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清溪县 (南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清溪县五代南唐时设置的

隋朝时,为南安县地。唐朝咸通五年(864年),析南安县西北部二乡置小溪场,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小溪场监詹敦仁上书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置清溪县,属清源军泉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因方腊睦州清溪县(今浙江省淳安县一带)发动起义宋徽宗忌讳“清溪”之名,故改为安溪县[1]

参考资料

  1. ^ “安溪地名的由来”,《安溪方志选粹 凤山采璞》,安溪县志工作委员会编,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