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特色列表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是一条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为维基百科社群的典范之作。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
2020年7月27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回应--我当然知道啊!但我自认不是主编者,所以我不能填(故意不填)。克劳 2014年10月13日 (一) 10:44 (UTC)[回复]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与citizen of British India有何不同?

最近在改善印度人诺贝尔奖得主列表遇到的问题:

  1.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与citizen of British India有何不同?
    • 还是法律上英属印度根本不应该有citizen,只有subject?
  2. 我把subject of British India翻译成“英属印度国民”妥当吗?
  3.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算是有 印度国籍吗?
谢谢指教!克劳 2014年10月13日 (一) 08:56 (UTC)[回复]
@Daigaku:我忘了请你来关注这个问题,你也很关心印度人诺贝尔奖得主列表。克劳 2014年10月13日 (一) 09:26 (UTC)[回复]

英籍人士,也许算是英联邦公民,但不一定是英国公民,也不一定是殖民地公民;且英属印度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英籍人士以后要加入国籍的话,也有可能是英国、印度、巴基斯坦或孟加拉国籍。--O-ring留言2014年10月16日 (四) 23:21 (UTC)[回复]

在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殖民地的人民只是“主体”身份(subject,我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译名),所以就算英属印度有“公民”(citizen)的存在,那也是属于英国人或英国人在英属印度的后代才有的身份,我想“主体”比起“公民”自然是少了很多参与政治和公共决策的权利。--O-ring留言2014年10月17日 (五) 02:39 (UTC)[回复]
很抱歉,我觉得你似乎没回答到我的问题,可否针对我提的问题1.2.3.,同样1.2.3.条列式回答?如果你不知道某几条的答案那就罢了克劳 2014年10月17日 (五) 07:33 (UTC)[回复]
先说明这些是我个人的理解,仅供参考且不一定正确,毕竟国籍和公民这两种东西是要分开来讲,可能是:
  1. subject是“英籍人士”,citizen是“公民”。如果英属印度有citizen的话,猜测可能只有英国人或英国人在英属印度的后代才会有。
  2. 不确定正确的译名是什么,直译的话应该是“英属印度英籍人士”,有些人的思维会认为殖民地的地位不同于国家,殖民地的“主体”就不应该有“公民”的身份。
  3. subject of British India应该就是一种国籍和身份,当英属印度独立以后,他可能是:
谢谢你!克劳 2014年10月17日 (五) 12:09 (UTC)[回复]
参考英文版Nobel laureates of India处理?Daigaku留言2014年10月17日 (五) 17:33 (UTC)[回复]
给两位一点建议,如果这类条目有编辑争议的话,可以考虑对“祖籍”(nationality of origin)加以说明,诺贝尔奖官网没有提及得奖者的国籍,却有得奖者出生国家的资讯,就类似于是祖籍。另外关于“国籍”的话,要知道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也不等于就是那个国家的“公民”,也有可能是“永久居民”、“移民”、“难民”等身份,例如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假设他持有印度护照的话,他也可能是类似“被保护者”之类的身份,这点可能也需要考查一番。--O-ring留言2014年10月18日 (六) 08:57 (UTC)[回复]
@O-ringDaigaku:我是以英文版en:Nobel laureates of India为准。如Daigaku君所知道的,既然后来英文版把Muhammad Yunus拿掉了(大概认为他自始至今没有印度国籍吧!),那就不必讨论他的国籍,有争议是英文版的事,我只是照著办。克劳 2014年10月19日 (日) 02:51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特色列表评选

印度诺贝尔奖得主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诺贝尔奖,提名人:7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15:15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0年6月1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6月15日 (一) 15:15 (UTC)
初次延长期:2020年6月15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最后延长期: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至 2020年7月27日 (一) 15:15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 (三) 15:16 (UTC)起
初次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 (三) 15:16 (UTC)起
最后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 (三) 15:16 (UTC)起

特色列表:10支持,通过。——🌸🌸留言2020年7月27日 (一) 15:1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