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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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汀

大明
籍貫 福建福州府侯官縣
出生 弘治戊午闰十一月初一日
逝世 嘉靖乙巳三月六日
配偶 娶李氏,封安人
親屬 (继子)舒梧(阳和子)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舒汀(1498年—1545年),字紹安,號雲川,福建福州府侯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九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八名,登第三甲第十三名進士[1][2]。授官行人司行人。十六年選授山西道監察御史,清理长芦盐课,出按直隸浙江,二十二年监癸卯科浙江乡试,政績卓著。返京,彈劾兵部尚書毛伯溫置酒會客,不憂邊事,世宗怒罷伯溫官職[3]嚴嵩忌之,二十三年十一月出为雲南按察司副使,又以考察謫為判官,歸乡三月而卒,年四十八。[4]

家族

曾祖舒德懋;祖父舒坦;父舒欽,贈文林郎山西道监察御史;母趙氏。永感下。兄淮、江、弟阳和[5]。叔父舒釗,以易经弘治甲子魁乡榜,为处州龙泉知县。

參考資料

  • 龚用卿《雲南按察副使雲川舒君墓誌銘》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清)徐景熹主修,《福州府志》,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2001年7月。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一百九十八》:二十三年秋,顺天巡抚朱方以防秋毕请撤客兵。未几,寇大入,直逼畿辅。帝震怒,并械总督翟鹏遣戍,毙方杖下。御史舒汀言,方止议撤蓟兵,而并撤宣、大,则(毛)伯温与职方郎韩最也。帝遂削伯温籍,杖最八十,戍极边。伯温归,疽发背卒。穆宗立,复官,赐恤。天启初,追谥襄懋。
  4. ^ 乾隆《福州府志》:舒汀,字紹安,侯官人。嘉靖乙未進士。以行人選監察御史,按南直隸,鋤擊奸豪,風裁赫著。尋按浙江,懸令市中,禁官吏抑取常例並和買者,俾民執以聞。時一郡倅市帛於民,汀於其白事畢,問曰:「昨市帛,有之乎?」倅惶恐謝:「非敢侵民,特平直易耳。」汀笑曰:「良然。」自是群吏貴勢奪魄,浙父老相傳,聞汀名可止兒啼。使還台,會邊警告急,世宗為旰食。兵部尚書毛伯溫置酒會客,汀劾其不憂邊事,上怒罷伯溫。嚴嵩忌之,出為雲南副使,又以大計謫為判官,尋卒。萬曆《府志》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