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明 (1957年)
徐志明 Hsu, Chih-M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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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4-6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5年10月6日褫夺公权 | |
选区 | 高雄县选举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7年3月26日 |
籍贯 | 台湾省高雄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民主进步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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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明(1957年3月26日—),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曾经代表民主进步党任职立法委员。
2005年,当时任职立委的徐志明因为在1994年任职大寮乡长时收受回佣395万而被判囚12年,老婆亦同样因为收受回佣被判囚。[1]
2008年3月,服刑中的徐志明写了一封亲笔签名的公开信,寄给民主进步党高雄县全体党员,呼吁选民于本月22日出去走走、远离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给民进党一个教训”。对此,民主进步党高雄县党部评估这封信对选情影响不大,因此冷处理、不愿回应。
家庭
妻子:徐张贵华,曾担任大寮乡长,后来此职位由徐志明接棒。
徐志明之女徐佳莹(曾一度改名字为“徐瑀岑”,现已改回原名字),1982年,昆山科技大学毕业,高应科大硕士班,曾任徐志明立委的国会助理及徐志明之友关怀协会总干事。
参考资料
- ^ 自由时报电子报. 綠委徐志明貪污 判刑12年定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news.ltn.com.tw. 2005-10-07 [2023-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7)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