回复]

(+)支持,除了我认为第二点没有必要设置15个新条目了,3个 DYK 的限制足矣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回复]

  • (!)意见:这个方案我也认为是比现时的复杂得多,我是这样理解以上方案:(借用了Kevinhksouth的概念将投票资格分为“资历”和“活跃度”两类)

如果满足资历要求,可直接取得投票权(不需理会活跃度要求);如果未能满足资历要求,便需要满足活跃度要求才可取得投票权。

  1. 资历要求
    参与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时间90天或以上,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a) 新增条目15条或以上 + 编辑次数1000次或以上 + 主编三个以上条目并获DYK评选当选(“主编”需参与编辑内容达2/3以上) (即上面的第2点
    (b) 主编一个以上条目以获得优良/特色条目评选当选(“主编”需参与编辑内容达2/3以上) (即上面的第3点
    (c) 5000次或以上中文维基社区总编辑数 (即上面的第4点上半部
    (d) 3000次或以上中文维基社区条目空间编辑数 (即上面的第4点下半部
  2. 活跃度要求
    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5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数,不包括已被社群否决的无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重复操作如重复编辑/回退动作、针对类似标点符号的大量无意义操作、故意将完整内容恶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编辑数、利用小工具对无版权问题条目进行的大量侵权提删操作、编写侵权或广告内容等) (即上面的第1点
换句话说,只要满足资历要求,投票资格便会终身有效。故此我建议预先为所有满足资历要求的人士预先识别(即类似选民登记制度),那么到投票的时候便可快速识别这类人士具有投票资格。--Hargau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4:44 (UTC)[回复]
请勿误解,上面整理的方案是三点之一,而不是以某一点为基础,再引申至另外的条件。任何解读请回到原文。—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9:33 (UTC)[回复]
其实我以上的解读和原文的演绎在实际运作上并没有分别,合资格的人依然合资格,不合资格的人依然不合资格。不过既然你不同意这个解读,并认为两者有差别,我也不想详细解释了,便当我没有作出过以上的解读吧!或者我有另一种方式推销我的建议:上面的第二、三或四点,只要某一日满足了,从此之后便永远会满足该条件,因此我建议预先为满足上面的第二、三或四点预先识别为“合资格投票人士”,以节省投票过程中核实投票资格的工夫。--Hargau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49 (UTC)[回复]
  • (!)意见,有关第一点(即“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50次以上中文维基社区编辑数,不包括已被社群否决的无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重复操作如重复编辑/回退动作、针对类似标点符号的大量无意义操作、故意将完整内容恶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编辑数、利用小工具对无版权问题条目进行的大量侵权提删操作、编写侵权或广告内容等”),担心操作上可能出现争议,逐次编辑的鉴定亦相当折腾,不如改为“9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300次以上中文维基百科编辑数(不计被删除之编辑)”,在善意推定下,对其编辑不作鉴定。--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0:04 (UTC)[回复]
善意推断是一定的,一般没有太多时间去检视是否出现大量问题编辑,所谓的“不包括”只是用于限制一些特定情况,而这些情况相对来说数量不会很多。只是为何大幅度扩大时间段和编辑数呢?—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1:47 (UTC)[回复]
我觉得“不包括”那一句有机会被有心人利用作为剔除选票的手段,使事件复杂化。若删除“不包括”一句,门槛降低,可能需要扩大时间段和上调编辑数以使善意推断仍然适用。不过,我觉得“6个月内至7天前这一时间段,有150次以上中文维基百科编辑数(不计被删除之编辑)”是可以接受。--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12 (UTC)[回复]
即使你不提这一句,有争议的事情还是会发生。我假定你不提这句,那以下的编辑是否有问题:“将一个条目的内容拆分为100段,然后分100次填写。”
事实上,所有的“堵”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如果你觉得没必要堵得太严,根本不需要存在此讨论。所谓的善意假定,应该是基于自律而不是强求他人,即使你是告知他人应该自律,那也只是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此外,我认为除非将标准提到最高,取消第一点,才能防止快闪党。但是这里讨论的是共识,不是三峡大坝。此外,我在这里强调,“取消根本无法确权的投票才是正道”。-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44 (UTC)[回复]
我较认同Gakmo的建议,使第一点的标准更简单和客观,减少不必要的争议。--Hargau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55 (UTC)[回复]
那请上面两位解释一下,何为“被删除之编辑”,典型的如上次shizhao投票的联署人之一,用标点符号增减达到编辑数,而该操作未被删除,如何计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5:06 (UTC)[回复]

┌────────────────┘
其实是指被管理人员删除的编辑。对于无理操作,实在无客观标准。加入标点符号是否无理操作?开新段是否无理操作?我觉得是,有人觉得不是。与其会引起纷争,不如从其他方面着手,如将编辑数上调至200次,或将时段收窄至3个月。--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1:46 (UTC)[回复]

那请问“,”“ ”“,”“ ”“,”“ ”的编辑是否真的没有问题?很多事情不是没有标准,而是做错事的人做法低于标准。希望你可以顾及其他维基人的感受,尤其是用侮辱他人智慧的“逗号/退格”模式。—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7:49 (UTC)[回复]
我十分认同应禁止无理操作,但其实这根本是一般性原则,适用于所有合资格投票者,故应将条款(底线部分)加入段末:“不合资格的投票将被当作废票处理,使用不恰当手段达到投票最低标准的(如自行重复操作如重复编辑/回退动作、针对类似标点符号的大量无意义操作、故意将完整内容恶意多次加入以增加编辑数、利用小工具对无版权问题条目进行的大量侵权提删操作、编写侵权或广告内容等),社群应讨论其是否有意实行破坏并处以适当处理。”。--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8:32 (UTC)[回复]
这个可以支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0:06 (UTC)[回复]

组织投票的讨论

  • @沙田友,若你对此次讨论支持是否过半,欢迎自行组织投票。若你不愿意组织投票,欢迎对此段落的每个讨论者以用户讨论页的方式发出谘询沟通。任何人都有资格怀疑共识是否达成,但一旦达成,起码在这个讨论中是共识。此外,我最为强调的一件事,就是“投票不能取代共识”。亦欢迎你继续提出更多意见,但是你的意见是否会成为共识的一部分,我相信你清楚。—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0:20 (UTC)[回复]
  • 本人的意见与沙田友相近,越重大的议题便需要越正式的讨论过程,况且本人对以上如此复杂的提案一直不表认同。虽然“投票不能取代共识”,但在实际情况中,投票结果往往就是证实共识的最佳方法。近期本人没有这样忙碌,也许可以协助筹备正式的讨论,让大家有机会提出不同的提案。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8日 (四) 12:21 (UTC)[回复]
欢迎组织。—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4:09 (UTC)[回复]
已建立了Wikipedia:投票/增设投票活跃度限制的框架,如有任何改动建议,欢迎勇于更改。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8日 (四) 14:42 (UTC)[回复]
对放弃共识诉诸投票的行动深表遗憾。-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5:07 (UTC)[回复]
共识与投票两者并无冲突。俗语有云“真金不怕洪炉火”,如果某方案真是社群共识,进行表决也只会高票当选。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8日 (四) 15:13 (UTC)[回复]
但在维基投票只怕快闪党或真人傀儡呢。—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8:25 (UTC)[回复]
看上面的“Wikipedia:投票/增设投票活跃度限制”连打算商讨“投票”还是“管理员投票”都未曾确认的情况下,将子页面设置在“投票”以下。实在搞不懂发起人到底打算干什么。在问题弄清楚之前,我坚决反对以上投票的任一方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5:34 (UTC)[回复]
首先,Wikipedia:投票/增设投票活跃度限制并没有扯谈至“全部”投票限制,只是就活跃度限制适用范围征询意见。有意见认为,既然人事任免有机会被种票,改动方针的投票也一样有机会被种票,所以才顺便借此机会一并考虑是否将改动方针的投票(而非全部投票)纳入适用范围。如果大家认为真是有不妥之处,本人愿意取消适用范围的讨论。至于用词问题,本人是参考最初的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1年7月#人事任命投票活跃度限制中发起人J. Wong的“本人动议以后凡人事任命投票均设立活跃度限制”。如果“门槛”一词较“活跃度限制”贴切,本人也不介意作出改动。总而言之,正如之前其他重大政策的改动,本人希望是次改动有著正式的讨论,并有正式的表决纪录加以确认。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8日 (四) 15:43 (UTC)[回复]
对任何试图扩大讨论的行为表示遗憾。—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5:59 (UTC)[回复]
阁下的意思是否表示假如需要举行投票来辨别共识的话,只需就以上这一个方案(只针对管理员任免)看看支持率是否过半数,而不容许其他人提出另外的方案或将“投票活跃度”这概念应用到其他投票上呢?除了Edouardlicn之外,大家(尤其是对以上这一个方案持保留态度的维基人)又对投票的内容有甚么意见呢?如果在7月29日12:00 (UTC)之前没有人发表其他意见,本人唯有遵从Edouardlicn的意见处理是次投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8日 (四) 16:11 (UTC)[回复]
(!)意见,讨论一直是针对管理人员任免,故建议将投票改为二阶段,即(一)应否修订管理人员任免投票之投票资格?如过半数通过,即进入(二)如何修订管理人员任免投票之投票资格?--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7:45 (UTC)[回复]
(!)意见,在意见还强烈分歧前不适宜组织投票,这会使得结果一出就只会造成怨怼与难以转寰。双方应协商出互有不同程度让步的多种版本后,再组织方案选择式的投票。现阶段进行投票很不尊重讨论的过程。--Reke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9:29 (UTC)[回复]
(!)意见:认同Gakmo的建议。另外反对直接以上面方案作唯一表决选项,应该保留Wikipedia:投票/修订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具体细则/方案或同等性质的页面让大家提出方案。--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1:04 (UTC)[回复]
  • 我支持就我的讨论方向组织投票,但反对就“全部维基中文社区的投票者资格”和“投票者的活跃度”为主题组织投票。如果以此为标准组织投票,则日后连DYK甚至讨论小事情也需要很高的投票标准,最终只会引发更大规模的争议。我很怀疑Kevinhksouth是否认真考虑过这些问题,我觉得他这样做极不慎重。如此项投票未经任何修改启动,我将会另行组织投票对此杯葛。-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1:38 (UTC)[回复]
  1. 本人重申从来没有提出过将如DYK一类的小投票纳入适用范围。正如本人在下方的另一讨论提及过,维基百科的投票可大致分为三大类型:人事任免、站务决策、条目相关,而条目相关一类投票并未有收紧投票资格的需要。不过,本人现在看到大家均只希望讨论人事任免,而无意涉足站务决策的投票资格,所以本人决定放弃对新投票资格的适用范围发起讨论。
  2. 本人于开设独立讨论页面时,已经特意提醒欢迎大家进行修改,例如Gakmo根据此处的讨论修订了讨论议题为“修订投票资格”。如果有甚么地方可以修改,阁下不妨可以动手。
  3. 本人也同意Gakmo提出的两个阶段,现在应该先搞清楚社群是否支持修订管理人员任免投票之投票资格,下一阶段才对具体细则进行提案及讨论。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9日 (五) 05:44 (UTC)[回复]
请将此页面直接提删,将投票页置于管理员选举之下。对朋友你极不慎重地展开投票,甚至连投票的范围都未有明确(投票并不是你指的“维基百科的投票可大致分为三大类型:人事任免、站务决策、条目相关”)深表失望。此外,请不要随便使用“阁下不妨可以动手”此字句,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改标题。-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02 (UTC)[回复]
(!)意见--以前的“维基百科:投票/是否要有管理人员解任制度?”也是放于“投票”之下。--Gakmo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21 (UTC)[回复]
这确实是本人的参考来源之一。而且本人考虑到若有关方案通过,将牵涉到Wikipedia:投票#投票资格一段需要改为列出两种投票资格,属于“Wikipedia:投票”这项方针的改动。况且有关方案同时涉及任命和解任,那么无论是置于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的子页还是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的子页皆不够精确。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7月29日 (五) 06:39 (UTC)[回复]
对以往的错误分类深表遗憾。-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41 (UTC)[回复]
我要求暂缓投票,继续进行协商,因为User:Edouardlicn归纳共识的不当作为,却以直接对决式的投票而放弃异中求同的做法,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并不是形成共识的方法,而是在比人头与动员能力的方法。
另外,我必须说无论哪一方,目前开列数字都像在菜市场喊价投标。除了先前HW试著统计全站符合资格的人数外,几乎未见比较科学的门槛建立法。这样叫大家投票,等于是大家都把眼睛蒙住在射飞镖,无论哪一个案子过关都是在赌运气。
我觉得不妨先调查现行的社群中不同使用习惯的分布,予以分类,确认不同族群对维基事务的认知情况。之后,再一一讨论应该授与哪些族群哪些事务的投票权。这样来反推门槛的设计,是否比起这样大家各凭感觉乱喊价好多了呢?--Rek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9:00 (UTC)[回复]
算吧,这帮人还是将民主社会的一套放在这边,而不愿意以共识或类似于修补BUG的方式去讨论问题。-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9:50 (UTC)[回复]

先不说别的,User:Edouardlicn你愿不愿意承认这种归并意见的方式其实无法达成共识,反而让一些归并中消失的意见觉得莫名其妙,进而想用投票的方式来展现实力呢?如果透过更有理据的讨论来说服一些不同意见者同意你的归并,也许比较不会走向投票的道路。我这里赞成发起投票者表示一下意见,如果愿意在User:Edouardlicn承诺不会声称“无人反对即成共识”的情况下,把自行归并的版本直接宣称共识而纳入修正,你们是否愿意暂停投票,以待更完善的版本出现?如果你们都表态愿意,我想User:Edouardlicn应该也会同意如本人上述意见,用更科学的方式重新拟定方案,而非做出这样主观的合并。即使他不同意,我也会说服到他同意为止。--Rek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15:30 (UTC)[回复]

对这种破坏共识的投票表示失望。投票只能够选出胜利者,而不能达成共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03:31 (UTC)[回复]
@Kevinhksouth: 先例:Wikipedia:权限申请/方针草案 --达师198336 2011年8月2日 (二) 10:2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