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直
刘大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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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成都府华阳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嘉靖三十二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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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直(?—1553年),字养浩,号岷川,成都府华阳县人,四川宁川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川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三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授浙江台州府临海县知县,嘉靖十八年擢取给事中,历官工科左右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3],升太仆寺少卿。嘉靖三十一年九月,巡抚贵州[4],具文武才,立保甲法以止盗,延工师以教织,清屯田,练士卒,省驿递,甫六月卒,民罢市哭之[5]。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嘉靖二十二年五月丙午,升工科左给事中刘大直为礼科都给事中。
- ^ 嘉靖三十一年九月壬寅,太仆寺少卿刘大直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
- ^ 《贵州通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