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身法
双身法,又称欢喜佛法(简称欢喜法)、演揲儿法、本尊双运法(简称双运法)、男女双修法(简称双修法)、男女和合大定、阴阳和合禅定、秘密大喜乐禅定,藏传佛教术语,是无上瑜伽部特有的修行方法,属于圆满次第的一部份。通过学习欢喜佛,以男女间的性行为来达到解脱涅槃的修行法门。主要传播于西藏,可能源自于印度性力派的修行方式,与中国道教的房中术也有许多类似的地方。
在藏传佛教中,包括噶举派与格鲁派所传承的那洛六法、萨迦派传承的道果、萨迦派与格鲁派传承的时轮密法以及宁玛派传承的阿努瑜伽中,都有双身法的传统。无上瑜伽部认为这是极秘密且危险的教法,只能传授给极少数具备高度智慧与证果的人,因为只要生起了一点点欲心,就相当于犯了邪淫。受具足戒的出家僧侣不许修习,否则可能要堕入金刚地狱。
概论
双身法是一种透过直接的性行为(事业手印)或是想像中的性行为(智慧手印)来进行瑜伽修行,以达到禅定解脱的方法。无上瑜伽部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1]。无上瑜伽部认为,这种修行方法,与人类身体中的气、脉、明点有关,是即身成佛最快的捷径。在无上瑜伽部中,如那洛六法与时轮金刚续,有各自的双身法传承,但是都被视为是一种秘密传授的修行技巧,主要以口传方法进行,即使在少数文献上有所记载,也都以隐讳的专有名词来作出说明。根据西方人类学家与宗教学者的采访指出,在藏传佛教寺院中,仍然有少数人保持这个传承,但被认为是一种“只作不说”的修行方式,很少对外传授。
那洛六法中,将双身法视为是拙火瑜伽的进阶与延伸。此派认为,修行拙火与宝瓶气,虽然能驾驭大部份的气,但是无法控制遍行气,因此需要依靠双身法来让拙火增进,最终达至于解脱[2]。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a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3]。此派认为,心不清净、贪欲很盛的钝根修行者,无法依靠自己的禅定力来控制明点。因为南赡部州的众生,拥有的肉体具备这个特性,可以借助与女性间的性行为,把明点导引到自己的龟头,由此引发大乐,以进行大手印的修行[4][5]。
但这种性行为,却不是指一般的性行为,而是藉以融化顶轮的四大,并且回转其过程。这种修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能够拥有能够控制明点不泄出的能力(也就是不能射精)。根据《时轮金刚续》的说明,漏精对修行的伤害非常大。因此,即使在梦中也不可以漏精。密续描述了各种克服漏精的方法。融入觉悟心的经验,由一般的贪欲产生,因此行者必须要能生起贪欲。由于贪欲的力量,能够化体内的四大。如此一来,当经验到无念的境界时,就可以把注意力导向观空。因此,当借由融化体内的四大而经验到无念境界时,就可以把烦恼贪欲转化成证入空性的智慧。当能够运用这种无念的喜乐心证悟空性时,就可以产生强大的智慧,用来克制和去除烦恼。因此,这是由烦恼产生智慧,再以智慧克制和去除烦恼。[6]
无上瑜伽部认为只要认清欲望的本质,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脱。他们并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不违反离欲修行的戒律。是想更快断绝淫欲,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净两种执着,契入真正万法平等不二的空(即事如真)。
无上瑜伽续的男女双身修法,主张在欲望当中能脱离欲乐,才是真了脱生死。双身法是表法,并不是在欲念或实际的男女行为中修持。因为这种修法具有高难度和危险性,有不正的欲念及邪念会入金刚地狱,密续里说,要能够修行双身法的前提,是拥有坚固的三摩地,最低限度是能够以眼睛注视树上的果子时,可以用意志力等果子落下来;而且可以用意志力,等掉落在地面的果子又重新长回到树上,具备这样的定力时才可以双修。根据阿底峡尊者的传承,依戒律,出家众不可以接受灌顶,修行双身法。宗喀巴认为修行事业手印,必须有一定条件,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他主张以智慧手印,来取代事业手印[7]。
在家人很少能真正接受到并且修双运,在台湾或世界特定地区有多宗教骗子假借密宗之名骗财骗色的事件。[8]
历史
婆罗门教就有所谓的“大乐修法”[9]。传统的部派佛教,多数主张释迦牟尼佛本人反对双身法,表示这是邪定聚。但也有不反对的部派,如说大空部就认为,在家居士男女只要同一意趣,志于修行佛法,在这种前提下进行性行为,并不妨害修行。至大乘佛教兴起时,有些人开始认为在家居士本就可以有配偶,性交也不犯邪淫,是合乎戒律的,性欲不妨碍解脱。《维摩诘经》又出现“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的说法,认为以男女性爱来吸引凡夫俗子修行佛教,因为凡夫俗子没有出家,本来就准许性交,这并不违反守戒的精神。以“允许在家众夫妻性交”来吸引信徒的宽容教义,很早就出现在佛教之中[10],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认同这种做法。
最早将男女性交当成修行方法的,是藏传佛教中的无上瑜伽部。他们认为,释迦佛祖佛灭前在印度哲蚌地方传授《时轮金刚》法时,以欢喜佛的本尊示现,并与明妃交合。[6]无上瑜伽部以双身法来修持禅定,认定它是佛陀的教法之一。
无上瑜伽兴起的时间,可能略早于如来藏学派。在无著《阿毗达磨集论》中,引用契经,解释以欲止欲、二二数会的修行法[11],印顺法师认为这个纪录,代表在无著的时代,无上瑜伽双身法已经开始流行,但仍不被佛法接受,因此无著认为要以秘密抉择的方式来解释契经,才不于误会[12]。有学者认为这是大乘佛教晚期,吸收印度教性力派大乐思想影响而产生的。[13]它与中国的房中术思想,也有部份共通之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主张,双身法是源起于道教的房中术,在七世纪时传入印度,成为金刚乘的一部份。
在古印度贵霜王朝后期,北印度佛教因为外族入侵,以及僧团戒律不彰,遭受了严重打击,几乎使佛教灭绝。其中著名的事件“罽宾灭法”,被认为与出家僧侣利用宗教信仰引诱妇女进行双修法,使得僧团声誉受损,有著紧密的关连[14]。
在隋唐之际,虽然仍然有少数出家僧众以此号召信徒,但因为僧人应遵守清规,这类行为是被官府排斥的,被发觉一定会判刑。主要的佛教流派也反对这种作法,因此它只能在私下传播。在元朝曾经由西藏再度传入中国,并受到元惠宗的喜爱[15]。
修行资格
印度论师对于修行资格有不同的见解,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人认为未证果的修行者,只要对上师有足够的虔信心,也可以进行双身法[16]。但是其他论师普遍认为,必须要通过四加行或证阿罗汉果(或八地菩萨以上)的圣人才有资格进行双修[17]。
在阿底峡尊者到达西藏之前,西藏密宗对于修行双身法的规范并不严谨,多半都是出家僧侣进行双身法,但是阿底峡对此非常反对。他认为,出家众应该遵行戒律、严守梵行,若修行双身法,将会破坏戒律,使佛教没落,释迦文佛的教法断绝,因此开示,出家僧侣不应该接受无上瑜伽第二灌顶以及第三灌顶,不得修行双身法[18]。可知阿底峡认为,出家众不可修行双身法,但是阿底峡的主张尚未普及全藏,但许多寺庙在借鉴阿底峡的说教之后,开始对双身法进行许多规范。
到了尊奉阿底峡尊者的宗喀巴大师,就直接发布禁令,禁止此般作为。宗喀巴补充了阿底峡的想法,宗喀巴列出了修习双身法的条件,认为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续(杂密)、行续(胎藏密)、瑜伽续(金刚密),完成生起次第,得到无上瑜伽上师的传承与灌顶,进入圆满次第修行,之后才可进行双身法(事业手印),但是比丘有清规的限制,最好只修行智慧手印,不要进行事业手印,就是连满足这些条件的大修行者,为了清净梵行,也不适合进行事业手印。宗喀巴严禁格鲁派僧徒修习此秘法,成为西藏密宗指导方针,格鲁派统治全藏后,藏传佛教各派都禁止此种作为。
明妃选择
修行所需要的女性伴侣,在无上瑜伽部中称为明妃。明妃分成,实体明妃(即人类女性),观想明妃(通过观想而幻现的女性),咒生明妃(利用咒术产生的女性),以及空行母等。事业手印所指的即是跟人类女性一同修行双身法,而观想明妃,称为智慧手印,或智印。
在实体明妃中,具备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称为俱生明妃。但是事业手印中采用的明妃,通常是指一般的女性,以二十岁以下相貌出众的处女为最佳,不一定需要具备特别的宗教修行程度。
进行方式
在无上瑜伽中,修行双身法属于圆满次第,在接受无上瑜伽部第二灌顶(秘密灌顶)与第三灌顶(智慧灌顶)时,在真正具有资格的上师指导下,才能以性行为或观想来进行这种修行。
宝瓶灌顶
无上瑜伽部中,接受过第一灌顶(宝瓶灌顶)之后,修行者开始进行生起次第的修行。在生起次第阶段,修行者只作观想双修,修行智慧手印,但是不与异性实际进行性行为,事业手印必须在第二灌顶之后才能进行。
修行者首先观想自己的本尊,想像自己与本尊合一。接著,修行者(勇父)观想自己与佛母(或称为空行母、明妃)开始进行双运,也就是想像中的性行为。但是在观想的过程中,修行者不能升起性欲,或是有漏精的状况。
秘密灌顶
男性修行者必须选择一名符合标准的年轻女性(称为明妃,或空行母,通常是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处女,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岁;不得已时二十岁以上的非处女也可以),献给上师[19]。上师与明妃在曼荼罗进行性行为后,将他的精液与女性经血取出(称为甘露,或赤白菩提心;有所谓“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让弟子吞下,这称为秘密灌顶。[20]
智慧灌顶
秘密灌顶后,上师会教导男性修行者进入大乐禅定的方式。之后,男性修行者与女性,在不射精的状态下,进行男女交合,以进入禅定状态,这称为智慧灌顶。在这个阶段,明妃至多可以到达九位[21]。
胜义灌顶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ā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这即是第四灌顶,胜义灌顶。达到即身成佛[22]。
各派观点
藏传佛教
- 宗喀巴(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反对此法,凡出家比丘不许操作此法,现在西藏各派都禁止此法。但他表示在不违戒律的前提下,同意比丘以“观想”本尊双运方式接受圆满次第修行。在家居士因为允许性行为,可以与自己的配偶修习,但如果在家居士在实修过程中有淫欲与漏失明点,男女双方都要下金刚地狱,乱修也会令自己与上师夭寿而死,所以也不愿意让俗家弟子修习此法,如夫妇为了促进情感或生育子嗣,发生性行为并无不可,没必要用佛法当借口来包装。故今日格鲁派传承中,自宗喀巴起,格鲁派僧、俗二界皆不许以实际性行为来修行双身法,而是以观想方式进行第二灌顶与第三灌顶,称为智印[来源请求]。
- 红教现在也不再传双身法,而是以大圆满为主。红教与白教也认为双身法是方便法,只适合少数大成就者,一般人最好修解脱道[来源请求]。
汉传佛教
- 汉传佛教,严格守戒,强烈反对以性爱修行,认为这将会使佛教毁灭。汉传佛教最忌讳僧侣欲邪行,如印顺法师与圣严法师,主张这与原始佛教离欲修行的信念相违背,反对佛教信徒进行双身法。
- 密宗的下三部密法(杂密、胎藏密、金刚密)皆反对双身法,认为它会障碍修行,破坏神通、禅定。
- 净土宗之庐山东林禅寺莲宗善法祖堂主-普度法师在《庐山莲宗宝鉴,卷10》中如此评论双身法:“更有一等众生。以秘精是无漏者。混吾教中递相传习。潜饕贪欲坏乱正法。此是妖精鬼怪夜聚晓散。吃菜事魔之徒。非是莲宗之弟子。”[23]
- 禅宗大慧宗杲于《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0》说:“更教人拨无因果,便言:饮酒食肉,不碍菩提,行盗行淫,无妨般若,如此之流,邪魔恶毒,入其心腑。都不觉知,欲出尘劳。如泼油救火。可不悲哉?”[24]
争议
部份不肖藏传佛教人士与神棍,引用双身法为名来吸引信众进行性犯罪,造成许多社会事件。不丹国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曾宣布法令,禁止在不丹境内教授或进行双身法。
著名的噶举派上师丘扬创巴仁波切,在死后,被曝出他以修行双身法为由,与多名女信徒有著持续的性关系[25]。他在美国的弟子,欧泽天津,是双性恋,将爱滋病传染给许多男、女信徒,造成严重的丑闻与一连串的诉讼[26]。
另一位著名的上师卡卢仁波切,遭到他的女弟子提出诉讼,指控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女信徒与他发生性行为,但卡卢仁波切给了一笔和解金之后,她撤回告诉。但她后续仍然出版书籍,对卡卢仁波切与藏传佛教指出许多指控[27]。
著名的《西藏生死书》作者,索甲仁波切于1994年在旧金山遭女学员控告性侵,最后庭外和解[28][29]。
这些丑闻,影响了藏传佛教在欧美的声誉。达赖喇嘛曾经公开宣称,弟子应该以佛陀教法来观察上师的命令[30]。他并且向弟子声明,上师不应该背叛弟子对他的信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弟子与他进行性行为,如果经过证实,他将会公布此人的姓名,并将他破门逐出僧团,或剥夺他的上师地位[26]。十四世达赖喇嘛说,出家比丘不允许操作此法。除非他不受比丘戒也不受沙弥戒,唯有受在家居士戒,他们穿白色的法衣,受菩萨戒、受金刚乘戒,他们是依佛母而修,这是有的,那是另外一事,例如像萨迦法王之类的。假使自己已经出家了,自己已经是一个和尚了,却还依佛母的话,那你后面就要写个大字:“我不是和尚!”[31]
台湾圣轮法师(俗名杨赞儒)于2011年被指控以双修法来诱骗性侵弟子,遭判刑10年[32]。
注释
- ^ 《密宗道次第广论》卷2:“然初趣入金刚乘之上首机宜,须欲界身。必须信解,由明妃欲尘贪为道门中,求菩提者,无上部中俱缘真实及自所修明妃,以笑等贪而为正道。”
- ^ 《三信念庄严》:“由修行拙火并于此法能得最下自在,行者即近于成办譬喻光明,并现证究竟心远离之阶位。然而,仅由内瑜伽不能到达此位。故当依止业印明妃为外缘,以此增益拙火瑜伽。”“如是具量之能依行者,与堪作依止之具量手印,于二根和合之境中,共同趣入修习事业,引导明点达至宝珠轮而不令漏失。由此所失之溶乐,即能用于策发行者,臻至究竟心远离之阶位。”
- ^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西藏佛教的修行道--乐与空》:“在实际的密续禅修中,利根行者使用各种法门,如引燃拙火、本尊相应、运气打通身上的穴轮。透过他已经生起的欲望,他就能够融化觉悟心或体内的精液,经验到大乐。不管行者是男性或女性,这方面的经验完全相同。他忆起空性的证悟,将它与大乐的经验结合在一起。大乐的经验过程如下:当觉悟心或体内的精液被融化时,就会经验到中脉的身体觉受,产生非常强烈的大乐经验,进而产生微细的心乐。行者一旦忆起空性的认识,心乐的经验就可以与之结合。那就是乐与空的结合。依据密续的解释,乐的经验得自三种状况:一是射精,二是精液在脉中移动,三是永恒不变的乐。密续修行利用后二种乐来证悟空性。因为利用乐来证悟空性的方法非常重要,所以我们发现无上瑜伽续观想的佛都是与明妃交合。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这种乐的经验,与寻常的性交迥然不同。”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官方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第一世达赖喇嘛《吉祥时轮二次第修法笔记》:“若瑜伽士唯依修习力,故未能迁移身中之父母明点,即应教授彼修学事业手印之法。以业印,能赐与修行者导引诸界达至宝珠头之力,故彼名为能赐降喜之童女。”“第三类为一等未得堪能,心不清净之钝根行者。彼等乃至未得大乐觉受前,必需依止事业手印,唯有如此才能进而趣修大手印。”
- ^ 智称《善逝教语略释》:“对于具大贪欲,于实相慧未广了知,又未能以馀法而住心者,乃传以业印(未具量之真实明妃),然其必须随顺事业而受用。”
- ^ 6.0 6.1 Artemas.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國際華文網站. www.dalailamaworld.com. [2018-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0).
- ^ 《具三信念》:“未具修持业印之量者,可缘无我母,或金刚瑜伽母等空行,为智印,作长时修习。于修持得坚固,及所缘能明显生起时,行者即能与此观想明妃等,入双运,引生四喜。待俱生大乐现起时,行者即以彼与空性和合,令正见与大乐合大,此一证德即名乐空双运。”
- ^ 关于密宗双修的问题~宗萨钦哲仁波切开示,存档副本. [2010-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20).
- ^ 印顺法师《印度之佛教》:“综观密教发展之势,即鬼神崇拜而达于究竟。密教多特色,承固有之倾向而流于极端者有之,融摄外道者有之。若以一言而罄无不尽者,则以“世间心为解脱”是已。信师长达于极端,即自身妻女亦奉献而不疑。师命之杀,不敢不杀;命之淫不敢不淫,此婆罗门所固有(读‘央掘魔罗经’可知),后期佛教所取用者也。”
- ^ 《魏书》卷99:“始罽宾沙门曰昙无谶,东入鄯善,自云“能使鬼治病,令妇人多子”,与鄯善王妹曼头陀林私通。发觉,亡奔凉州。蒙逊宠之,号曰“圣人”。昙无谶以男女交接之术教授妇人,蒙逊诸女、子妇皆往受法。”
- ^ 唐朝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无碍过梵志。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除虎第五怨。是人说清净。”“不信不知恩。断密无容处。恒希望变吐。是最上丈夫。”
符秦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舍邦土翼从。无碍过梵志。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已害于五虎。彼谓之清净。”“不信不往知。若那罗断际。害淫舍离淫。彼是无上士。”
《阿毘达磨集论》卷7:“又契经言:菩萨摩诃萨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净梵行。何等为五?一者、常求以欲离欲;二者、舍断欲法;三者、欲贪生已,即便坚持 ;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二二数会。” - ^ 印顺〈淫欲为道〉:“经上所说的‘五法’,如依文解说,那是一、求从淫欲中离欲的法门;二、不取一般的断欲法门;三、如欲贪生起了,要一直坚持下去;四、厌恶对治贪欲的法门;五、男女一再的交合。‘佛法’本是修‘离欲梵行’的,而所引经说恰好相反,不用断欲,反而称为‘第一清净梵行’。这类不合佛法正道的语言,如“逆害于父母 ,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是人说清净”等(‘集论’卷七),应怎样去解说?无著在‘集论’(卷六)中,又称之为转变秘密。意思说:语句隐密,不能依通常的文义去解说,要转变为反面的别解,才不致于误会。……无著、世亲的时代,‘以欲离欲’的法门已开始流行,这就是无上瑜伽男女和合的密法。这一秘密法门,早期的偶然流露,在正常的佛法中,还不能被容忍, 所以无著作了这样的抉择——秘密的不了义说。”收入《华雨集》第4册。
- ^ 印顺法师在《妙云集》中评论“密教具有印度教性力派教义。”
- ^ 《大威德陀罗尼经》卷17-18:“彼等比丘所至家(此即妇女)处,相前言语,后以方便令作己事(指男女和合,即私事﹞。于彼舍中共语言己,即便停住示现‘身疮’(即男女生殖器,佛教术语)。于俗人所,种种诳惑,种种教示:彼应与我,如来付嘱汝。……彼即报言:汝明日来,如己家无异。……我住于此十年勤求,犹尚不能得是诸法,如汝今者,于一夜中已得是法。……此是因缘,灭正法教。”参见印顺导师的论文〈北印度之教难〉,收入《佛教史地考论》。
- ^ 《庚申外史》卷上:“至正十三年。脱脱奏用哈麻为宣政院使。哈麻既得幸于上,阴荐西天僧行运气之术者,号“演揲儿法”,能使人身之气,或消或胀,或伸或缩,以蛊惑上心。哈麻自是日亲近左右,号“倚纳”。是时,资政院使陇卜亦进西番僧善此术者,号“秘密佛法”,谓上曰:“陛下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亦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当受我‘秘密大喜乐禅定’,又名‘多修法’,其乐无穷。”上喜,命哈麻传旨,封为司徒,以四女为供养;西番僧为大元国师,以三女为供养。……在帝前男女裸居,或君臣共被,且为约相让以室,名曰“些郎兀该”,华言“事事无碍”。”
- ^ 阿底峡《难处释》:“关于上师福德比丘对于无过的看法,……他的观点是,即使是初学者也没错。”
- ^ 阿底峡《难处释》:“有位贤善的上师说,……这是指证得小品忍位的菩萨,就没有过错。”“某位圣哲说,……证得小品世第一法的菩萨没有过失。”“依照《圣迦叶所问经》、《授记变妇女经》、《吉祥最胜第一续》、《有义调伏续》以及其他密续和圣龙树、阿阇黎提婆等所造论典的理趣做,就不会有过错。意谓,知真者无过,是在证得小品顶位的时候。”“还有其他圣哲说,在心中引发,并已生起一切法无生的胜义菩提心的人,也没有过错。因为明了诸法真实性者没有过错。意谓,见真谛者不会有过错。”
- ^ 《菩提道灯论》:“初佛大续中,极力遮止故,梵行者勿受,密与慧灌顶。若受彼灌顶,复住净梵行,违犯所遮故,坏彼难行律。禁行者若受,当生他胜罪,且定堕恶趣,故亦无成就。”《难处释》引用《真实灌顶》说:“哪些是依止梵行类的灌顶呢?即从依止居士类中,除去密灌与智慧灌。……教法住世,惟梵行者是赖,而这两种灌顶,恰好与梵行背道而驰。因此,这两种灌顶将使梵行灭绝。如果梵行灭绝了,佛教就会没落。”
- ^ 《密宗道次第广论》卷13:“先供物请白者,以幔帐等隔成屏处,弟子胜解师为金刚萨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如〈大印空点〉第二云:“贤首纤长目,容貌妙庄严,十二或十六,难得可二十,廿上为馀印,令悉地远离,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论说:“彼若无者,馀者亦可。””
- ^ 印顺:《以佛法研究佛法》, 146~147页
- ^ 《密宗道次第广论》卷13:“如是第一瓶灌顶者,如〈略续〉云:“初触祥慧乳,即是瓶灌顶”〈欢喜金刚经〉于“智慧满十六”等,释为瓶灌顶及以阿阇黎灌顶,是依真实明妃而说。第二瓶灌顶者,谓由抱持触九明妃所生妙乐。唯多寡异,馀与前同。”
- ^ 十四世达赖喇嘛〈“时轮金刚”要意〉:“时轮金刚包含了11层灌顶:7个“如赤子般进入”灌顶、3个“殊胜”灌顶、以及一个“最殊胜”灌顶。……三个殊胜灌顶为:宝瓶灌顶是弟子触碰伴侣的胸部,所获得空性和极乐的智慧;秘密灌顶是弟子经验了菩提心,所生起的空性和极乐的智慧;智慧灌顶是弟子和伴侣合而为一,所生起的俱生快乐经验。最殊胜灌顶也称为“第四灌顶”或“语灌顶”。前述伟大的智慧灌顶,能使弟子得到十一地菩萨的果位。接著上师象征性的指出灵性身(Gnosis Body),是至高不变的大乐和空性的全面绝佳整合。“就是如此!”上师于是将第四灌顶传予弟子。这个灌顶给予弟子力量,使其得以时轮金刚的身相而证得圆满的佛陀果位。”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官方首页-佛学开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CBETA, T47, no. 1973, p. 349, b29-c3
- ^ CBETA, T47, no. 1998A, p. 894, c15-18
- ^ 吴茵茵译,Diana J. Mukpo、Carolyn Rose Gimian作,《作为上师的妻子:我和邱阳创巴的人生》,橡树林出版,ISBN 9789867884978
- ^ 26.0 26.1 pp385, Fields, Rick (3rd ed., 1992). How the Swans Came to the Lake: A Narrativ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America. ISBN 0-87773-631-6
- ^ Campbell, June (1996). Traveler in Space: In Search of Female Identity in Tibetan Buddhism. New York: George Braziller. ISBN 0-485-11494-1.
- ^ Lattin, Don. "Best-selling Buddhist author accused of sexual abuse"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4-15., The San Francisco Free Press, 10 November 1994.
- ^ Brown, Mick. "The Precious One", Telegraph Magazine, 2 February 1995, pp. 20-29.
- ^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上师的行为一切都是圆满的吗?〉:“‘把上师的一切行为都看成完美’的这个教法,如果不透过正确的抉择,很容易变成上师与弟子的毒药。所以当我在教授此法时,对于传统的这句话,总是叫人不要太过分的强调。如果上师所做的行为不如法,或所讲的言论与佛之正法相违,这时我们必须谨慎的以理智和圣教量去加以辨别。 ……上师如果利用密宗上师三昧耶戒来愚弄虔诚而无知的弟子,却于弟子处获得他所要的好处(不管他要的是名闻利养或是淫欲),这种行为就像是把地狱中的滚热铜汁硬灌进弟子的肚子里一样。所以做为一个佛弟子,依止上师一定要依理智和佛之正见来作主要的引导。如果弟子不具备这样的善巧方便,是绝对无法在佛法上获得证悟的。”
- ^ 达赖喇嘛为中国佛教访问团开示 - 达香寺、利生中心
- ^ 淫法師性侵5女 判10年 女弟子幫忙物色 口水加持玩3P. 台湾苹果日报. 2013-06-18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